第二章(第2 / 4页)
打开书桌中间的抽屉,他取出一沓稿纸,开始在夜雾中整理着自己的思想。中学时代的他,曾经发狂地想成为一个艺术家,徒劳地学过一阵子速写和素描。到了大学时代,他又爱上了音乐,狠狠地研究过一阵贝多芬和莫扎特。结果,他既没成为艺术家,也没成为音乐家,却卷入了商业界,整天在金钱中打滚,所幸还保留了看书的癖性。到近两年,他竟开始写作了。他曾用“默默”为笔名,自费出版过一本名字叫“遗失的年代”的小说,这本书和他的笔名及书名一样,在文坛上连一点涟漪都没有搅起来,就“默默”地“遗失”在充斥于市面上的、五花八门的文艺著作中了。他并没有灰心,对于写作,他原只是一种兴趣和寄托,说得更明白一点,他只是在找寻另一个自己,另一个几乎要“遗失”了的自己。所以,尽管没人注意到他,他在夜深人静时,却总要写一些东西,而从这一段时间里,获得一种心灵的宁静与和平。
“好了,我不吵你睡觉。”向房门口走了两步,她又站住了,忽然想起一件事情。“哦,顺便告诉你一声,昨天我姐夫来了,他很急,说是缺一笔款子,等着要还人,他家的彬彬又生病了,贤贤的脚摔伤了,怪可怜的!他急着要跟我们挪一笔钱用,我找了半天,还好你没把书桌抽屉钥匙带走,刚好里面有一张签好字的支票,我就给他了!”
“再见吧!满身铜臭的夏梦轩!”
“什么?!”梦轩吃了一惊,突然醒了过来,从床上跳了起来,瞌睡虫全跑到窗外去了。“你说什么?什么支票?”
到浴室里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睡衣,他觉得了无睡意。下女阿英早就睡了,他自己用电壶煮了一壶咖啡,到书房里坐了下来。书房是他的天下,也是全房子中最整洁雅致的一间,窗上有湖色的窗纱,窗下有一张大大的书桌,和一张皮制的安乐椅。桌上,一架精致的台灯放射着柔和的光线,四壁有着半人高的书柜,上面陈列着一些小摆饰。燃起一支烟,握着咖啡杯子,他对着墙上自己的影子举了举杯,自我解嘲地说:
“糟糕!小竹,你的围兜呢?去问阿英!手帕?老师说要带手帕?带点卫生纸算了!不行?不行怎么办?去问阿英要手帕!”
这就结了,随你再跟她怎么说,她都不听你的。可是,一旦她非接受不可的时候,她会手足失措得好像世界末日一样,眼泪鼻涕全来了,满屋子转着喊:“不要活了!”她就是这样一个天真、善良,而头脑简单的女人。梦轩对她了解很深,因此从不把外界的烦恼,或者公司的业务讲给她听,知道她既无兴趣也听不懂。他们的经济情况好转之后,美婵也十分容易地接受了,而且立即倚赖起下女来。但是,她并不像一般女性那样,学得浮华、虚荣,或者在牌桌上磨去时间,她还是原来那个她,懒懒散散的、随随便便的、快快乐乐的。
“哦呀,小枫,你的书包带子断了,怎么办呢?快叫阿英去缝!”
“《棒打鸳鸯》!”她还在继续她的话题,“这准是一部好片子,我告诉你。它融歌唱、爱情、打斗于一炉,报上登的。还香艳、刺激、哀感、缠绵……哎!一定好看极了。广告上还说,要太太小姐们多带手帕呢!”
早晨,是夏家最紊乱的一个时刻,两个孩子起了床,小的要上幼稚园大班,大的在读小学二年级,漱口、洗脸、穿衣服、书包、铅笔、练习本,闹得一塌糊涂。这时的夏梦轩一定还在床上,阿英在厨房里忙早饭,美婵则夹在孩子的尖叫声中尖叫,她的尖叫声往往比孩子还大。
“你签好字的支票呀!”美婵张大了眼睛,“你这么紧张干吗?”
“明天见!”梦轩退出房间,关了灯,带上房门。心底有层朦胧的温暖,什么快乐能比得上孩子所带来的呢?那是最没有矫饰的感情,最纯洁,也最真挚!
“票面是多少钱?”
“明天见,爸爸!”
他体会过无数次和她一起看电影的滋味,知道“多带手帕”真是件重要的事情,她自己是个乐天派,偏偏喜欢看些哭哭啼啼的片子,而且,每次她都比剧中人更伤心,哭得稀里哗啦像黄河泛滥,常常引得前后左右的观众都宁可放弃电影而来看她,使坐在一边的梦轩面红耳赤,如坐针毡。何况,她的泪闸是不能开的,一开就收不住,等到散场之后,她还会伏在前面椅背上嚎啕不止。所以,对于陪美婵看电影,梦轩则一向视为畏途。
吐出一个烟圈,再吐出一个烟圈,两个烟圈缠绕着,勾画出一个模模糊糊的脸庞来——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有怯怯的眼睛和惶恐的神情,谁惊吓了她?
“怎么样?”美婵把指甲刀丢到梳妆台上,没有丢准,落到地板上去了,她也就由它在地板上躺着。“我们就说定了,晚上你回家吃晚饭,我们看七点钟那场《棒打鸳鸯》!”
啜了一口咖啡,又喷出一口烟,他沉思地望着那在窗玻璃上漫开的烟雾,思想有些紊乱而不集中。为什么?总不应该为了范伯南那一句不相干的话而沮丧呀!只是,那个女孩会对他怎么想呢?女孩?她已经不是女孩了,她结婚都已五年。但是,她怎么还会有处女一般的畏怯和娇羞?如果不用那过分艳丽的红缎子把她包起来,她会是一副什么样子?
这可不是能够说定的事情!《棒打鸳鸯》?谁要看什么棒打鸳鸯!但是,他太倦了,晚上的事,晚上再说吧!他现在只想好好地睡一个早觉。蠕动了一下身子,他把头深深地埋进枕头里,嘴里含糊地“唔”了一声。美婵从床沿上站了起来,轻松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