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陌生人(第1 / 6页)
我:要是你还得回办公室的话,确实多了点儿。
我:是拉奇蒙特的那位年轻女士吧。
我:你写信的时候是不是一直在喝酒呢?
乔治:我本来应该把事情的原委都告诉她的,可是我……唉,我说这是和我一起上下班的一位朋友的女儿。我说他把这张照片拿给车上的一些人看,后来忘在吧台上了。所以我就把照片装进钱包里,准备下次遇到他的时候再还给他。
乔治:我留着那张照片。这么说吧,其实我就放在我的钱包里,跟我那几个孩子的照片放在一块儿。你瞧,就因为那封信,我一想起她,就觉得她像是我自己的孩子。我总忘不了那封信。那天夜里,我乘火车回家时,做了一件我极少做的事情。我走进餐车,点了几杯烈酒,把那封信读了一遍又一遍,信的内容,简直都能背下来了。于是回到家中,我跟老婆说还有些公事要忙,就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开始给琳达写信,一直写到半夜。
服务员,拜托再上几杯“野火鸡”!<a id="w3" href="#m3"><sup>[3]</sup></a>
我:差点儿把我也给骗了。
乔治:我只是让别人看到我想让他们看到的东西。至于真相如何,那是另外一码事了。
乔治:到了半夜的样子,我老婆过来敲了敲门,她想知道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我让她回去睡觉,告诉他我有一封很紧急的商务信函还没写完,等写完了,还要开车去邮局给寄出去。她说明天早上再寄吧,十二点都过了。我当时就火了。结婚三十年,我冲她发脾气的次数屈指可数。格特鲁德真的是个好得没话说的女人,我也是真心真意地爱着她。真的,我发誓!可是我当时冲她大声嚷嚷:不行,等不得。今晚就得发出去,事关重大。
我:是吗?我还以为你一直过着理想的美国青年所享受的理想生活呢。
(服务员递给乔治一盒已经开封了的香烟。他抽出一支含在嘴里,服务员给他点上了火。这服务真是做得挺到位的,因为乔治的手指颤抖得厉害,根本就拿不稳火柴。)
我:不介意。接着往下说吧。
我(对服务员说):来一杯就行了。
乔治(足足沉默了五秒钟):很伤感,也很感人。她说她在拉奇蒙特住的时间并不长,一个朋友也没有,于是她往海里扔了几十个瓶子,而我是唯一一个捡到瓶子并且给她回信的人。她说她原本住在威斯康星州,后来爸爸去世,妈妈改嫁,嫁的那个男的有三个女儿,没一个喜欢她的。那封信写了十页纸,一个拼写错误也没有。她讲了许多事情,口吻中透着机灵,但听上去却挺可怜。她说她希望我再给她回信,又说或许我可以开车去拉奇蒙特,找个地方我们见上一面。听我讲这些你不会介意吧,要是你介意的话……
乔治(语气缓和,却并不随和):怎么着,你是不是以为我喝得太多了?
我:是的,这我知道。要不然我怎么会帮你写读书报告呢。那琳达·蕾莉小姐都说了些什么呢?
乔治:没错,我是一直在喝酒,我觉得那封信写得相当动情。我真的为那个孩子感到难过,真的想帮帮她。我跟她讲了我自己的孩子碰到过的一些麻烦事。比如哈莉特长了粉刺,一直没有男朋友,最后还是做了化学换肤后才有的。我还跟她讲了我小时候也过过那些苦日子。
上帝保佑,确实事关重大,因为我觉得如果那天晚上不把这封信给寄出去的话,我就永远也不会寄了。或许,等到酒醒之后,我会觉得这信写得太过私密,或者有种近乎唐突的感觉。人家一个孤苦悲伤的小姑娘向我吐露了她的心声:要是我一丁点儿回音都没有,她又会怎么想呢?不行,我钻进车里,直奔邮局,直到最后,等把信塞进了邮筒后,我感到精疲力竭,连开车回家的劲儿都没有了,于是就倒在车里酣睡起来。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但是我老婆还在熟睡,并没有注意到我是什么时候进的房门。
我:那也许会影响到你写出来的东西。
这时我只来得及刮个胡子、换件衣服,然后就得匆匆忙忙地去赶火车了。我刮胡子的时候,格特鲁德走进洗手间。她面带微笑,并没有提起我昨晚发脾气的事儿。可是她手里拿着我的钱夹,对我说,“乔治,我打算把杰夫的毕业照扩洗一张寄给你妈,”说着,她就开始翻弄钱夹里的所有照片。对此我一直没有在意,直到她突然说了句:“这女孩儿是谁啊?”
乔治(一脸惊奇):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