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第2 / 2页)
<a id="m2" href="#w2">[2]</a> 韦斯切斯特,美国伊利诺伊州东北部城市,是富人聚居区。
希拉里说是要来喝茶,来得比其他客人都早。即便是感冒得不轻,他仍然坚持要来参加这次聚会;这倒也顺理成章,可不是吗?请客做东,对他来说,足以治愈百病。无论你身处谁家,但凡希拉里在场,那里便成了他的家,你也就成了他请来的客人。有人觉得这种态度是否过于喧宾夺主,可真正的主人倒总还挺乐意的,因为只要有希拉里在,他那大嗓门就会自言自语,说个没完,总能引人注目,逗人发笑,即便是最沉闷的场合,也会被他带动得活跃起来。希拉里也十分希望人人都变得活跃,都能把话匣子打开;他设法说服自己:最年长的人身上环绕着缔造传奇的光环;而且,他也是这么说服大伙儿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他心地善良,而指出这种善良的正是那些不那么有宽容心的人。
还有一点令人印象深刻,那就是希拉里总是那副老样子;每当你伤心难过之时,他总能令你开怀大笑;而当你走后,他却为你痛哭流涕,这种感觉很奇特。希拉里习惯用天鹅绒围毯搭在膝盖上,一只手握着电话,另一只手拿着书,而收音机、八音盒、另一部电话,还有留声机,在周围的房间里一起响个不停。
我到他家去喝茶,那会儿他正倚靠在床上,他从床头起身,打算牵头组织聚会。屋子里四面墙上都贴满了照片,他认识的所有人差不多全在上面:未婚女子啦,初入上流社会的妙龄女郎啦,达官贵人的秘书啦,电影明星啦,大学教授啦,合唱团女歌手啦,杂技团演员啦,韦斯切斯特<a id="w2" href="#m2"><sup>[2]</sup></a>的夫妇啦,商界人士啦:或许这些人可以离开他,但对他而言,离开任何人,或者任何物件,他都难以接受。屋子的角落里堆满了书,压得书架有些不堪重负,书中间还夹杂着他上学时的老课本,老剧院节目单,一大堆贝壳,破损的唱片,枯萎的花朵,以及游乐园的纪念品,一切的一切都把整个房子变成了一座奇境般的阁楼。
希拉里消失的日子也许终会到来;想摧毁他也并非难事——或许还真有人会这么做。莫非是在我们发现这个世界上并非所有人都爱着我们的那一刻,从天真向睿智的转变就会到来?我们当中太多人过早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不过希拉里尚且不明白。但愿他永远也不要明白,因为若是他猛然间发现这片舞台原来只有他孤身一人独自表演,而他倾注心血热爱的观众,压根儿就没有来过这里,这定会令我痛心疾首的。
八月。尽管晨报上说天气温暖怡人,然而中午之前,显然有些非比寻常的事要发生,办公室的文员们,话题从午饭转向了天气,像受了气的孩童说着不着边际与不计后果的话,纷纷开始拨打气象台的电话。到下午三点左右,热浪袭来,仿佛是罪犯作案时用手狠狠捂住受害人的嘴,整个城市变得狂躁不安,天旋地转,而它的嚎叫被压抑,它的遁逃被阻碍,它的野心被束缚,就像是一股干枯的喷泉,又像是一座废弃的纪念碑,深深陷入昏迷状态。中央公园的柳树带热气腾腾,无精打采,像是许多人在战场上倒下:伤兵满营,精疲力竭,在死气沉沉的阴影下东倒西歪,而报道此次天灾的报社摄影记者们,哭丧着脸,在柳树下行进。到了夜里,炎热的天气撬开了这座城市的头颅,露出白花花的脑浆和中枢神经,犹如电灯泡里的灯丝在咝咝作响。
如果离开纽约的话,我大概会完成更多的工作。然而事实很可能也未必如此。一个人到了那个年纪,乡村就显得乏味无趣了;再说,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不是整体的,而是特定的。尽管如此,除非一个人是身坠爱河,或是满足现状,或是抱负所趋,或是好奇心全无,要么是得过且过(这看起来像是现如今幸福的代名词),这个城市对他而言都会像是一台巨型机器,制造出来,就是为了挥霍光阴,吞噬幻想,永不停息。过不了多久,寻觅也好,探索也罢,都会变得险恶匆忙,令人大汗淋漓,心生焦虑,成为了一场跨越迷幻与催眠的障碍赛。你找寻的那个地方在哪里?还有,你又究竟在找寻什么?拒绝邀请是一种不幸;人们时常对它置之不理,结果却常常不请自来;话说回来,如果你的耳边有个声音在神神叨叨地低声细语,不停告诉你若是孤身一人,你就已经让爱飞到了窗外,否定了自己的回答,也永远失去了你在寻找的东西。哦,想想吧!这些并非遥不可及:快点行动起来,戴上帽子,别去搭公车了,立马去坐计程车吧,现在就动身,时不我待,按下门铃说:你好,伙计,愚人节的傻瓜。
今天是我的生日,一如既往,塞尔玛不会忘记这个日子:依照惯例,她会把一枚一角硬币小心翼翼地放在一张纸巾里面包起来,作为礼物,连同早间的邮件一起给我。论交往时间和年龄大小,塞尔玛都算得上是我的老友了;整整八十三个年头,她一直就住在这座叫做亚拉巴马的小城,从未离开;她瘦小的身躯弯成弓形,皮肤干枯,黑如煤渣,眼皮带着香料的气味,耷拉下来,她在我们家三位姨妈那里做了整整四十七年的饭,而今她们都已离开人世,她就搬到了女儿的农场去住,正如她说的那样,静静坐着,安心休养。而和她送我的礼物放在一起的,还有一张留言条,上面写着:她打算最近某一天搭乘灰狗巴士前往那座“超级城市”。这句话没什么意义;她是永远也不会来的;但她扬言只要记得,她就会这么去做。在我初识纽约前的那个夏天——那是十四年前的事儿了——我们时常坐在厨房聊天,闲言碎语中,倦怠的一天就这么不知不觉过去了;我们所谈论的内容大都跟我即将要前往的这个城市有关。在她看来,那儿既没有大树,也没有鲜花,而且她还听说,大多数人是住在地下的,若不在地下,便是住在天上。此外,那儿也“没啥有营养的食物”,没有像样的奶油豆、虎鱼、秋葵、山药和香肠——就像我们在家里吃的那种。那儿挺冷的,她说,没错儿,孩子,你一直待在那个冷地方,下次我们见你的时候,你的鼻子早冻掉了。
不过后来鲍比·李·凯特尔太太拿来几张纽约的照片在幻灯上放,自那以后,塞尔玛就开始告诉她的朋友们,到时我去北方,她会和我一块儿去的。似乎对她而言,这个城镇一下子变得黯然失色,平庸得不值一提。于是我姨妈给她买了一张往返车票,本意是要她跟我一块儿去,然后再返程。在我们到火车站以前,一切都挺好的;可到站以后,塞尔玛哭了起来,说她不能去那儿了,万一要是死在那里怎么办,离家那么远。
这是一个令人感伤的冬天,里里外外都是如此。对一个孩童而言,这座城市是一片没有欢乐的土地。而后来,当你渐渐长大,步入爱情后,是这与你深爱之人共同分享的双倍景致赋予你的这份经历以质地、形状与意义。独自旅行的感觉就像是穿越荒原。但你若是心怀足够的爱意,有时你也可以为自己而欣赏,同时也为另一个人。我对塞尔玛正是如此。对世间万物,我都会看上两遍:第一场雪,公园里滑着雪呼啸而过的人们,冰天雪地里嬉戏的孩子们身上穿着的细毛皮大衣,科尼的滑滑梯,地铁的口香糖售卖机,神奇的自动售货机,河中的小岛,以及暮色中的大桥反射的余晖,还有派拉蒙乐队的忧伤乐曲在空中回荡,日复一日,那个乐手都会来到院子里,唱起同样的歌谣,嗓音沙哑,忽高忽低,再就是放学后总能去小杂货店偷点什么玩意儿,如童话故事般不可思议;我的观察与聆听,为的是给厨房的恬静时光积累谈资,因为塞尔玛准会说,以她一贯的口吻:“跟我讲讲那个地方的故事吧,要讲真的啊,假的我可一句也不听。”可大多数时候,我讲的都是假的;这倒也不能怪我,我实在是记不起来了,因为我到过的地方,就好像是传说故事里的人物角色去过的某个魔幻城堡:一旦离开,你就再也回忆不起来,留下的是幽灵般的回响,那是萦绕在心头的奇迹。
<a id="m1" href="#w1">[1]</a> 此处原文为The Black Wi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