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客之情(第2 / 2页)
詹宁斯对玛丽·艾拉说:“在我们这儿住的这个人还打算无所事事地待多久啊?”玛丽·艾拉:“噢,詹宁斯。嘘!奇拉会听见的。可怜的孩子呦。她也没处可去啊。”于是詹宁斯更加积极地四处打探,他让当地的治安官介入此事;他甚至是花钱在当地的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他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但是这一带没人听说过吉姆·詹姆斯的名字。
最后玛丽·艾拉这个聪明的女人想了个法子。这法子就是请一位叫做埃尔德里奇·史密斯的邻居来共进晚餐,这通常是六点钟的一顿便餐。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之前没想到这个点子。史密斯先生其貌不扬,大概四十岁的样子,他老婆最近刚刚过世,带着两个孩子,都是上学的年纪。
自打第一顿晚餐过后,史密斯先生几乎每天傍晚都到这里拜访。天黑以后,我们只把奇拉和史密斯先生单独留在那里,他们一起在阳台上嘎吱嘎吱地荡着秋千,有说有笑,喃喃低语。这让詹宁斯发狂,因为他不喜欢史密斯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他对奇拉的讨厌;他的妻子再三对他说“别出声,亲爱的。我们再等等看吧”,这话也没有令他平复下来。
我们等了一个月。直到最后有一天晚上,詹宁斯把史密斯先生叫到一旁说:“你给我听好,埃尔德里奇。现在我们男人对男人说话,你对这位年轻的好姑娘到底是个什么想法?”詹宁斯说这话的方式完全就像是一种威胁。
玛丽·艾达用她歌手牌的脚踏缝纫机做了一件婚纱。婚纱是白棉加上灯笼袖做成的,奇拉的头发专门为了婚礼烫了卷,上面还扎着一条白色的丝带。她看上去甚至有些惊艳了。仪式在九月里一个凉爽的午后进行,地点就设在一棵桑树的树荫下,由牧师L·B·珀森斯先生主持。随后,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份纸杯蛋糕,还有水果调味酒,里面加的是斯卡珀农葡萄酒。这对新人乘坐史密斯先生的驴拉车走了以后,玛丽·艾达牵着她裙子的褶边,擦拭着眼角,而詹宁斯的眼睛却干得像蛇皮一样,嘴里念念有词:“谢谢您,敬爱的上帝啊。这下您可帮了大忙了,可我的庄稼还指望着您普降甘雨呢。”
她确实照做了。
我正一边在阳台上荡着秋千,一边读着《星期六晚邮报》,这时我注意到她们沿着小路走来了,玛丽·艾达提着一个破破烂烂的箱子,这个赤脚的小姑娘怀里抱着一个小孩儿。
玛丽·艾达向她介绍我:“这是我的外甥,亲爱的。嗯——不好意思,亲爱的,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奇拉,”那个女孩儿轻声地说,眼睛垂着。
“不好意思,亲爱的。我听不见你的声音。”
“奇拉,”她又轻声地说了一遍。
“啊,”玛丽·艾达兴奋地说,“这肯定是个不同寻常的名字。”
奇拉耸了耸肩。“我妈给我取的。她也叫这个名字。”
两周以后,奇拉还跟我们在一起;她证实了她本人确实跟她的名字一样不同寻常。她父母双亡,她的丈夫“和别的女人跑了。那个女人很胖,而他就喜欢胖女人,他说我瘦得皮包骨头,所以他就跟她跑了,跟我离了婚,在雅典和那个叫乔治亚的女人结了婚。”她唯一的亲人是一个弟弟:吉姆·詹姆斯。“这就是为什么我到亚拉巴马来。我听到最近有消息说,他就住在这附近的某个地方。”
詹宁斯使尽浑身解数打探吉姆·詹姆斯的消息。他这么做,理由很充分,因为尽管他很喜欢奇拉的小孩儿杰德,但是他对奇拉却感到有些敌意——她又尖又细的声音让他很不高兴,再就是她喜欢哼一些神秘兮兮又不成调的小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