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2 / 3页)
“如果你想见莱利,”伊丽莎白说,“去棚子里就能找到他,我猜莫德大概跟他在一起。”
我曾读到过,过去和未来是螺旋的,一个环里面套着下一个,预示着未来的主题。也许这是真的,但在我看来,我自己的生活更像一系列封闭的圆,不能自由发展成螺旋的圈:对我来说,要从一个点到达下一个,就得通过跳跃,而不是自然而然地顺过去。中间的空白,就是那不知往何处跳的等待,让我变得很弱。多莉死了之后很长时间里,我都在晃荡。
亨德森家的房子当初所在的地方,现在成了加油站。当初那里大约是十五间透风撒气的房间随随便便钉在一起,如果莱利干木工活没有那么在行,那地方很可能早被流浪动物们占据起来了。他在户外有个棚子,既是工作间,又是休息室,他会整个上午都待在那里,锯木头,刨木片。靠墙的架子上堆满了各种过去兴趣爱好的遗物:蛇,蜜蜂和蜘蛛,都用酒精密封着,有只蝙蝠在瓶子里慢慢腐烂;航船模型。他少年时对制作动物标本的热情留下了一座可怜的恶臭动物园:一只没有眼睛的兔子,身上的毛像生蛆一样,变成了绿色,耳朵像猎犬一样耷拉着——类似这样最好埋葬的东西。最近我去看过莱利几次;大个子艾迪·斯杜沃的子弹打穿了他的肩膀,倒霉的是他得打上又重又痒的石膏,他说那玩意足有一百磅。他不能开车,连个钉子都砸不进去,他能做的,就只有闲逛,瞎琢磨。
我自己的想法是要好好玩一阵。
在路上我们在凯蒂德面包房停下来,伊丽莎白去店里订了个万圣节蛋糕,围裙上沾着糖霜的C.C.康蒂太太从烤炉房间迎出来,问候多莉的病情。“可想而知,还算正常吧,”她叹息道。“想象下,非典型肺炎。我有个妹妹,她得了普通的肺炎。至少我们得谢天谢地,好歹多莉是躺在自己家床上;我知道你们几个都回家去,就安心了。哈哈,现在我们大概可以嘲笑当初办的那些傻事。瞧,我刚烤好一盘甜甜圈;你带回去给多莉,就说我问她好。”我和伊丽莎白还没走到她家就把甜甜圈吃掉了一大半。她邀请我进去喝杯牛奶,把剩下的甜甜圈都吃完算了。
伊丽莎白说,“这么快你就回来了。要不就是他们没在那儿?”
多莉轻轻说,“安静,现在安静。”
就在不到一周前,因为莱利对这种事经验丰富,所以我跟他吐露过心事,告诉他我对莫德的感情:求他指点迷津。我希望我是个巨人,那我就可以抓住棚屋,摇成一堆碎木片,砸烂大门,当面痛斥他们两个。可是——我能指责莫德什么呢?尽管她一直说莱利的坏话,可我早就知道她一颗心全在莱利身上。又不是说我们之间早有共识;我们最多算是好朋友罢了:最近几年,连好朋友都算不上。我穿过后院回去,那些骄傲的芦花鸡跟在我后面嘲弄地叽叽呱呱叫着。
夜间的房屋若突然灯光大亮,那就是宣告灾难的发生。凯瑟琳拖着脚,从一个个房间走过,将那些许多年没用过的灯一一打开。我身上仍穿着那身毁掉的道具,坐在光线大亮的前门厅里,浑身发抖,法官跟我坐在一张长椅上。他闻讯立刻赶来了,只在法兰绒睡衣外面披了件雨衣。每当韦莱娜走近,他总是很规矩地将两条光腿收好,像个年轻姑娘似的。邻居们被我们明亮的窗户召唤而来,悄悄询问发生了什么事。韦莱娜在门廊上跟他们讲:她的姐姐,多莉小姐,中风了。卡特大夫不允许任何人进她的房间,我们都听命,凯瑟琳也不例外,等她终于将所有的灯都点亮以后,凯瑟琳站到了多莉的门口,将头靠在门上。
棚屋在后院里,无花果树荫下。几只母仪威严的芦花鸡在门外踱步,啄食夏天里向日葵落下的种子。门上早已泛白的字迹是他童年时的警告,“闲人勿进”。我突然有点胆怯。我能听到门内传来莫德的声音——她朗诵的声音,那单调起伏的调子,若给学校里的捣蛋鬼们听到,一定会很热衷模仿。随便跟谁说莱利·亨德森变成了这副样子,他一定会说莱利从树上摔下来,肯定是摔坏了脑子。我悄悄来到棚屋的窗下,看到一眼:他专心在研究一个拆散的钟表机芯,从他脸上的表情来看,他听到的内容,并不比苍蝇哼哼更加令人振奋;他举起手指去掏耳朵,仿佛是为了降低噪声刺激的干扰。然后,正当我决定要敲窗吓他们一跳的时候,他把机芯放到一边,绕到莫德身后,合上她手里正念着的书。他微笑着,将她一缕头发捏在手里——她就像小猫被捉住了后颈皮似的,温顺地站了起来。突然间,他们仿佛镶上了金边,周身的光芒刺痛了我的眼睛。显然,这不是他们第一次接吻。
我待在菲尔咖啡馆,玩弹子机赢免费啤酒;卖给我啤酒是违法的,但菲尔心里有数,认为总有一天我会继承韦莱娜的钱,也许能帮他进入酒店行业。我往头发里抹上发蜡,跑到别的镇上去跳舞,深夜里用手电筒闪,用石子敲姑娘的窗口。我认识乡下有个黑人卖一种叫“黄鬼”的杜松子酒。谁有汽车我就跟谁好,对谁殷勤。
几天之后,我在街上碰到了伊丽莎白·亨德森。她刚去过美容院,因为她的头发刚卷好,指甲也抹着蔻丹,她看起来完全像个大人了,我称赞她美。“是为派对打扮的。我希望你的道具服装准备好了。”突然我记起来了:她和莫德请我去装扮成算命巫师的那场万圣节派对。“你不会忘了吧?哎呀,柯林,”她说,“我们忙得像狗一样!赖尔登太太做了果子酒。要是有人撒酒疯什么的,我可不会奇怪。总归这是莫德的庆祝会,因为她得了奖嘛,还有,”伊丽莎白扫视街道,寂静的房屋和电话亭显得死气沉沉,“她要走了——去上大学,你知道的。”一种孤寂感袭来,我们俩都不想各走各路:于是我提出送她回家。
因为我醒着的时间,一刻也不想待在泰博大宅里。那里面的空气太厚重,不流动。厨房被陌生人占据了,那是个内八字脚的有色人种姑娘,整天在唱歌,就像小孩子到了晦气的地方,哼着歌给自己壮胆提气。她烧饭不好吃,任由厨房的天竺葵枯萎死去。当初韦莱娜雇她,我是赞同的。我以为这样能让凯瑟琳打起精神来工作。
每个听过莫德演奏的人都同意她应该拿第一名。结果她得了第二,这让她家人很高兴,因为这就意味着她可以拿半份奖学金,去大学里学音乐。可我们仍然觉得这不公平,因为她演奏得非常美,比赢得大奖的那个男孩子好太多了。她演奏了父亲的小夜曲,在我听来,就跟那天在林中听到的一样美。打那天往后,我浪费了好多个钟头,涂画她的名字,在脑袋里描绘她的魅力,她头发那香草冰淇淋般的颜色。法官来访,正好赶上听广播,我知道多莉很高兴,因为这一来仿佛我们又一次在林中聚首,音乐像蝴蝶般在身边翩翩飞舞。
相反,凯瑟琳一点想打垮这新来姑娘的兴趣都没有。她隐退回了自己在菜园里的家。她把收音机也带走了,过得很舒适。“我撂下挑子,就万事大吉了。我要享受休闲,”她说。休闲生活令她发胖,她两脚都肿了,只好把鞋子割开一条缝。她继承了多莉的习惯,并且愈演愈烈,比如爱吃甜食;她让杂货店给她送两大盒冰淇淋到家里,当晚餐吃。她坐着时,时常有糖纸落在腿上。她还想尽办法挤进多莉从前的衣服里,直到后来身材太走样,穿不进为止。仿佛这么做,她就可以把朋友留在身边。
大厅里有个衣帽架,上面有好多钩子,还有一面镜子。多莉的天鹅绒帽子挂在上面,日出的时候,清风吹过房间,镜子里浮现出帽子微微颤动的面纱。
“念书给他听。诗歌,剧本。莫德真是可爱极了。虽然我哥哥过去待她一点都不好,但她还是既往不咎。我猜,像他那样,经历了一次差点没命的事,我猜这能改变一个人——让他变得更愿意接纳好的事物。他会整个钟头都让莫德替他读书。”
于是我突然心里明镜一般,知道多莉离开了我们。不知多久之前,没人知道的时候,她就走了;在想象中,我跟随她去了。她穿过了广场,到了教堂,现在她到了山上。印度草在她身下闪着光,她只需走那么远。
“莫德·赖尔登?”我有理由感到惊讶,因为从前我去探访莱利的时候,跟他坐在棚子里时,他曾讲过一番道理,说在这里不会有姑娘来烦我们,他吹牛说他这里的门槛没有女性获准踏进来过。
第二年九月,我跟法官一起出了趟门。那之前的几个月里,我们不常碰到——有一次我们在广场遇见,他说我想去的时候,尽管去看他。我想去来着,但每次当路过贝尔小姐公寓,我都转过脸去,绕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