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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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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呢,孩子?”

凯瑟琳说,“我可不是什么十几张面孔的人:告诉你,”多莉听了有点恼火,对她说,如果不能好好说话,客客气气的,还不如去睡觉。“可是,法官啊,”多莉说,“我不知道你是希望我们彼此倾诉些什么?秘密吗?”她怯怯地问。

莱利脸上浮现出我发现他特有的无措感。“我没惹麻烦:我什么都没有——也许你会认为这就是我的麻烦?我躺着睡不着时就想,我都懂得做什么呢?打猎,开车,鬼混;一想到可能今后就一直这么下去,我就害怕。还有一件,我没有感情——除了对两个妹妹以外,但那是不同的。比如,我曾跟一个岩石城的姑娘好了近一年,这是我交往时间最长的一个姑娘。我想大约是在一周以前,她大发雷霆,说你的心哪去了?她说如果我不爱她,她不如趁早死了干净。于是我把车停在了铁轨上;我说,我们就在这里坐着不动,新月号大约二十分钟后就到了。我们就那么彼此凝望,我想,这真是糟糕,我盯着你看,却没有任何感觉,除了……”

“我是说,”法官解释道,“一个你可以无话不谈的人。我想往这样一个人,是不是很傻?但是啊,我们费尽心力,彼此隐瞒,怕暴露自己。可如今我们就在这里袒露无余,五个傻瓜,待在树上。如果我们懂得利用,那这就是个天赐的好运气:再也无须担忧我们表面的形象——尽管去探究我们到底是谁。如果我们知道,没人能令我们改变初衷;我们的朋友是出于对自己的不确定,才会合谋否认差异的存在。过去,我渐渐妥协,把自己交付给陌生人——萍水相逢,擦肩而过就消失不见的人们。这些人加在一起,也许就是世上唯一的那个人——只不过他有十几张不同的面孔,走在上百条不同的街道上。这是我的好机会,让我找到那个人——就是你,多莉小姐,莱利,你们大家。”

“除了虚荣?”法官说。

凯瑟琳耸耸肩。“哎,多莉心肝儿,法官怎么说来着?对谁也不可能说出一切。再说,我认识好几个叫比尔的——没一个我想嫁。我一直费劲捉摸的是,到底是哪一个比尔写的这封信?我很想知道,因为这是我唯一收到过的一封信。可能是给我家房子盖屋顶的那个比尔;当然,等到屋顶盖好的时候——我的老天啊,我都老了,很久不去想这些事儿啦。还有一个比尔来犁花园的土地,那是1913年春天;那家伙地犁得可直了。还有一个搭鸡窝的比尔:走了,去普尔曼工作了;可能就是他给我写的信。也许比尔——哎,不对,他名叫弗雷德——柯林,宝贝儿,这酒真不错。”

“凯瑟琳,有人跟你求婚——你竟然从来没跟我提过一个字?”

“那我也再添一点儿,”多莉说。“我说,凯瑟琳让我大大……”

“我曾经收过一封信,柯林,宝贝儿,给我来一杯,”凯瑟琳伸手指指酒瓶,说道。“没错,我曾经收到过一封信,现在还收着呢,保存了二十年,一直捉摸到底是谁写的。信上说你好凯瑟琳,快来迈阿密跟我结婚吧,爱你的比尔。”

“呣,”凯瑟琳说。

“世上唯一的那个人,”莱利重复着法官的话,带着些疑问的语气。

库尔法官合上手,将金块握在掌心里。“他们倒也没跟我提过。但我听到过他们夜里讲话,我的儿子和媳妇们:讨论该拿我怎么办。当然,他们偷看过我的信。我信不过给抽屉上锁——一个人,在至少曾经属于自己的家里,没了钥匙都不能生活,我觉得很荒唐。他们认为这些说明……”他敲了敲自己的头部。

“如果你讲话再慢一点,或者少嚼点……”法官以为凯瑟琳嘴里的棉花团是烟草呢。

“他们认为这很丢人吗?”多莉说,三分义愤七分恼火。“就因为你跟一个远在阿拉斯加的孤独小孩做朋友,陪伴她?那里总是下雪。”

莱利好一会儿闷声不响,只是低垂着身子,目光直盯着无人的黑影:我,我,我,一只鸟叫起来,“我——您说得不对,法官,”他说。

“秘密,不,不。”法官划亮一根火柴,重新点燃了蜡烛;烛光映亮了他的脸,表情出人意外地十分悲切:我们得帮他,他在哀求。“说起这样的夜里,没有月亮。说些什么也都不要紧,只要说的人怀着信任感,听的人怀着同情心就行。我的妻子艾琳,她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我们本可以无话不说,可是,唉,我们毫无结合之处,没有可能相交。她在我怀中离世,最后我说,你幸福吗?艾琳?我有没有让你幸福?幸福,幸福,幸福,这就是她最后的话,模棱两可。我一直没明白,她到底是表示肯定,还是仅仅在重复我的话?如果我一向真的了解她,我就应该知道答案。我的儿子,我享受不到他们的尊重:我一直希望,与其说是作为父亲,不如说作为一个人,得到他们的尊重。不幸的是,他们认为他们掌握着我见不得人的秘密。我这就告诉你们是什么事。”他锐利的目光映照着烛火,一个一个扫过我们,仿佛察看我们是否专注,值得信赖。“五年,近六年以前,我坐在火车上,有个孩子将一本儿童杂志落在我的位子上,我拿起来翻看,无意中看到封底上有些孩子为了征集笔友公布的邮寄地址。有个阿拉斯加的小姑娘,她的名字吸引了我的注意,叫海瑟·富尔斯。我给她寄了张明信片;看在上帝分上,这样做看起来没有坏作用,又很愉快。她立刻回信,那封信令我很惊讶。信里非常聪慧地讲述了阿拉斯加的生活——她对父亲的牧羊农场,还有北极光的描述引人入胜。她十三岁,还附带了一张本人照片给我——不漂亮,但一看就知道是个聪明又好心的孩子。我从旧相册里翻出一张自己十五岁去钓鱼时拍的一张柯达快照——在户外,晒着太阳,手里拎着一条鳟鱼:照片看起来还比较新。我给她写信,假装自己就是那个男孩,跟她讲我圣诞节收到了一杆枪,说我家的狗生了宝宝,我们给小狗起了名字,还描述了一场来镇上表演的帐篷歌舞秀。再一次长大成人,有个心上人在阿拉斯加——对于我这么一个独坐家中听着钟表嘀嗒声的老人来说,很有趣。后来,她写信告诉我说她爱上了一个相熟的小伙子,我感到一阵强烈的嫉妒,就像年轻人一样;但我们仍然是朋友:两年前,我告诉她说我在准备去读司法学校时,她给我寄来一个小金块——会给我带来好运,她说。”他从衣袋里掏出来,拿给我们看:那姑娘仿佛近在眼前,海瑟·富尔斯,仿佛他手心里捧着的这件温柔明亮的礼物,是她心灵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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