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1 / 4页)
多莉说,“莱利,吃块蛋糕吧,”他问我们是不是总是这么一大早就出来野餐?然后又说他觉得这主意挺不错,“就像晚上出来游泳一样,”他说。“我有时候趁天黑到这里来,下河游泳。下次你们再来野餐,喊一声我就知道是你们来了。”
“你哪天早上来我们都欢迎,”多莉说着,把面纱掀了起来。“我敢说我们得在这里待上一阵呢。”
莱利大概觉得这邀请来得挺奇怪,但他没说什么。他拿出一包香烟,挨个让大家抽。凯瑟琳拿了一根,多莉见了,说道:“凯瑟琳·克里克,你这辈子都没碰过烟草。”凯瑟琳说她也许这是种缺憾:“这东西想必是能给人安慰,那么多人都说这东西好;多莉心肝儿,到了我们这把年纪,你得自己寻找安慰。”多莉咬住了嘴唇,“嗯,反正我想也不会有什么害处。”她说着,也接过一根香烟。
有两样东西能让男孩发狂(据汉德老师说,正是他抓到我在学校卫生间里抽烟),其中之一我已经戒掉了,两年前我戒了烟,倒不是因为我认为这东西真能让我发狂,而是我担心吸烟会妨碍我长个子。事实上,我现在长到了正常的身高,而莱利还没我高呢,但他看起来比较高,因为他举止动作像个高个牛仔那样,笨手笨脚不协调。于是我拿了根香烟,多莉将未吸入的烟都吐出来,说我们可能会一起害病难受,但谁也没难受,凯瑟琳说下次她想试试抽烟斗,因为那气味闻起来真不赖。这时多莉主动说出了一件令我大感意外的事实,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韦莱娜抽烟斗。“我不知道她现在还抽不抽了,但她曾经有个烟斗,还有一罐阿尔伯特亲王牌的烟丝,罐里还放着半个切开的苹果。但这话你可不能往外说,”她说完,突然意识到还有莱利在场,莱利哈哈笑了起来。
通常我们只是在街上匆匆一瞥,或是看到他驾车经过,莱利总是表情严肃,脾气一触即发的模样,但他在楝树上看起来很放松,时不时微笑,整张脸都变得很丰富,仿佛他至少是想表示友好,也许交个朋友也无妨。而多莉这边看起来也很轻松,乐于有他陪伴。显然她一点都不怕莱利:也许是因为我们在树屋里,而树屋是属于她的领地。
我猜要不是那个莱利·亨德森,人们肯定不知道我们待在树上,至少不会那么快就知道。
凯瑟琳的防水布包里装满了星期天晚宴的剩菜,正当我们享受有咖啡、蛋糕还有鸡肉的丰盛早餐时,林中突然响起了枪声。我们坐在当地上,口中蛋糕渐渐发干。树屋下方,一条毛色光滑的猎犬慢慢跑过来,后面跟着莱利·亨德森。他肩上背着一杆枪,脖子上像戴花环一样挂着一串流血的松鼠,尾巴都系在一起。多莉把面纱放下,仿佛要在树叶中隐身。
他在不远处停下了脚步,晒得黝黑的年轻面容机警地紧张起来,他将枪举起,向周围做瞄准状,仿佛等着射击目标自动现身。这紧张气氛可把凯瑟琳搞得实在受不了,她大声叫道:“莱利·亨德森,我看你敢开枪打我们!”
他持枪的手犹豫了,猛然转身,那串松鼠如同项链般随之摇晃,随后他看到了树上的我们,定了一定后说,“你好,凯瑟琳·克里克,你好,泰博小姐。你们在那上面干什么?被野猫撵的吗?”
“只是坐坐,”多莉连忙说,仿佛怕我或是凯瑟琳会先开口回答。“你这些松鼠很不错啊。”
“谢谢你的松鼠,先生,”他准备离开的时候,多莉说。“记得要再来啊。”
他晃身落地。“要搭车吗?我的车就停在墓地边上。”
多莉对他说:“你太客气了,但我们哪里都不打算去。”
他咧嘴笑着,举起枪来冲我们瞄准,凯瑟琳大叫:“你该挨鞭子,小子。”但他笑了几声,挥手跑开,猎犬叫着冲到前面去了。多莉兴冲冲地说,“我们抽根烟吧,”因为他把烟盒落下了。
莱利到镇上的时候,我们半夜逃跑的消息已经传得满天飞了。虽然我和凯瑟琳都不知道,可多莉走时还给韦莱娜留了张纸条,她早晨起来喝咖啡的时候看到了。据我所知,这张字条只是说我们要走了,韦莱娜从此以后不用再受我们打扰。她立刻打电话去罗拉酒店找她的朋友莫里斯·里茨,两人一起去把警长叫起来。正是因为韦莱娜的支持,他才坐上了警长的职位,这家伙年纪轻,脸皮厚,升得很快,下巴长得很粗野,眼睛贼溜溜的像个出老千的。他名叫朱尼厄斯·坎德尔(真是难以置信啊,就是这个朱尼厄斯·坎德尔,如今已经当上了参议员!)他马上派出手下成立搜寻小分队,并给邻近城镇火速发了电报。许多年以后,泰博案最后和解的时候,我偶然看到了这封电报的手写稿原件——我猜是里茨博士起草的。留意寻找下述同行者。多莉·奥古斯塔·泰博,白人,六十岁,发色黄,有白发,体瘦,身高五英尺三英寸,绿眼睛,精神不太正常,但不具备危险性。凯瑟琳·克里克,黑人,冒充印第安人,六十岁左右,牙齿落光,讲话模糊,矮胖结实,可能有危险性。柯林·泰博·芬威克,白人,十六岁,看起来年龄更小,身高五英尺七英寸,金发,灰色眼珠,体瘦,仪态不好,嘴角有疤,性情阴郁。三人都被作为流亡者一起通缉。他们肯定没跑远,莱利在邮局里说:女局长皮特斯太太飞奔去打电话说莱利·亨德森在墓地下面的树林里看到我们了。
“拿两只吧,”他说着,解了两只下来。“我们昨天晚饭吃了两只,肉质真的很鲜嫩。稍等片刻,我拿上来给您。”
“不劳你动手,只要放在地上就可以了。”但他说蚂蚁会来吃,于是纵身跃上树来。他的蓝衬衫上沾了点点松鼠血,皮革颜色的粗硬头发上,也闪着滴滴血迹,他身上散发出火药气味,整洁和气的面孔,晒成黝黑桂皮般颜色。“真活见鬼了,这是座树屋,”他说着,使劲跺了下脚,仿佛要试试木板够不够结实。凯瑟琳警告他说,也许这会子还是树屋,他要再这么跺脚这树屋就命不长了。他说,“柯林,是你造的吗?”听到他喊我名字,我惊喜过望:我真没想到莱利·亨德森会知道我的名字。但他的名声我早有耳闻。
我们镇上,再没第二个人像莱利·亨德森那样遭人口舌。年长的人说起他来总是叹气,跟他年纪相仿的人,譬如我,总是说他小气,难相处,其实是因为他只许人嫉妒,却不肯接受我们的爱戴,跟我们做朋友。
随便什么人都会实事求是地说出这些。
他生在中国,他父亲是个传教士,在中国一次农民起义中被杀。他母亲老家就在我们镇上,名叫罗丝。我从未见过他母亲,但听人说她是位美女,只是后来戴上了眼镜。她还很有钱,从祖父那里继承了大笔遗产。她从中国回来的时候,带着莱利和另外两个孩子,都是女孩。一家人都跟她哥哥一起住,她哥哥霍利斯·霍顿是治安官,一直没结婚,这位老单身汉皮色焦黄,跟榅梨似的,长得肉乎乎的。后来几年里,罗丝·亨德森行事越来越怪:她威胁要打官司告韦莱娜,因为从她店里买了件连衣裙缩水,她为了惩罚莱利,让他单脚在院子里蹦,一边蹦,一边背乘法表,再不然她就纵容莱利到处乱跑,当长老会教派的牧师来劝她时,她对牧师说她恨她的孩子,恨不得他们都死了才好。她这话想必是当真的,有一年圣诞节的早晨,她将浴室门锁上,想把两个女儿淹死在浴缸里。据说是莱利用斧头劈开房门才冲进去。当时莱利只有九岁或者十岁,能这么干很不容易。后来,罗丝被送到了海湾地区一个地方去了,那是间精神病院,她可能现在还住在那里,至少我从未听到她的死讯。后来莱利和他舅舅霍利斯·霍顿处不来。一天晚上,他偷走了霍利斯的奥兹莫比尔车,开车带着梅米·柯蒂斯去了跳舞餐厅,那个梅米跑起来快如闪电,比莱利要大五岁左右,莱利当时最多十五。总之,霍利斯听说他们在跳舞餐厅,就叫上警长,开车送他去了那边,他说他要给莱利个教训,要让他进局子。可莱利说警长,你可别抓错了人。他就当着众人的面,指责舅舅偷罗丝的钱,罗丝留给他和两个妹妹的钱。他提出当场跟霍利斯一决胜负,霍利斯不肯应战,他径直走上前,对着霍利斯眼窝打了一拳。警长把莱利抓进了局子,但罗丝的老朋友库尔法官开始调查这件事,果然不出所料,霍利斯确实是偷偷把罗丝的钱一点点转进了自己的账户。于是霍利斯收拾行李,坐上火车去了新奥尔良。几个月之后,我们听说他号称是浪漫教长,在一条月夜游览密西西比河的蒸汽机船上工作,给人主持婚礼。从那以后,莱利就自己当家做了主人。他从继承的遗产里支取一笔钱,买了辆红色跑车,跟镇上所有名声不好的女孩儿都出去过,载着她们到城外,在乡下把车停下;他的车里唯一坐过的好姑娘就是他的那两个妹妹——他星期天下午开车载她们兜风,慢慢地,很体面地绕着广场兜一圈。他的两个妹妹生得都很美,但过得没什么乐子,因为他严加看管,男孩们都不敢靠近她们。一个很可靠的黑人妇女帮他们打理家务,除此之外她们的生活中再没有别人。他两个妹妹之一,伊丽莎白,上学时跟我在一个班,她成绩顶尖,每次成绩都得A。莱利自己早就不上学了,但他不跟那些弹子房的混混一道,也不跟他们来往。他白天去钓鱼或者打猎,还给老霍顿家的房子做了很多改进,因为他很擅长木工,对机械也很在行:比如他造了一个特别的车喇叭,响起来跟火车汽笛声似的,傍晚你时常能听到他的车喇叭响着,开着车去隔壁镇上参加舞会。我多希望能跟他做朋友!看起来也不是没有可能,因为他比我只大两岁。可我记得他总共只跟我讲过一次话。当时他穿着白色的法兰绒长裤,准备去夜总会跳舞,路上拐进了韦莱娜的杂货店,我星期六晚上有时在店里帮忙。他想要一包影子<a id="w1" href="#m1"><sup>[1]</sup></a>,可我拿不准影子是什么,所以他只好走到柜台里面来,自己开抽屉拿,当时他笑了,笑得不乏善意,可其实他还不如不笑呢,这下他知道我是个笨蛋了,我们永远也不能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