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3 / 6页)
“可惜不能一直保持这个样子。”
“韶华易逝,金色最难保持。”我忽然想起读过的一首诗。
“什么?”
“我敢打赌,他们都是些很酷的家伙。”当我读到视死如归的南方青年奔赴战场时,他两眼放光地对我说,“他们让我想起了大力。”
“大力?”我很惊讶,“天哪,大力哪儿像个绅士了?他和咱们一样嘛。你也看见那天晚上他在两个女孩儿面前的表现了。说苏打像这些南方青年还差不多。”
“嗯,要论举止风度,苏打当之无愧。”约翰尼缓缓说道,“不过,有天晚上我看见条子找大力的麻烦,但他自始至终都表现得很酷、很镇定。他们说大力砸了学校的玻璃,可实际上是两毛五干的,大力也知道,但他面对条子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不辩解,也不否认。我觉得这很了不起。”
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到约翰尼对达拉斯·温斯顿的崇拜程度有多深。在所有伙伴当中,我对大力最没好感。他既不像苏打那样善解人意、魅力四射,也不像两毛五一样幽默诙谐,更没有达瑞的超人特质。但我发现这三个人之所以吸引我,是因为他们更像我在小说里读到的英雄,而大力是真实的。我喜欢书,喜欢云和落日。但大力的真实令我生畏。
我和约翰尼始终没到教堂前面去过,因为从大路上能看见。有时候,农场里的小孩儿去买东西时也会骑着马从教堂前经过,所以我们一直待在教堂后边,通常都是坐在后门的台阶上眺望山谷。那里的视野可达数英里之遥,看得见像丝带一样的高速公路,像蚂蚁一样小的房舍与汽车。可惜我们无法欣赏日落,因为教堂后院朝东,但我喜欢看田野里斑斓的色彩和地平线上柔和的阴影。
“我们该怎么办?”我也忍不住哭起来。天色越来越暗,寒冷和孤独折磨着我。我闭上眼睛,仰起头,可泪水还是滚滚而下。
“都怪我!”约翰尼痛苦地说,我开始哭的时候他便止住了哭泣,“我不该把你这个才十三岁的小毛孩儿带出来。你应该回去。警察不会找你麻烦的,人又不是你杀的。”
“不!”我嚷道,“我十四了!十四零一个月!这件事我和你一样脱不了干系。我不哭了……我只是没忍住而已。”
他一屁股坐在我旁边:“我不是那个意思,小马。别哭,咱们不会有事的。别哭……”我靠在他身上放声大哭,直到累得睡过去。
半夜醒来,约翰尼靠着墙,我靠着他的肩膀。“约翰尼?”我打着哈欠叫他,“你醒了没?”这会儿我身上暖融融的,只是困意未消。
一天早上,我比平时醒得早些。为了取暖,我和约翰尼都是挤在一起睡的——大力说得没错,这里果然很冷。我小心翼翼的,尽量不弄醒约翰尼,然后蹑手蹑脚地来到后门台阶,坐下来抽了支烟。天刚蒙蒙亮,山谷低处雾气缭绕。有时候雾气会在某个地方突然消融,化作一团团云朵随风飘散。东方的天空更亮一些,地平线犹如一道细细的金丝。云彩从灰色变成粉色,连雾气都像被蒙了一层金沙。这一刻万籁俱寂,好像所有的东西都屏住了呼吸。接着,太阳升起来了。很美。
“乖乖,”约翰尼突然发出的声音吓了我一跳,“真漂亮。”
“是啊。”我不无遗憾地赞同道,因为这会儿我特别希望手上有一支画笔和一堆颜料,好趁这印象在心里依然鲜明的时候把它画下来。
“那片浓雾真漂亮,”约翰尼说,“金色和银色都有。”
“嗯。”我一边回应,一边试着吐出一个烟圈。
“醒了。”他低声回答。
“我们不会再哭了吧?”
“不哭了,已经哭够了。我们慢慢就习惯了,没事的。”
“我也这么想。”我昏昏欲睡地说。这一刻,是从我和大力坐在那两个女孩子后面以来第一次感到放松。以后不管再遇到什么,我们都能坦然面对了。
接下来的四五天,是我这辈子经历过的最漫长、最难熬的日子。我们读小说、玩扑克。约翰尼也喜欢上了《飘》,尽管他对南北战争和奴隶种植园一无所知,读的时候我要向他解释许多东西。令人惊讶的是,约翰尼对小说中某些情节的领会竟然比我还深刻,这本该是属于我的殊荣。约翰尼留过级,成绩也一向不怎么样。他脑子反应比较迟钝,对于新知识的接受速度相对慢些。我估计他的老师们都以为他很笨。可他并不笨,他只是有点慢热,而且一旦进入状态,他便开始深入挖掘。在这本小说里,他就特别欣赏作者对南方绅士的描述,对他们的行为举止和个人魅力大为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