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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其他小说 >追逐金色的少年 > 第七章

第七章(第2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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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小心翼翼地往后梳着他那打卷儿的头发:“差不多吧。”

两毛五围着我慢悠悠地兜了半个圈子,我叹了口气,因为我知道他要说什么。

“我的乖乖!”他转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的脑袋,“真不敢相信,我以为俄克拉何马州的印第安人早被驯化了呢。我说小马,这是哪个小野猫把你那漂亮的拖把头弄成这样啦?”

“一边儿待着去。”我没好气地对他说。这本来就是我最不愿面对的东西,感觉我像是得了什么病似的。

两毛五冲史蒂夫使了个眼色,随后便听史蒂夫说:“这有什么难理解的,他得先把头发剪了人家才肯给他拍照片登到报纸上嘛,要不然谁会相信一个油头小子也能当英雄。当英雄的感觉怎么样啊,大人物?”

“当什么?”

迷迷糊糊地,我想到起码要自己把鞋脱掉,可我有心无力。达瑞一把我放在床上,我就立刻倒头大睡起来。我已经忘记床有多么柔软了。

第二天早上我第一个醒来。我的鞋子和衬衣应该是苏打替我脱的,但我仍然穿着牛仔裤。可能他也实在太困了,自己的衣服都没顾得上脱。他和衣而卧,四仰八叉地躺在我旁边。我从他胳膊下面悄悄挪出来,拉了条毯子盖在他身上,然后去洗澡。苏打睡觉的时候看着更年轻,不像快满十七岁的人,约翰尼睡着的时候也是如此。我想可能大家都一样吧,睡着的时候显得年轻。

洗过澡,找一身干净的衣服穿上。我花了五分钟时间对着镜子在脸上寻找胡子的痕迹,另外还哀悼了一番我的头发。不伦不类的发型让我的耳朵显得特别突出。

去厨房做早餐时达瑞还没醒。最先起床的人做早餐,其他两人刷碗。这是我们家的规矩。以往都是达瑞起得最早,我和苏打负责刷碗。我看了看冰箱,找到几个鸡蛋。不过鸡蛋的吃法我们三个各不相同。我喜欢煮的,他俩喜欢煎的。而煎了之后的吃法也不一样,达瑞喜欢用煎鸡蛋搭配番茄和培根做三明治,苏打则喜欢配着葡萄果冻吃。我们三个早餐都喜欢吃巧克力蛋糕。以前妈妈从不允许同时吃蛋糕、火腿和鸡蛋,但达瑞被我和苏打说服了。这件事毫不费力,因为达瑞和我们一样喜欢吃巧克力蛋糕。苏打每天晚上都会确保冰箱里有巧克力蛋糕,即便没有,他也能很快烤出一个。不过我更喜欢达瑞的手艺,苏打做的糖霜太甜了。我真受不了他的口味。果冻、鸡蛋和巧克力蛋糕搭配在一起,他怎么吃得下去?可他对此偏爱有加。达瑞喝黑咖啡,我和苏打喝巧克力奶。我们也能喝咖啡,只是更爱巧克力奶。反正我们三个对巧克力制品毫无抵抗力。苏打说如果有巧克力香烟,他肯定会抽。

“家里有人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门外叫道,随后两毛五和史蒂夫一前一后进了屋。我们到对方家里从来都是不请自入,而我们家的门也从来不上锁,免得哪个兄弟跟父母吵架之后无处可去,所以每天早上我们的沙发上不一定躺着谁呢。但大多时候是史蒂夫,他差不多每个星期都会被他爸爸轰出来一次。他心里其实并不好受,尽管他爸爸第二天会给他五六块钱作为补偿。除了他还有可能是大力,这家伙居无定所。有天早上我们甚至看到蒂姆帮的老大蒂姆·谢泼德坐在我家的扶手椅上看报纸。他抬头和我们打了个招呼,也不留下来吃早餐就大步离开了。两毛五的妈妈提醒我们当心小偷,但达瑞亮了亮沙包一样的肌肉,拉着长腔说他才不怕呢,况且我们家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偷。他说,他宁可冒被偷的风险,也要给兄弟们提供一个可以冷静的地方,免得他们冲动之余去打劫加油站或干出别的什么难以弥补的傻事。所以,我们家的门从来不锁。

“当英雄啊。你看,”他把早上的报纸塞给我,“多像个大人物。”

我看着报纸,第二版头条是一个醒目的大标题:《不良少年变身大英雄》。

“我很喜欢‘变身’这个词,”两毛五一边清理着地板上的鸡蛋液一边说,“你们本来就是英雄,只不过遇到危险才会变身。”

我耳朵里已经听不见他的声音了,因为我正专心读报纸上的文字。这一整版都在报道我们的事——打架、死人、教堂失火、醉酒的少爷党,等等。文字中间是我们三兄弟的合影。报道中详细讲述了我和约翰尼不顾个人安危,冲进火海救那些孩子的英勇举动,后面还附加了某位家长的评论,说如果不是我们,他们的孩子很可能会被活活烧死。报道中还提到了我们和那些少爷党打架的事,当然,他们不会用“少爷党”这种叫法,因为大多数成年人并不知道我们小孩子之间的争斗。他们采访了樱桃·华伦斯,她说鲍勃当晚喝过酒,送她回家的路上他们就想找人打架了。鲍勃对她说他要修理我们,因为我们“骚扰”了他的女朋友。和鲍勃一起找我们麻烦的那个兰迪·安德森也证实说,是他们先挑衅,我们只是出于自卫才还的手。但他们控告约翰尼过失杀人。接着我还发现,他们声称,我由于畏罪潜逃,应该上少年法庭。约翰尼也是,如果他能康复的话。(不是如果,我再次提醒自己。他们干吗老说“如果”?)不过这一次破天荒地没有针对大力的指控。我估计他会生气的,因为报纸虽然把他抢救约翰尼的行为奉为英雄之举,却没有提及他的辉煌前科,那是他引以为傲的资本啊。要是让他遇到那群记者,他非揍扁他们不可。另外还有一栏说的是我、达瑞和苏打我们三兄弟。报道中介绍了达瑞,他一个人打两份工,且每份工作都干得很好,他上学时也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们提到了苏打辍学的事,并指出他那么做的初衷是为了防止我们兄弟三人被分开。他们透露说,我在学校经常上光荣榜,还说将来我有可能成为一个田径明星(哦,对,我忘记说了,我是学校田径队的,而且是年龄最小的成员。我好歹也算个运动健将)。然后文章还说,鉴于我们如此努力地想要生活在一起,那我们就不该被分开。

这文章的最后一句话终于戳中了我的心窝。“你是说……”我咽了口唾沫,“他们打算把我和苏打送进孤儿院之类的地方吗?”

“在这儿呢!”我忘了达瑞和苏打还在睡觉,大声回答说。“关门轻一点。”我立刻又小声提醒。

当然,提醒也是白搭。哐当一声,门关上了,两毛五跑进厨房,抱起我就在原地转起了圈,丝毫不顾及我手上还拿着两个生鸡蛋。

“嘿,小马!”他兴奋地叫道,“我想死你了。”

你可能会觉得,不就五天没见吗?搞得跟五年似的。我才不在乎呢。我喜欢两毛五,他是最值得交的好朋友。他把我推向史蒂夫,史蒂夫在我瘀青未消的后背上拍了拍,接着把我往外推。我手里的一个鸡蛋飞了出去,打烂在钟表上。我立刻牢牢攥住另一个鸡蛋,结果用力过猛捏碎在手心里。黏糊糊的蛋液从指缝间拖着长丝坠下去。

“瞧你们干的好事,”我埋怨他们说,“我们的早餐泡汤了。你们俩就不能等我把鸡蛋放下再闹吗?”我真的有点生气了,因为我刚刚才想起我已经很长时间没吃东西。我最后吃进肚子里的还是DQ的热巧克力圣代。现在的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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