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游吟诗人(第1 / 2页)
“天啊,姑娘们,这是谁家的孩子?”
不过,他的幽默押韵诗更多是对同时代人的嘲讽和讥诮。比如说,有个鞋匠素来以炫耀财富和邋遢的作风而出名,莫兰乐于用一首诗提醒这个鞋匠注意自己的卑微出身,不过这首诗只有开头一节流传了下来:
肮脏之巷的肮脏尽头,
住着个肮脏的补鞋匠迪克·麦克莱恩;
老国王在位之时,鞋匠的老婆
米歇尔莫兰大约于1794年生于都柏林特区布莱克匹兹的法德尔巷。他出生两周后就患病而失明,他的父母却因祸得福,当即把他送到各个街角和利菲河的桥上去吟唱乞讨。他们大概满心希望家里都是这样的孩子,一旦免除视觉的干扰,他的思想完全像个回音室般,日常生活的丝毫动静及公众情绪的任何变化,也只会化作歌谣或者古怪的言语,在脑海中细细作响。
等到他长大成人,已经被公认为自由区所有民谣歌手的领袖。织工马登、威克洛的盲人小提琴手基那利、米斯郡的马丁、天晓得从哪里来的米布莱奇·麦格兰,听说真正的莫兰过世之后,此人便顶着他的名气以及借来的破衣衫招摇过市,还吹嘘说从来没有莫兰,他就是莫兰,他还冒名顶替过其他不少人,那些人对他不屑一顾,他却自诩为他们部落的头领。失明并没让他在讨老婆方面遇到任何麻烦,反而有不少女人任他挑拣,因为女人们都倾心于他这种衣衫褴褛的人和天才的结合体,也许女人们总是十分传统,因而容易爱上这种出人意料,古怪而令人迷惑的男人。尽管他衣衫褴褛,却并不缺乏享受美食的机会,有人记得他向来喜欢酸豆酱,而且十分上瘾,有一次看到餐桌上没有摆,就大发雷霆,把一条羊腿朝妻子砸去。不过,他的外表并不起眼:穿的是带披肩和圆齿边的粗毛绒外套,一条破旧的灯芯绒裤,脚上蹬着一双硕大的粗革皮鞋,手腕上还用皮带紧紧地绑了根粗手杖:他这副样子若是叫游吟诗人麦克科林,这位国王的友人从科林郡石柱的幻境中窥见的话,一定会惊吓不已。尽管他不再用短斗篷跟皮钱夹,他却是个真正的游吟诗人,担当着人民的诗人、小丑和送报人。每天上午早餐过后,妻子和邻人便会为他读报,一直读下去,直到他打断说,就到这儿吧——我该自己思考了——于是一天的笑话和歌谣就从这番思考中诞生了,他的粗毛绒外套下藏了整个中世纪的奇闻异事。
不过,他并不像迈克科林那样对教会和牧师抱有恨意。每当他的思索之果尚未完全成熟,或者人们想听更有说服力的东西时,他就会吟诵或演唱一首来自圣人、殉教者或者《圣经》历险记的诗体故事或歌谣。他会站在街头,等人群聚集起来,然后以这样的方式开始表演(在此我摘录的是一个他的熟人所作的记录)——“围过来,孩子们,围过来吧。孩子们,莫非我站在泥沼之中,还是站在水里?”几个男孩子便会嚷道:“哦,不是!才不是呢!您站在干爽的好地方啊。快继续讲圣玛丽的故事,讲摩西的故事吧”——他们各自嚷嚷着最喜欢听的故事。莫兰迟疑地扭扭身子,裹紧身上的破衣衫,突然喊道:“我所有的好友都变成背后诽谤者了!”最后他还宣布:“你们要是再不住嘴,不放安静点儿的话,我就给你们点儿厉害瞧瞧!”他如此警告男孩子们之后,开始吟诵起来,或者他还想再吊吊众人的胃口,故意问道:“现在我身边围上一群人了吗?这里有无耻的异教徒吗?”他最著名的宗教故事讲的是埃及的圣玛丽,这是一首极其庄严的长诗,从某位主教科伊尔的长诗精编而来。诗歌讲述了埃及一个放荡的女人,名叫玛丽。她漫无目的地跟随朝拜者们来到耶路撒冷,结果却发现自己被一股神力阻止,难以进入圣殿,自此她便开始悔过。她逃到沙漠,在孤独的苦修中渡过了余生。在她弥留之际,上帝派索西姆斯主教前来倾听她的忏悔,为她做了最后的圣礼,并且派来一头狮子为她掘墓。尽管使用的是令人难以忍受的18世纪韵律,这首诗却大受欢迎,还不断被要求表演,以至于为莫兰赢得了“索西姆斯”的美称,并因此让他名声大噪。他还创作了一首名为“摩西”的诗篇,类似韵律诗,却又不完全是。不过他不大能忍受庄重,因此没过多久就以散漫的风格改编出了自己的诗句:
在埃及的大地上,乃至尼罗河畔,
法老的女儿衣着端庄,前去沐浴,
在埃塞克斯桥上她扯着嗓子大喊:
六个一便士!
可是啊,迪克穿着崭新外套,
摇身混入了财主堆
他是个老顽固,跟他的族人相差无几,
她泡了泡水,随即上岸,
为吹干那高贵身体,她沿河跑去。
芦苇绊倒她,定睛一看
稻草窝中躺着微笑的婴儿。
她抱起婴儿,语调轻柔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