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 / 6页)
我决定再次造访那家充满古旧气息的温馨酒馆。这家酒馆,从我二十五年前第一次造访这里,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变。老板娘还是当初那位,不少当时的客人还坐在这里,甚至坐在相同的位置上,面前也摆着相同的酒。我走进这家朴实的小酒馆,这儿就像我的一处避难所。跟有南洋杉的那隅楼梯间一样,这个避难所虽然无法提供我家乡般的归属感,虽然充其量只能给我一个可以安静旁观的位置,让我看着舞台上这些陌生人根据陌生剧本演一场陌生的戏,但即便如此,这个安静的位置仍有其难能可贵之处:这里没有拥挤的人群,没有喧哗,没有音乐,这里只有一些安静的小老百姓,就着没铺桌巾的木头桌子(非大理石桌面,非搪瓷桌面、丝绒桌面或黄铜桌面),面前摆着一杯酒,一杯扎扎实实的好酒。但也许这些看起来很眼熟的酒客只是一群庸俗之辈,在他们庸俗的家中枯燥的神龛上供奉的也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能心满意足的神。但也有可能他们就像我一样,是孤独而迷失的少年,是满脑子无用理想的沉默酒鬼,是荒野之狼,是可怜的恶魔,唉,谁晓得。他们每个人各有各的乡愁,各有各的失落,他们来这里各有所需吧。已婚的来追寻自己的少年情怀,老公务人员来缅怀学生时代的意气风发,所以大家才会这么沉默,才会只是静静地喝着酒,而且都像我一样,宁愿与半升阿尔萨斯葡萄酒为伴,也不要去挤在女子乐团的舞台前。我可以在此抛锚,要我在这里待上一个小时,甚至两个小时,都不成问题。阿尔萨斯葡萄酒刚要入口,我忽然想到,除了早餐的那块面包,我这一整天什么也没吃。
真不可思议,人竟然可以什么东西都吞下肚!我先看了十分钟报纸,通过眼睛将某个不负责任的家伙的精神产物吞下了肚;那家伙囫囵吞枣地将别人的话就这么吞下去,然后又完全未经消化地吐出来,我竟然也跟着把它们吞下肚,并且还足足吞了一整个专栏。接着我又吃了一大块牛肝,一块从被打死的小牛身上割下来的肝。真是不可思议!但最棒的还是阿尔萨斯葡萄酒。我一向不喜欢又浓又烈的酒,那种酒不适合日常小酌,它们的作用通常太强,并且常以具有某种特殊风味而闻名。我最喜欢的还是这种纯净、清淡、朴实,没有特殊名称的乡下酒,喝多了也不会感到不舒服,它们喝起来就是这么美味,这么顺口,这么充满了乡村、大地、天空和森林的气息。一杯阿尔萨斯葡萄酒配上一块美味的面包,绝对是最棒的一餐!但我却先吃了一盘牛肝,平时我很少吃肉的,可是今天这盘牛肝竟让我觉得很享受,而且我面前的这杯酒也已经是第二杯了。这真是不可思议!同样不可思议的还有:在某个地方的绿色山谷里,因为有一群健康、殷实的农人不辞辛劳地种植葡萄,并且榨汁酿酒,所以在世上的某些角落,甚至是离他们很遥远的角落,满怀失望、默默喝着酒的小老百姓或迷失的荒野之狼,才能有机会因为这些酒而重新汲取到些许勇气与悸动。
姑且让我称之为不可思议吧!的确很棒,它让我们得以再次感受到悸动。一杯薄酒下肚,一切都释怀了,连报上那堆烂文字都能轻松笑看。突然,早已被我抛之脑后的木管轻音再次奏起,犹如一个能映照出周遭景象的肥皂泡在我心中冉冉升起,晶莹剔透,就这么五彩缤纷地把整个世界映照在、缩小在其表面上,旋即轻轻破灭。倘若那天堂般的美妙旋律真的已悄悄深植于我的灵魂中,并且偶尔会在我心底绽放出五彩缤纷的美丽花朵,那么我又怎能说自己全然迷失了呢?即便我确实是一只迷途的动物,一只无法理解周遭环境的野兽,但我这可鄙的生命还是有意义的,因为答案已然在我心中,我的心总能接收到那来自遥远的、更高世界的召唤,无数美好的影像早已深植在我的脑海中:
意大利文艺复兴大师乔托<a id="jzyy_1_48" href="#jz_1_48"><sup>(1)</sup></a>在帕多瓦城小教堂蓝色拱顶上绘制的天使群像;
怀抱着这份挥之不去的想法,我疾步走在湿答答的街道上,来到城里最安静且最古老的一区,我停下脚步,往对面看,在小巷的那边,黑暗中有一堵老旧的灰色石墙。我很喜欢望着那堵墙,看着它如此苍老、如此不问世事地矗立在小教堂和老旅馆中间。白天经过,光看着它粗糙的墙面,我的眼睛就宛如得到了歇息。如此安静、美好又沉默的地方在市中心已经很罕见了。城里的其他地方,每半平方米就会有家商店,只见律师、发明家、医生、理发师或鸡眼治疗师,为了招揽生意全在殷勤地对路人自我介绍和推销。此刻我再度望向那堵古老的墙,见它沉默而安详地矗立在那儿。不,不对,似乎有什么地方变了。我发现墙中央竟然有扇美丽的、小小的尖顶拱门。我感到困惑,无法确定那扇门是否一直都在那儿,或是最近才刚装修的。但那扇门看起来非常旧,极为古老。以深色木头做成的、紧闭着的这扇小门,或许百年前曾是通往寂静修道院的通道,或者现在也还是—即使修道院不存在了。也许这扇门我早就看过千百回,只是从未察觉。也许它最近刚上过漆,所以我才会注意到。无论如何,我站在对面一个劲儿盯着它看,就是没有走过去。横在我们中间的路面,看起来软得像一踩下去就会不断往下陷,而且湿答答的。我就这么站在人行道上,久久地望着对面。漆黑的夜色笼罩着万物,突然间我觉得那扇门的上方似乎有花环装饰,或者有什么色彩斑斓的东西。我拼命地瞧,终于看到那扇门的上方好像有块浅色的牌子,牌子上似乎写了字。我眯起眼更加认真地看,最后决定走过去,虽然路面又脏又有积水。到了对面,我看见灰绿色的墙面上,小门的上方有块被灯光打亮的浅色区域,一些彩色字母不断出现在这隅反白的墙面上,旋即消失,然后又出现,又消失。我心想:灯光广告。这堵美好的老墙终究还是沦为他们打广告的地方了!我的眼睛捕捉到几个快速闪过的字母。但这些字太难看懂,我几乎是半看半猜。除了每个字母间隔不一外,这些字母的颜色也都太淡太微弱,并且一下子就消失了。在这里打广告的这个生意人也未免太过外行,他肯定也是匹荒野之狼,也是个可怜的家伙!为什么他会选在老城的这条暗巷中的这堵老墙上打广告?而且还选在这个时间点,选在这样的下雨天—这个时候根本不会有人经过这里。而且,广告字幕为什么要跑得这么快,并且消失得这么快?而且又这么随性和难以阅读?但是,等等,我终于跟上了它的速度,一口气捕捉到了好几个字:
魔法剧场
非人人皆可入场……
——非人人皆可……
我试着打开那扇门。但不管我怎么用力,怎么压,那柄又旧又沉的门把始终纹丝不动。这些字跑完后,字幕突然消失,仿佛它悲伤地察觉到自己的徒劳无功。我往后退了几步,脚都踩脏了,但不管我怎么等,都没有再看见任何字母,广告字幕就这么结束了。我站在肮脏的路面上,好一会儿移不开脚,只是等,白费力气地等。
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就像普通的日子那样过去了。我就这么把这一天给消磨掉了,温柔地把这一天给扼杀了,借由我粗鄙又叫人羞愧的生活艺术。今天我工作了几个小时,翻阅了几本旧书,像个小老头一样身体痛了足足两个小时,服了药粉,窃喜疼痛就这么被我蒙混过关了,然后又泡了个热水澡,深深地吸吮着美好的暖意,接着收了三次信,连那些没用的信和印刷品也都仔细阅读过,再做一下呼吸练习,但冥想练习,由于今天感觉全身舒畅,所以就不做了。之后又去散了一个小时的步,抬头时意外发现天空中竟然有美好、温柔,又难得一见的羽毛状云絮。好美,一如阅读旧书,一如慵懒地躺在温暖的澡盆里,但即便如此,今天也并非一个特别令人振奋、特别璀璨,或特别幸福、快乐的日子,而是一个再正常不过,再平凡无奇不过的日子。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了好一阵子,一种属于不知足老先生的庸俗日子,称得上舒适惬意,完全可以接受,并且还不赖,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寻常日子。在这种日子里没有严重的病痛,没有很大的烦恼,没有解不开的忧愁,没有绝望。这种日子里连思考自杀的问题—是时候该自杀了吧?该不该效法十九世纪的奥地利作家阿达尔贝特·施蒂弗特在刮胡子时顺便了结掉自己的生命?—都能心平气和、不激动、不害怕地做出客观、冷静的评估。
任何人只要尝过那种悲惨的日子,那种痛风发作,或剧烈头痛的日子(这种头痛根植于眼球后方,只要眼睛或耳朵稍微动一下就足以让所有快乐瞬间化为折磨,一种像被恶魔诅咒般的头痛),或尝过那种灵魂像死掉了一样的日子,或尝过内心完全被掏空,且绝望至极的可怕日子—在那种悲惨的日子里,我们只能无奈地置身于几乎要被上市公司榨干的残破地球上,任凭人类的世界和所谓的文化不停地对我们散发出如年货市集般哗众取宠的虚伪、苍白的光芒,并让它们如影随形地跟在我们身边,冲着我们狞笑,发挥如催吐剂般的效果,让人想吐,甚至对我们原本就病恹恹的自我集中火力猛攻,终至把一切的无法忍受推向巅峰—任何人只要尝过那种地狱般的日子,就会对今天这种普普通通、马马虎虎的日子感到心满意足,并心存感激地坐在温暖的火炉旁,心存感激地读着早报,安心地确认:今天,世界上又没有战争爆发,没有新的独裁政权产生,政治上和经济上的那些极明显的狗屁倒灶、贪赃枉法也都没被揭发。然后再心存感激地给那把早已生锈的七弦琴调音,再开心地,甚至说得上兴高采烈地唱一首普普通通的赞美诗,并借此让那个他所歌颂的、沉默又温和的,随随便便就能—犹如被施了氟氯溴一般—迷迷糊糊地感到心满意足的神,在无聊的日子里有点无聊事可享。这种无聊的心满意足,这种令人心生感激的无病无痛,在如此昏聩、迷糊的氛围下,当事者双方—只知一味点头的神和头发有点花白、圣歌唱得马马虎虎的这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俩真是像极了,简直就是双胞胎。
心满意足是件美事,无病无痛是件美事,能够这样得过且过的生活是件很美的事,在这种日子里不管是疼痛或欲望都不敢嚣张,所有的一切都只能默默潜行,只能蹑手蹑脚地悄悄通过。可惜这样的生活不适合我,我完全受不了这种心满意足,一小段时间后我便会无法忍受地对它感到厌恶和痛恨,就会绝望地想要逃进别的氛围里,或许是逃进欲望里,或许是—必要时—不惜逃进痛苦里。我只要一小段日子无欲无痛,呼吸着所谓美好生活的平淡氛围,我赤子般的灵魂就会开始隐隐作痛、默默悲伤,逼得我愤愤不平地只想将那把锈迹斑斑、用来歌颂神的七弦琴直接砸向一脸睡意、迷迷糊糊,又心满意足的神脸上。我宁愿让恶魔般的痛苦焚烧我,也不愿在舒适的居家氛围中闷死。一股压抑不住的狂野欲望在我胸中燃烧,我只想追求强烈的感觉,只想做出惊世骇俗之举,心中油然而生的是一股愤怒,对于温和、平庸、正常,对于彻底阉割的生活感到愤怒。一股按捺不住的强烈欲望,想破坏,想砸毁商店、教堂,或狠狠地自残,想做些鲁莽的蠢事,想把受人崇拜的圣像头上的假发扯掉,想送给叛逆的男学生们一心想要的前往汉堡的车票,想诱拐小女孩,想扭断某些代表市民阶级秩序的大人物的脖子。因为在我内心深处,最厌恶、最不屑、最常破口大骂的其实就是市民阶级的这种心满意足、身体健康和舒适惬意的生活;市民阶级所刻意营造和维护的这种乐观,这种对中庸、对正常、对普通的大肆鼓吹与豢养。
天色渐暗,我也在这样的心情里结束了这普普通通的一天。但我结束掉这一天的方式,并非一般痛苦的男人会采取的那种正常又舒服的方式。我没有让自己躺进业已铺得舒舒服服的床上,也没有接受床上那个诱饵般热水袋的引诱,而是对自己今天的微不足道的表现感到心有不甘又懊恼,于是怒气冲冲地套上鞋,穿上大衣,顶着黑夜与薄雾进城,打算到城里那家名为“钢盔”的小酒馆里,像那些喜好杯中物的男人说的那样“小酌一杯”。
我离开阁楼,沿阶而下,走下这道陌生人家里难爬的阶梯,这道刷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的小市民楼梯。这栋体面的出租公寓内一共住了三户人家,阁楼是我此刻的栖身之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我这匹没有故乡的荒野之狼,我这个最讨厌市民阶级世界的人,竟然总是寄居在最典型的小市民阶级家庭中,可见这一定是一份难以割舍的往日情怀。我选择的住处从来不是皇宫般的豪宅,也不是寒酸的无产阶级房舍。我选的永远都是井然有序、体面却非常无趣,且维持得一尘不染的小市民阶级家庭,这种地方总是萦绕着满室的松节油气味和肥皂香味。住在这种地方,倘若你关门时不小心太用力,或进屋时鞋子实在太脏,你都会被自己的不当行为狠狠地吓一跳。毋庸讳言,我之所以喜欢这种气氛,是因为儿时的记忆,就像是一份深藏在心底的对故乡的渴望,这份渴望一再地—令人绝望地—引我踏上这条愚蠢的老路。说实在的,我确实喜欢活在这种矛盾与冲突中,亦即我喜欢将我的生活,我那种孤独、缺乏爱、慌慌张张,且越来越混乱失序的生活,安顿在这种充满家庭气氛与市民阶级气氛的环境中。我喜欢嗅闻洋溢在楼梯间那股安静有序、干净有礼,而且温和的气息。我虽讨厌市民阶级的一切,但这股气息却总能触动我心底的某种情怀。
我终于放弃,开始沿人行道的方向往回走,突然一连串彩色光影映在积水的柏油路面上。
我赶紧阅读:
仅——供——疯——子——观——赏!
现在我的脚全湿了,并且冷得发抖,但我还是继续站在那里等。又过了好一会儿,什么也没有。我站在那里等,并且忍不住想:这些像鬼火一样,突然出现在潮湿墙面上和黑亮柏油路面上的、朦胧的彩色字母还真是漂亮啊!突然我又想到: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啊!先前我不是还在想有关金碧辉煌的神圣身影突然出现在眼前,旋即又远去,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的事。啊,二者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我冷得发抖,却继续往前走。我忍不住缅怀神圣身影,忍不住满心向往:要是能穿过那扇门,走进仅供疯子观赏的魔法剧场该有多好!不知不觉我已来到闹市区,入夜后这里什么样的娱乐都有,到处是悬挂的海报,招牌林立:女子乐队、杂技表演、电影、舞厅,但这些都不是我要的,这些是任何人都可以观赏或从事的娱乐,是正常人的娱乐。我也确实看到那些表演的入口处挤满了一群群正常的人。即便那些娱乐不是我要的,我的满怀悲伤还是得到了些许宽慰,因为我毕竟见到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问候,那些跳跃的、五彩缤纷的字母,它们撩动了我的灵魂,甚至深深触动了我的心弦。金色的神圣身影再次以微光闪现的方式出现在我面前。
此外,我也喜欢在跨过房间的门槛后,外面的一切就被挡在门外了。里头只有一大堆书、一大堆烟蒂、一大堆酒瓶和满屋子乱七八糟、一塌糊涂,以及无人整理的东西。这屋里的所有一切,不管是有形的书、稿子,或无形的思绪,全都标记着、彰显着寂寞所带来的危害和生而为人所面临的困境,以及一份深切的渴望,渴望为这个了无意义的人生寻得一份崭新的意义。
我行经南洋杉,也就是二楼住户门前那个小小的楼梯间。毫无疑问,这里比其他地方更一尘不染,刷洗得更彻底。二楼门前这片天地呈现出一种超凡脱俗的悉心照料,简直像座散发出光芒的秩序殿堂。这里铺着令人羞于践踏的木地板。木板上立着两个小小的花架,每个花架上都有株大大的盆栽,一盆是杜鹃花,一盆是长得非常茂盛的南洋杉。尤其是南洋杉,这株健康又结实的小树,虽然小,却体现出极大的完美,它的每片针叶,即便是最细枝末节处也擦拭得无比干净清新。偶尔四下无人,我会把这里当作神圣的庙宇,坐在可以居高临下观赏南洋杉的阶梯上,静下心来,十指交握,虔诚地望着这座井然有序的小花园,它那令人感动的状态和孤寂到简直可笑的氛围,总能触动我心灵深处的某个角落。我常猜想,在楼梯间的旁边、那扇门的后面,在南洋杉神圣树荫的庇护下,那里肯定是间充满桃花心木气味的公寓,过的肯定是一种非常体面、非常健康,每日早起,认真负责,家人定期聚会,一起开心过年过节,星期天固定上教堂,每晚早早上床睡觉的日子。
巷弄中,我踩在潮湿的柏油路面上,刻意装出轻松愉快的模样。眼泪汪汪的街灯在又湿又冷的朦胧雾气中绽放着光芒,同时吸吮着潮湿地面反射回来的微光。我突然忆起少不更事时—当时我最爱这样漆黑又朦胧的晚秋夜晚,或冬季夜晚—每当大半夜,我裹着大衣,顶着狂风骤雨,疾步穿过粗暴又狂扫落叶的大自然时,总是无比贪心又陶醉地大口呼吸着兴致高昂的孤寂感与多愁善感。当时的我也是孤独的,却孤独得非常享受,且文思泉涌。稍后回到房里,我总要坐在床沿,就着烛光,赶紧把泉涌的诗句写下来!可惜那一切已经过去,我俨然饮尽的空杯,再也无法盈满。遗憾吗?不,一点也不。凡事过去了,就已经过去了,没有什么好遗憾的。真正能造成遗憾的只有此时此刻与今时今日,只有那些被我虚度了的、不计其数的时刻与日子,以及那些我只能无奈忍受,既无惊喜也无惊吓的苍白日子。感谢上帝,幸好也有例外的时刻,在极偶尔、极罕见的某些时刻里,生活中还是会出现惊吓,出现惊喜,并突破藩篱,将我这迷失的人重新带回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中心。我悲伤而充满内在悸动地试着回想:上次出现这种感觉是什么时候?
那次是去听一场演奏会,他们演奏了一首好美的老曲子,在木管乐手奏出两个轻音之间,我突然跨过了天堂之门,翱翔于天际,并亲眼见证了上帝正勤勉地忙于工作。这样的喜悦与盈满令我泫然欲泣,世间再没有我想对抗之物,再没有能令我恐惧之事,我愿接纳并认同世间的万事万物,愿毫无保留地献出我的赤诚之心。那份感动前后不到十五分钟,但当晚他就又回来找我,回到了我的梦中,从此以后,总是默默地在苍白、荒芜的日子里为我绽放光芒。偶尔我会短暂而清晰地看见他金碧辉煌的神圣身影再度行经我的人生;他总是仿佛已被俗世的尘埃深埋,然后又突然光芒万丈地出现在我眼前,貌似再也不会消失,不一会儿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某个夜里,我躺在床上,依旧清醒,突然文思泉涌,但那些诗句美得、妙得我简直不敢妄想可以把它们记下来。隔天一早,我也确实完全想不起来了。但那些诗句仍深埋在我心里,就像一颗坚硬的果仁深藏在又破又旧的外壳下。还有一次是发生在阅读某位诗人的作品时,另一次是在思考笛卡儿的一项洞见时。
还有一次是阅读帕斯卡尔的思想时,另一次则是我和情人在一起时,那道耀眼的金色光芒再度出现并引领我进入喜乐盈满的天堂。啊,要在人世寻获神的踪迹何其困难啊!尤其身处这个如此不知足、如此充满小市民阶级氛围和如此缺乏精神性的时代里,而且还得面对眼前的这些建筑、这样的商业、这样的政治和这样的人!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它所有的目标都不是我所追求的,它所有的快乐都不是我所想要的,所以我怎能不成为一匹荒野之狼,怎能不成为一个孤僻而粗鄙的遁世者?不管是进剧院或者去看电影,我都坐不住,报纸我也看不下去,当代书籍我鲜少有满意的,我无法理解大家为什么要一窝蜂去挤人满为患的火车和饭店,去挤播放着沉闷、刺耳音乐的咖啡厅,为什么要一窝蜂挤到奢华都市的酒吧和歌舞厅里去,为什么要赶集似的去参观世界博览会,加入游行行列,或赶一场又一场专为求知若渴者举办的演讲,或聚集在偌大的运动场上观看赛事,做这些事究竟能获得什么样的趣味和快乐?对我而言,这些唾手可得的快乐,这些总有成千上万人不辞辛劳赶着要去做的事,我不懂它们的乐趣何在,遑论参与了。相反地,在我极少数的欢乐时光里,那些被我视为幸福,视为珍贵经验,令我欣喜若狂或振奋的事,世人往往只愿意在文学作品里接触、寻找或喜爱,一旦这些事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只会觉得疯了。是啊,假如世人是对的,假如咖啡厅里的音乐是迷人的,假如大众娱乐和不知足的美国式的群众行为是对的,那么我的行为当然是错的,我这个人当然是疯了,我肯定是一匹—就像我常自称的那样—货真价实的荒野之狼,一匹迷失在一个对他而言既陌生又无法理解之世界的荒野之狼,一只找不到故乡,无法自在呼吸,无法畅快吃喝的迷途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