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米歇尔·福柯(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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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可以解释一下我们对该出版物所持有的偏见:
坦白地说,这也许还不是我们在这些文件上花费一年多时间的原因。而只是因为里维耶回忆录的美。一切都始于我们的惊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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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出版就从那里开始吗?
我觉得,虽然我们有各自互不相同的方法和旨趣,但是有一个东西把我们凝聚在一起工作,它是一个“档案”(dossier),也就是说它是一个事件,一个案件,一个事态,它关涉到对起因、形式、组织和不同功能的交叉论述:这是治安法官的论述、检察官的论述、重罪法庭庭长的论述、司法部长的论述;这是乡村医生的论述和埃斯奎诺尔的论述;村民以及他们的镇长和他们的本堂神甫的论述;最终这也是杀人犯本人的论述。他们都谈论着,或者看起来好像谈论着同一件事情:这正是发生在6月3日的那件事情,所有的论述都与它息息相关。但是,对于所有人而言,以及在他们的异质性中,这些论述所形成的既不是一部作品,也不是一个文本,而是一场古怪的角力,一种对抗,一种权力关系,一场关于话语和通过话语的战争。仅仅说它是一场战争还并不充分;同时展开并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还有许多战斗:医生们相互之间在战斗,也与法官战斗,与里维耶本人战斗(他骗他们说他曾经装疯);法官们则与医学鉴定书战斗,与酌情减刑这种相当新颖的用途战斗,与把弑亲者和弑君者等量齐观战斗(即费耶斯基和路易·菲利普相差无几<a id="jzyy_19_19" href="#jz_19_19"><sup>(6)</sup></a>);欧奈镇的村民们的战斗则是,通过指定古怪与奇异,来消除在他们中间犯下的罪行的恐慌,并拯救一个家庭的尊严。最终,在所有这些的中心,是皮埃尔·里维耶与他那无数的、复杂的战争机器:他犯下罪行,以便能讲述出来并确保他能光荣地死去;他预先准备好讲述,以便导引出其犯罪;他做出口头解释,以便让人相信他的疯癫;他写下文本,以便消除谎言,给出解释,召唤死亡;他的文字充满美感,这被一些人视为一个理性的证据(这是他被判处死刑的原因),而其他人则视之为其疯癫的一个征候(这是他终身监禁的原因)。
我想如果我们要出版这些文件,所有的文件,这就是为了以某种方式拟定各种战争的计划,重新构建起这些对抗和战斗,重新发现这些话语的作用,即作为武器,作为在权力和知识的关系之中的攻击和防御的武器。
我们想要研究精神病学与刑事司法关系的历史。在这条道路上,我们遭遇到了里维耶案。
该案刊载于1836年《公共卫生和法律医学年鉴》(<i>Annales d'hygiène publique et de médecine légale</i>)上。与该刊物所报道的所有其他档案一样,该档案也包括一个案件摘要和一个法医学鉴定书的摘要。不过,该档案中还是有很多值得注意的要素。
1.这是一个由三篇医学报告所组成的系列,三篇报告不仅没有得出相同的结论,也没有进行完全相同的分析,反而是在医学体制中,它们有着各自不同的来源和地位:一位乡村医生的报告、一位城市医生的报告,他负责一个重要的收容所,最后是由当时精神病学界和法医学界的大人物(比如埃斯奎诺尔、马克、奥费拉等人)签名的报告。
2.这是一组相对较大的司法文件汇编:其中就包括,证人们的证词——他们全都是一个诺曼底小市镇的居民——问询则包括:被告的生活、生活方式、性格特征,及其疯癫(folie)与低能(imbécillité)。
3.最后尤为重要的是,这是一部回忆录,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回忆录的一部分,它由被告人本人所撰写。这位二十来岁的,声称只会读和写的农民,在判决前的羁押期间,决定对自己的罪行——谋杀他的母亲、他的姐妹和他的弟弟,给出详情与解释。
更确切地说,这份档案的详尽出版,似乎能够给我们提供一个处理该类资料的案例,即它们目前保存在档案馆中,但它们具备各种分析的可能。
1.因为它们的存在和关联性的规则,既不是按一部作品的规则,也不是按一个文本的规则,他们的研究应允许抛弃文本分析的传统学术方法,以及所有源自写作所具有的单调乏味且学究气的观念。
2.诸如里维耶案的这些文件应该允许,在知识与制度及其既定角色的关系中(例如司法体制及其专家、被告人、疯子罪犯等角色),去分析知识(例如医学知识、精神病学知识、心理—病理学知识)的构成及其作用。
3.它们能够使我们破解权力、统治、战争之间的各种关系,在这些关系的内部,话语得以建构自身并发生效用;因此,它们允许对话语(甚至科学话语)进行分析,这些话语或许同时既是叙事上的和政治上的,因而又是战略上的。
4.最后,我们能够在此把握作为里维耶案及其策略整体的话语中所特有的失常的权力,基于这种策略,我们试图囊括和插入这种话语,并且给它一个身份,即作为疯子的话语或者作为罪犯的话语。
在当时已经刊印的文献中,这样一组档案汇编对我们来说似乎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应该如何利用它呢?
毫无疑问,该案本身没有影响。在当时的重罪法庭的审判中,弑亲案相对不少(一年中有十到十五起,偶尔还会更多)。此外,费耶斯基(Fieschi)的谋杀案及其诉讼,拉瑟奈尔(Lacenaire)的判刑和处决,他们的回忆录的出版,才是同一时期中司法专栏的主要内容。<a id="jzyy_14_14" href="#jz_14_14"><sup>(1)</sup></a>《法院公报》(<i>Gazette des Tribunaux</i>)从未哪怕扼要地提及里维耶案,反倒是《卡尔瓦多领航者报》(<i>Pilote du Calvados</i>)在频繁转载。与昂利耶特·科妮耶(Henriette Cornier)案、帕巴弗瓦(Papavoine)案或者雷加(Léger)案一样<a id="jzyy_15_15" href="#jz_15_15"><sup>(2)</sup></a>,里维耶案永远都不会成为刑事精神病学的经典案例。除了《公共卫生年鉴》的文章以外,我们几乎无法在医学出版物中找到关于里维耶的其他资料。<a id="jzyy_16_16" href="#jz_16_16"><sup>(3)</sup></a>最后,里维耶的律师贝尔陶德(Berthauld),在事后获得了相当的声望,似乎从未在他的文章中对其前委托人有过任何提及。
可见,里维耶案根本就不是一件“大案子”。《年鉴》所刊登的那些异常丰富的档案,或许能够通过意外状况和一般情理的混杂来加以说明。卡昂(Caen)地区的一个医生,或者当地的一位知名人士,曾告知当时巴黎的大专家们说,在1835年11月12日,判处一名被大家视为疯子的弑亲者死刑。然后,他们同意在请求特赦时进行斡旋,并根据为了达到此目的而建立的档案,在判决之后,他们不管怎样还是草拟了有关该案的证明书,虽然他们从未见过皮埃尔·里维耶。随后减刑获得了批准,这便是他们在《公共卫生年鉴》上所出版的这份全部或部分的档案。
不过,一个更为普遍的争论出现在这些情况之外,这正是埃斯奎诺尔<a id="jzyy_17_17" href="#jz_17_17"><sup>(4)</sup></a>和他的同事们出版该案的档案卷宗所导致的结果。在1836年,在刑事司法中使用精神病学概念的争论正如日中天。更准确地说,我们正处在这场争论的一个关键的时段上:对于埃斯奎诺尔曾提出的“杀人单狂症”(monomanie homicide)的概念(1808年)<a id="jzyy_18_18" href="#jz_18_18"><sup>(5)</sup></a>,律师诸如克拉尔·德·蒙蒂涅(Collard de Montigny),医生诸如于尔班·科斯特(Urbain Coste),特别是法官和法院,以非常强烈的态度加以反对(尤其是在1827年以后)。对此,医学专家或者辩护律师都对使用该概念犹豫不决,因为在法庭和某些陪审团看来,该概念具有某种“唯物主义”(matérialisme)的不良声誉。在1835年前后,似乎人们能在医生中看到某种特定的倾向,即表明“单狂”的概念少有直接的医学报道:就像他们同时要证明,这种抵制会导致严重的司法失误,而且精神疾病会透过一种非常广泛的症状显露出来。无论如何,刊载在《公共卫生年鉴》上的里维耶案的档案,只能非常审慎地使用“单狂”的概念;与此相反,它还必须广泛依赖各种征候,各种症状,各种证词和各种不同的证据。
然而,在所有事实中,有一个让人感到意外:即按照“当地”或者一般的情况,允许出版一部大部头的卷宗档案,不仅对于那个时代是大部头,对于我们这个时代也堪称详尽。然而,对于它,对于这部独一无二的里维耶回忆录,却立即陷入了宁静,完全地死寂。在如此强烈地吸引了医生们的注意力之后,是什幺东西能够在此扰乱他们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