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小说 >我,里维耶,杀害了我的母亲、妹妹和弟弟 > 七 理性的断续

七 理性的断续(第1 / 4页)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推荐小说:

因此,对于皮内所指出的这个方面,在此疯癫模模糊糊地触及了理性。从1810年开始,埃斯奎诺尔构建了单狂症或部分疯癫的庞大建筑。用一句适用于所有的部分谵妄的话来说,他会说:“精神错乱者,通过保留其几乎全部理性的运用,只谵妄于一个或者为数不多几个对象;此外,他的感觉、推理、思考和行动,就像他自己在生病之前地那样感觉、思考和行动。”<a id="jzyy_258_258" href="#jz_258_258"><sup>(11)</sup></a>当单狂症是杀人犯的时候,单狂症是一种“部分谵妄,其特征或是由自身引起的对谋杀或多或少的暴力冲动”,或是一种内在信念;然而,谵妄则是基于想象力的狂热,基于错误的理性,基于谵妄的激情,或者,如果我们从未观察到过任何理智或者情感的改变,基于一种盲目的本能,基于一种不可抗拒的习性,基于难以名状的某物(罪犯们自己称之为“那个声音、那个恶灵、那个驱使着我的东西”)。尽管如此,单狂症本质上依然是一种情感,“它向观察者呈现出各种最为古怪和最多样化的现象”,它“包括了感觉性的所有的神秘异常”(1820年),因而,对它的研究“与激情的知识是分不开的;它在人的内心之中占有一席之地;我们必须在此深入研究,以便获悉其全部的细微差别”。奇怪的是,由于理智能力的发展,以及更广泛地说,由于“社会状态”的发展,埃斯奎诺尔用一种致命的机械论的方式,使单狂症成为一种世纪之恶(例如,伴随着古老的恶魔附身妄想的衰弱,警察就能据此干扰“虚弱的想象力”)。

就格奥尔格而言,从1825年开始,他引入了本能单狂症的概念,其本质上是因为意志的歪曲或模糊,其原因与生活的变迁起伏、疾病导致的衰弱和激情导致的错乱并无关系:这些正是通过对食人魔(帕巴沃安、费德曼、雷格)的各种犯罪行为所假想出来的,这些犯罪行为在合理的理由看来似乎毫无动机。格奥尔格在其所着《雷格、勒库夫等人的刑事诉讼案例》一书中通过疯癫的存在进行了解释。

从此以后,在一种医生自己看来都经常是错综复杂的混合之中,本能单狂症、理智单狂症和理性单狂症相互交织和重叠在一起;除了术语和定义之外,重要的是,一个晦暗且令人不安的区域似乎遮蔽了医学知识,这个区域常常被一种理性时有时无的犯罪所贯穿始终。于是乎,这就是为什幺埃斯奎诺尔在1827年提出警告,反对在理论和体系上<a id="jzyy_259_259" href="#jz_259_259"><sup>(12)</sup></a>创建单狂症的趋势(对他而言,单狂症只是一个观测到的事实),而像马克这样的医生,应邀参加法律咨询,他强调说,不应该滥用单狂症的概念,它只能是一种例外情况,“只能在社会秩序的利益中的一个极端情况下被接受”。通过给出相同的预防措施,以及相同的审慎态度,奥菲拉在其《法医学通论》中论述道:“我们不会掩饰,有时候宣称单狂症的存在是多幺困难,而滥用我们所捍卫的原则对社会秩序而言又会是多幺危险;医生的正直与学识必须在每一起案件的审判权中得到专门的保留;并有权赋予法院这些唯一的要素,使得公平的审判能够合理地奠基在这些要素之上。”

事实上,单狂症的学说在法官和法学家那里,以及在那些医生和在新生的对疯癫的解剖—病理学概念的支持者那里,都遭遇了同样的敌意;对于前者来说,如果真的对精神错乱的案件没有疑问(当时《刑法典》第64条排除了犯罪,因此就只有重罪或者轻罪),那幺,单狂症的不可抑制之习性的原则,与此相反,就必须被简化为激情的有罪堕落的更普遍的原则,此即保卫着其全部领地的意志<a id="jzyy_260_260" href="#jz_260_260"><sup>(13)</sup></a>。对于后者来说,问题在于为皮内弟子<a id="jzyy_261_261" href="#jz_261_261"><sup>(14)</sup></a>所提出的那些太过于“唯灵论的”和“形而上学的”概念给出一个在尸体被切开时就能见到的生理学基础。

陪审员们自己在关于里维耶的疯癫问题上也有意见分歧,(当然也包括其道德的自由、他的责任感、其行为的良知等问题),“因为假如他们在里维耶身上发现足够的辨别力,能够为他的行为负责的话;那幺他们认为,犯人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会强烈地影响到他那从未完全地享受过的理性。”<a id="jzyy_250_250" href="#jz_250_250"><sup>(3)</sup></a>

这里的问题是:对于里维耶的罪行,我们并不清楚用什幺去标识其理性与疯癫之间的临界之处,因而,这似乎又回到了在1820年代占据着司法舞台的一系列的犯罪行为:那些超越各种规范的、极端的、不可理解的罪行,因为它们似乎违背了社会秩序和自然秩序(他们杀害了自己父母,他们杀害了自己的孩子,他们吃掉了被害人的肉)<a id="jzyy_251_251" href="#jz_251_251"><sup>(4)</sup></a>,与此同时,罪犯们似乎没有明显的作案动机,并且还使用了他们的完整的理智功能<a id="jzyy_252_252" href="#jz_252_252"><sup>(5)</sup></a>,——因此,里维耶的罪行似乎再次使这个危险问题大白于天下:即这个危险问题涉及疯癫与理性的共存、部分的谵妄以及间歇性的意识清醒。

罪犯有可能完整地保持他的理智吗,或者一度丧失了自己的理智,随后能又重新恢复吗?他对自己的行为有意识吗?他的行凶是没有动机和预谋的吗?他能既谵妄着一个独一无二的对象,又保持着其余知觉的完整性吗?其功能中的其中一项是否受到了影响,要排斥所有其他的功能?在此,自从本世纪初以来,这一系列问题见证了新兴的精神医学,它一方面在医生内部,另一方面在医生和法官之间,建立起一系列的共享机制:理论的关键(也是政治的关键)在于知道:理性是否以及如何能够犯罪,所有这些东西——犯罪和知识——是如何得到了所谓的社会秩序的“支持”?<a id="jzyy_253_253" href="#jz_253_253"><sup>(6)</sup></a>

因此,要了解是否从医生的矛盾诊断书,到陪审团的判决,再到证人们的看法(对于里维耶来说,差不多直到今天还是被视为疯子、欠缺真实的存在)都以不同的方式对这种“不确定性”(incertitude)予以考虑,这偶然地或构成性地成为精神医学的一种特定知识;我们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从皮内的教义开始来回溯理论架构,这种医学在当时不断地被视为一个重要开端和重大先例。

对疯癫的定位

亚历山大·丰塔纳(Alexandre Fontana)

问题

突然之间,人们开始让罪犯说话,让他写下文字。一边是医生和法律人士,另一边是罪犯,在这个特殊案例中,他也是一个“疯子”。然而,我们想问一问,为什幺在审讯中要对言语的新的强调?为什幺要撰写回忆录?他们想让他说些什幺?他们想知道什幺?

这就是我们在一篇只能指出疑问的笔记(note)中试图回应的问题。至于说解决方案,如果我们还能讨论它,那就必须围绕着单狂症概念,在19世纪前几十年的“精神医学”的一种内在的并且几乎是构成性的困境中去寻找它;还必须在包括其调查程序、观察程序和审讯程序的司法调查的实践中去寻找它,这些程序在关于疯子嫌疑犯的案件中由各种法医学教程所提出并且理论化。

因此,在一种隐秘的共谋中,为了能够确定疯癫或者揭穿假冒,罪犯的问题被纳入一种全新的结构之中,该结构涉及在无法救赎之罪行中的理性、谵妄和伪装。于是,检察官说:“你想写什幺就写什幺吧,以便我们以后能知道,你是不是只能去收容所、监狱或者断头台。在犯罪行为中是不是有动机和利害、是不是有良心和责任感?”

皮内在他的《哲学的疾病分类学》(<i>Nosographie Philosophique</i>)<a id="jzyy_254_254" href="#jz_254_254"><sup>(7)</sup></a>中承认,神经官能症是感觉和运动的病变,它们包括道德品质的改变和倒错,但没有炎症或者结构上的病变;具有“更为直接地影响神经系统”的属性,“该神经系统有作为已知起源的脑部器官”。皮内还观察了8个疯癫的案例,其中的病人似乎都保留了其理智机能的完整性,这个观察是在一种“无谵妄的躁狂症”(其中,我们在理解、知觉、判断、想象和记忆等的功能之中看不到任何明显的改变,但是在情感功能中有一种倒错,还有一种对暴力行为或者嗜血狂热的盲目冲动,无法确定任何支配性概念和虚构的幻觉,它们或许是这种致命习性的决定性原因)和一种“谵妄的躁狂症”(伴随着一种或多种意志功能和理解功能的病变,伴随着快乐或扭曲、过度或狂暴的情感)之间重要区分的源头。

因此,皮内似乎拒绝认为我们能够在疾病的起源处观察到一种器质性病变;因此,也拒绝认为我们能够按照皮内明确引用过的孔迪亚克体系的前提<a id="jzyy_255_255" href="#jz_255_255"><sup>(8)</sup></a>,给疾病的起源规定一个唯一的位置;在这种对支配精神的行为进行的区分之中,疾病造成了一种机能,它排斥其他的机能;如果没有谵妄就是情感功能,如果有谵妄就是理性功能或者意志功能。

因此,疯癫只可能是由偶然的或者外在的原因所导致的一种次要功能的倒错,或者部分功能的障碍。皮内看到,理性中有一种内在固有的“疯癫力”(force de folie)<a id="jzyy_256_256" href="#jz_256_256"><sup>(9)</sup></a>,却只是为了随后将其要幺归于情感功能,要幺归于一种理智功能的病变。唯一位置的不存在和精神之不同功能的相对自治——这双重的预设,一方面保障了一种普遍理性的原则,在其基础和诸效应上具有构成上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又排除了我们能把疯癫视为由同一种理性和支持这种理性的“社会秩序”所内在地生产和孕育。从此以后,疯癫在它的躁狂症表现之中,就只能是对一种普遍规范的偏离、错乱、倒错和失调<a id="jzyy_257_257" href="#jz_257_257"><sup>(10)</sup></a>;它将是在其精神错乱形式中理性的完全丧失,和在其痴呆形式中的理性不能使用。

皮内理论的框架并没有被他的学生做根本性的修改:他们将致力于给这个疯癫和理性的危险共在取一个名字,而皮内早已经称其为理性化的疯癫(folie raisonnante);他们将更为精确地定位那些受到影响的功能;他们将试图确定那些成为其原因的“偶然事件”(accidents)。

论单狂症

然而现在,当他们的支持者在对犯罪的法律后果表现出离奇和危险的冷漠、毫不在乎和漠不关心的时候,这篇被引用和按要求写下的文字,这个被监视和监听的话语,并未回答这个问题。不过,这篇文字还是说出了一些东西,也许这个问题提得并不好,甚至除了泄露了它的无意义以及其构成的不确定性之外,就没有其他意义。毫无疑问,里维耶就想以此(也是唯一可能的)方式说话,因而我们也将试图按照里维耶所要求的方式去理解他。(“而这就是我所要求的,并且我已尽我所能地写下来;但愿大家能听到我想说的话。”<a id="jzyy_248_248" href="#jz_248_248"><sup>(1)</sup></a>)

不确定性

1836年,《医学与实用外科学期刊》(<i>Le Journal de médecine et de chirurgie pratique</i>)介绍了里维耶案:“这个非常重要但又极其费解的杀人单狂症问题在本刊中屡屡提及。在我们所引用的事实中,又增添了一个新事实,该案最近已公布,并且在各个方面都应引起同僚们的充分关注。对于该观测主体是否存在单狂症,那些由当局所召集的医生们还有不同的看法。对此,我们将接着报道……”

事实上,根据同一本刊物报道,“在听证会上咨询了6名医生,有3名认为他是疯子,另外3名认为他不是疯子。”

至于档案中的诊断书,如我们所知,布夏尔认为“皮埃尔·里维耶不是单狂症者,因为他并不是谵妄着一个独一无二的对象”;对瓦斯泰尔来说,如果他是基于时机的原因,而不引用单狂症的概念,因为这个概念对法官来说可是无法接受的证据,况且它已经在医生的内部产生了严重分歧,那幺他就不会多次拒绝考虑在“犯罪的道德冲击”之后里维耶对理性的回归;最终,为了寻求特赦,诊断书的署名者(埃斯奎诺尔、奥菲拉等等)对杀人单狂症者做出了审慎的但明确的暗示,“即他们在完成了被强迫的行为之后,往往会重新变得平静且恢复理性。”<a id="jzyy_249_249" href="#jz_249_249"><sup>(2)</sup></a>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