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 / 6页)
“是吗?”
“当然啦,你在作诗。”
所以,住在“希腊”室的人,经常能从他们滑稽的室友身上获得不少乐趣,就连文艺青年海尔纳有时候也会上演一些搞笑的戏码;卡尔·哈默尔扮演的则是讽刺家和诙谐的观察家的角色。他比其他同学年长一岁,这让他有一种优越感,但他并没能让自己因此而受人尊敬。他喜怒无常,大约每过一个星期,就感觉有需要以殴斗来检验一下自己的体力,而他打起架来也是相当野蛮,甚至近乎凶残。
汉斯·吉本拉特惊讶地看着这些人,选择安静地走自己的路,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同学。他非常勤奋,几乎跟卢修斯一样勤奋,并因此深受室友的敬佩,只有海尔纳例外,他仗着自己的天赋,放荡不羁,时不时还嘲讽汉斯,说他是个一心只想向上爬的人。总体来说,所有这些正处在迅速成长的年纪的男孩,都还算合群,尽管晚上宿舍里打架斗殴并不少见。因为他们虽然竭力让自己去感受自己已经成人,并拿出对待科学的严肃冷静和端正的行为表现,以配得上老师对他们用“您”这个他们还不那么习惯的称呼;而且当他们回头去看自己刚离开不久的拉丁文学校时,他们至少像刚进大学的大学生看高中生那样,趾高气扬、充满同情——但偶尔,他们未泯的童真,也会突破那矫揉造作的庄重冒出来,尽显本色。这时,宿舍的空气中就会萦绕着男孩们轻微的打闹声和粗野的谩骂声。
对于这样一所学校的领导或老师来说,观察孩子们的行为一定很有意思、也很有启发:他们在开始几周的共同生活之后,就像一种正在发生化学反应的混合物,里面有飘浮不定的云团和絮状物正在凝结成块,然后又分解、再重新组合,直到形成一定数量的固定物质为止。在克服了最初的羞涩、相互之间都足够熟悉了之后,就会开始一波四处寻找的浪潮,结成一个个小团体、形成相互交好或相互敌对的圈子。同乡和以前的老同学很少聚在一起,在一种追求多样性、取长补短的神秘力量的驱使下,大部分人都会去结交新的朋友,城里人去结交农家子弟,山里人去找来自平原地区的同学。这些年轻人犹豫不定地彼此试探,在此过程中,在他们心中逐渐发芽的,除了追求平等的意识以外,还有与外界隔绝的要求。有些孩子第一次摆脱了稚气,在他们身上,个性的萌芽正在苏醒。一些难以形容的钟情、爱慕和争风吃醋的现象也正在发生,有的最终结成友谊同盟,交往密切,相约漫步,也有的变成公开的冤家对头,常常激烈扭打、相互厮斗。
汉斯表面上并没有参与这些活动。卡尔·哈默尔曾向他明确而热烈地示好,而他却惊慌地退缩了,随后哈默尔便立马跟“斯巴达”室的一个同学交了朋友,汉斯还是孤身一人。一种强烈的感觉让他仿佛看到了地平线的那一端,友情国度的国土被涂上了诱人的色彩,在默默地召唤他、吸引他过去,可是内心的羞怯又让他畏缩不前。在那些要求严格、没有母爱的童年岁月里,他已经逐渐失去了与人亲近的能力,尤其是表面热情的东西,最叫他厌恶,更何况还有那股男孩子的傲慢以及讨厌的功名心。他跟卢修斯不同,他是真的想要多学些知识的,但他又和卢修斯一样,对于一切会妨碍他学习的事,都会避而远之。因此,他就这样埋头苦读,可是每当看到别人享受着友谊之乐时,心中又不免羡慕、嫉妒。卡尔·哈默尔并不是那个对的人,如果另有任何一个人靠近他、强烈地向他示好、要与他结交,他会十分乐意顺从。他就像一个害羞的姑娘,静静地坐在那儿等着,不知是否会有一个人,一个比他强大、比他勇敢的人,来找他、迷住他、强行带他踏上幸福之路。
由于除了这些事以外,还有很繁重的功课,尤其是希伯来文,所以男孩们都觉得最初的一段时间过得飞快。毛尔布隆周围那许许多多的池塘和湖泊,倒映出浅蓝色的深秋的天空、正在枯萎凋零的梣树、桦树、橡树和斜长的黄昏的余晖。冬日来临前的狂风呼啸着、呜咽着横扫过美丽的树林,发出胜利的欢呼。眼下已经下过好几次薄霜了。
现在,同学们开始相互对望、相互认识,首先是每个宿舍内部。大家都把墨水瓶灌满墨水,把煤油灯加上煤油,又把书本整理好,努力熟悉一下新环境。与此同时,又充满好奇地面面相觑,开始交谈,相互询问各自的家乡、之前就读的学校,共同回忆那个让每个人都汗流浃背的州试。一张张书桌旁,围起了一个个聊天小组,到处都是孩子们爽朗的笑声,到了晚上,同寝室的室友之间,就已经比游船上的乘客在海上旅程结束时还要热络得多。
跟汉斯一同住在“希腊”室的九个同学当中,有四个是绝对的佼佼者,个性独特,其他的多多少少也算得上中上。首先是奥托·哈特纳,一位斯图加特的教授的儿子,天赋异禀,安静、自信,行为端正、无可指摘。他身材魁梧、健硕,穿着讲究,并以他踏实、能干的风格,让全室人印象深刻。
其次是卡尔·哈默尔,来自一个高山牧场的小村庄,是村长的儿子。要了解他,还得要一段时间,因为他是个充满矛盾的个体,而且很少从他那表面上的迟钝、冷漠中跳脱出来。一旦跳脱出来,他就会顿时变得热情、放纵,甚至有些暴力,然而这样的状态却从不会持久,而后他就又缩回他的“壳”里。此时,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个冷静的观察者,还是只是一个胆小怕事之辈。
另一个虽没有那么复杂、但却十分引人注目的人物叫赫尔曼·海尔纳,一个家庭条件优渥的黑森林人。早在第一天,大家就已经知道,他是一个诗人、文艺青年。传说他的州试作文就是用六音部诗行写的。他很健谈,且说话很生动,有一把漂亮的小提琴。他喜怒形于色,似乎将自己最本质的东西——一种年轻人不成熟的多愁善感和轻率鲁莽的混合物,全都暴露在外。但他也有深刻的东西,只是鲜有人能看到。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方面,他的成长都超越了他的年龄,已经开始尝试走自己的路了。
然而,“希腊”室里最特别的住户还是艾米尔·卢修斯,一个不动声色、头发浅黄的小男孩,同时也很坚韧、勤奋,身子干瘪得像个老农民。但除了他的身材和面庞还未长开以外,他却并没有给人一种孩子的印象,而是处处都显示出一副成年人的模样,似乎他身上已经不会再出现任何改变。就在第一天,当其他同学都在无所事事、互相闲聊、设法适应新环境的时候,他却安安静静、从容淡定地坐在那里看语法,还用大拇指塞住耳朵,专注于自己的学习,好像要把逝去的年华都追回来似的。
充满诗意的赫尔曼·海尔纳,试图找寻志趣相投的人做朋友,却没有成功。如今他每天都在课外活动时间,独自一人穿过树林,来到这个他特别偏爱的林中湖边。这是一个忧郁的褐色池塘,被包围在芦苇丛中,正在凋零的老树冠垂挂在水面。这个凄美的林中一角,强烈地吸引着这位如痴如狂的诗人。在这儿,他可以一边幻想、一边用枝条在静谧的水中划圈,可以读诗人雷瑙的《芦苇之歌》,可以躺在矮矮的莎草坪上,思考“死亡”和“消逝”这类与秋天相配的题目,耳边的落叶声和风刮过光秃秃的树梢时发出的萧瑟声,仿佛合成忧伤的和弦,为他伴奏。这时候,他便常常从口袋里掏出一本黑色的小本子,用铅笔在上面写下一两句诗。
十月下旬一个阴天的午休时分,他又来到池塘边,碰巧,汉斯·吉本拉特独自一人散步,也来到此地。他看见这位年轻诗人正坐在一个小水闸的横板上,膝间放着他的小本子,嘴里衔着一支削尖的铅笔,若有所思,旁边还放着一本摊开的书。汉斯慢慢走近他。
“你好,海尔纳。你在做什么呢?”
“读荷马。你呢,小吉本拉特?”
“我才不信呢。我知道你在做什么。”
日子久了,人们才会渐渐对这个不声不响的怪咖的诡计有更多了解,才会发现他原来是个十分滑头的吝啬鬼和自私鬼,但正因他的狡猾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才让人对他不得不心生某种佩服,或者至少是容忍。他有一套自己独特的节约和获利的办法体系,一个个精妙的手腕只会一步一步地展现,最终让你惊叹不已。先从早晨的起床洗漱开始说起,卢修斯总是不是第一个就是最后一个冲进盥洗室,就为了可以用别人的毛巾,可能的话也会用别人的肥皂,从而保护、节约自己的。如此一来,他的毛巾总能用到两周甚至以上。但是现在所有的毛巾都要求每周换一次,每个星期一的早上,舍监总管会来检查。于是,卢修斯就在每个周一的大清早把干净的毛巾挂在他的编号的钩子上,午休的时候又把它取走,折得整整齐齐的,放回箱子里,再挂上他保护得好好的旧毛巾。他的肥皂因为用得少,所以很硬,每次都只能擦下来一丁点,于是便可以用上几个月。但艾米尔绝没有因此显得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相反,他看上去总是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稀薄的淡黄色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头路清晰,对贴身衣物和外套也都十分爱惜。
洗漱之后就是早餐。早餐有一杯咖啡、一块糖和一只小白面包。大多数人都觉得吃不饱,毕竟年轻人在八小时的睡眠之后,早上通常是会很饿的。卢修斯却很满足,他每天都把那块糖从牙缝里省下来,然后总能找到个买主,用两块糖换一芬尼,或者用二十五块糖换一本练习本。到了晚上,他为了节约昂贵的煤油,喜欢借别人的灯光看书做功课,自然是不用说的了。让人惊讶的是,他并非出身贫寒,恰恰相反,他的家境相当优渥,倒是那些真正的穷人家的孩子,却很少会精打细算、省吃俭用,更多的是有多少用多少,不知道积存。
卢修斯的这套办法体系,可不仅仅只用在对物质的占有和可触摸的财富上,在精神领域,他也设法用上,尽可能谋取更大的利益。在这一点上,他十分明智,从不忘记,所有的精神财富都只有相对的价值,因此,他只在那些付出了辛劳就能在将来的考试中开花结果的科目上真正地下功夫,而其他的科目,只要有个中等成绩,便已满足。他总是只拿同学们的成绩来当标尺,来衡量、决定自己学些什么以及花多大功夫,他宁愿学个一知半解考个第一名,也不愿意鞭辟入里但考个第二名。因此,晚上当其他同学都在用各种方式打发时间,比如玩游戏、看闲书的时候,只见他依旧安静地坐在那里用功。其他人的吵闹声对他完全没有影响,甚至有时候他还会投去毫不嫉妒、心满意足的一瞥。因为如果其他人也都用功的话,那么他的努力哪还有利可图?
所有的这些花招诡计并没有让人对他这样一个热衷于往上爬的人心生厌恶。然而,就像所有的行事过头、过于钻营的人一样,很快他也迈出了那愚蠢的、踩过界的一步。由于修道院里所有的课程都是免费的,他便起了要充分利用这一点的念头,例如去上个小提琴课。并不是因为他之前有过一些小提琴的基础,也不是因为他有那么一点辨音能力和这方面的天赋,甚至也不是出于对音乐的什么热爱!他想的是,学小提琴还不是跟学拉丁文和数学一样?因为音乐,就像他听说的,在今后的生活中也会有用处,音乐可以使它的主人欢愉,并且得到别人的喜爱。反正说到底,又不用花钱,因为甚至连学习用的琴,学校也提供。
当音乐老师哈斯看见卢修斯也要来学小提琴的时候,他简直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因为他认识卢修斯,是在唱歌课上认识的。卢修斯在唱歌课上的表现,让所有同学都乐不可支,却让老师陷入绝望。他尝试劝退这孩子,让他打消学小提琴的念头,却彻底无功而返。卢修斯只微微一笑,谦逊而不失礼貌,声称这是他的正当权利,并开始阐述他对音乐不可阻挡的向往。就这样,他领到了一把最差的练习琴,每周可以去上两次课,每天练琴半小时。然而在第一次练琴之后,室友们就给他下了通牒,说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们要坚决杜绝这种可怕的呻吟。自那以后,卢修斯就带着他的小提琴,心神不定地在修道院里窜来窜去,到处寻找练琴的角落,然后,从他所到之处,便传来各种咿咿呀呀、嘎吱嘎吱、刺耳而可怕的哀鸣,把附近的人吓得毛骨悚然。这种声音,用诗人海尔纳的话说,就像是那把被虫蛀得痛苦不堪的琴,在绝望地求饶。由于没有任何进步,早已深受折磨的老师变得烦躁、粗暴起来,卢修斯也越练越绝望,连他那张到目前为止一直自鸣得意的奸商的脸上都爬上了心酸、忧愁的皱纹。这真是一出彻头彻尾的悲剧,因为当老师最后宣布他完全没有学小提琴的天赋,并拒绝再继续给他上课之后,这位执迷不悟的好学之士竟然又去选了钢琴,自虐了好几个月,依然毫无成果,最终自己筋疲力尽,悄无声息地放弃了。不过,在之后的年月里,每逢谈到音乐,他都要故意透露一两句,说他以前不仅学过钢琴,还学过小提琴,只可惜年深日久,逐渐荒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