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第1 / 4页)
山峦无名,似天空一样蔚蓝
斑马年轻丰满的影子依偎在纤巧的蹄子间
清晨的非洲高原,空气凛冽而清新,似乎都能够触摸得到。所以我们时不时地会陷入一种幻象中,好像现在不是在大地上行走,而是在黑暗的深水中,沿着海底向前行进。甚至你都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在向前移动。脸上感觉到的寒冷气流像是深海处的洋流,汽车则像缓缓游动的鱼儿,正稳稳地坐在海底,瞪着像灯笼一样大的双眼看着前方,任由海底的其他生物游过她的身旁。星星看起来非常大,因为它们不是真的,而是倒映在水中的影子。它们在水面上闪闪地发光。在“海底”行进的途中,有各种生物不断地出现,它们比周围的东西都要黑,时而涌入长长的草中,时而在里面蹦跳,就像螃蟹和沙蚤在沙里钻进钻出一样。太阳正在升起,周围的光线越来越亮,海底慢慢地向海平面靠近,最终变成了一块新的陆地。各种气味在你身边快速飘过,比如橄榄树林散发出的清新难闻的臭味,再比如烧焦的草地散发的又咸又腥的味道。偶尔不知道从哪里会突然飘过来一阵腐臭的味道,闻起来可以让人变得镇定。
我们的汽车是封闭的厢式车身,丹尼斯的男仆卡纳西阿坐在后面。他轻轻地碰了碰我的肩膀,指了指汽车的右边。在路的右边距离我们约十二或十五英尺的地方,有一团黑影,看起来像是一头正在沙滩上休息的海牛,它的前方好像还有什么东西在深海里微微动着。后来我才看清楚,那是一头已经死去的雄性长颈鹿,是两三天前被枪打死的。在非洲是禁止射杀长颈鹿的,因此,之后我们还要为自己辩护,以免因射杀长颈鹿的罪名被起诉。不过,我们是可以证明它早在我们到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只是没有人发现它的尸体,也不知道它是怎么死的。一头母狮正在享受这具庞大的尸体。我们的汽车路过时,它抬起头,耸着肩膀,看着我们的汽车。
丹尼斯停下车,卡纳西阿把肩上的来福枪取下来,上了膛。丹尼斯一直很绅士地把恩贡山看成是我的私人猎场,所以此时他低声问我:“要不要打死它?”以前有一个马赛人给我哭诉,说他的牛总被狮子吃掉。此时我们恰好就在他的家附近。于是我就想,如果就是这只狮子吃掉了这位马赛人的大牛和小牛,那么它的末日就应该到了。我点了点头。
丹尼斯从车里跳出去,往后滑了几步。母狮此时已经藏在了长颈鹿尸体的后面。丹尼斯跑到尸体的附近,在母狮进入射程之后扣动了扳机。我没有看到狮子倒下去的情景。当我走出汽车来到它身旁时,它躺在了一片血泊中。
没有时间给它剥皮了,因为我们得赶紧赶路,好赶上纳罗克的狩猎队伍。我们观察了周围的环境,记住了这个地方。而长颈鹿的尸体又散发着强烈的恶臭,一旦经过这里,我们不可能不注意。
在非洲,我的农场就是丹尼斯·芬奇-哈顿的家。游猎结束,他会来到农场住进我的房子,他的书和黑胶唱片也都放在这里。每当他回到农场,农场就会向他倾诉,向他展示自己拥有的一切。雨季第一场雨来了,咖啡园里的咖啡开花了,看起来好像是一团白垩纪云,湿漉漉地向他诉说着。每次在我等待丹尼斯归来,听到他的车驶入农场的车道时,我也能听到农场的一切在诉说着自己。他只有想来的时候才来,所以在农场上的时候他非常开心。农场上的人也知道,他是一个相当谦虚的人,但这一点农场外的人是不知道的。另外,他这个人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心里也从来不会存什么阴谋诡计。
他很喜欢听故事,这对我来说是一种很宝贵的品质。我总是觉得,如果我生活在佛罗伦萨黑死病爆发期间,我一定会因为讲故事的能力而出名。但现在社会的潮流变了,倾听故事的这种能力在欧洲已经不复存在,反而是不认识字的非洲土著深谙这项艺术。如果你开始讲这句话:一个人正在平原上走着,他碰到了另外一个人,那他们就立刻会被你吸引,会特别想知道这两个人在平原上的未知命运。但白人们就不一样了。即使觉得自己应该去听一场朗诵会,他们也不会去听。一旦去了,他们不是烦躁不安,总是想起一些马上要做的事情,就是干脆睡过去了。甚至在请你读东西的时候,他们也会手里拿着某种印刷品,整晚沉浸在里面,或者干脆默默地读一篇演讲稿。他们已经习惯了用眼睛去感受一切。
但丹尼斯依赖的多是耳朵。他更喜欢听别人讲故事,而不是自己去读。所以,每次他回到农场,就会问我:“有故事讲给我听吗?”他不在农场的时候,我会编很多故事,好等他回来后在晚上讲给他听。他把被褥铺在壁炉前面,舒舒服服地躺在上面。而我则坐在地板上,像谢赫拉莎德一样,盘着腿给他讲故事。听故事的时候,他的眼神非常清澈,即使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他都能从头听到尾,而且对故事的内容还记得相当清楚。比如,某个人物非常戏剧化地出场时,他就会打断我:“在故事的开始,那个人已经死了啊。算了,就当我没说。”
丹尼斯还教我拉丁语,给我读《圣经》和希腊诗人的诗歌。《圣经·旧约》中的大部分内容他都能背下来。无论他去哪里游猎,总会把《圣经》带上。因为这一点,伊斯兰教徒们非常尊敬他。
他还送了我一台留声机。我非常喜欢这台机器,农场也因为它的存在而有了新的面貌。它是我们的农场之音,就像“夜莺是林间空地上的灵魂”这句话所说的一样。有时,他会突然回到农场,给我带来一些新的唱片。如果我当时在咖啡园或玉米地里工作,他就会把留声机打开,让音乐在农场上响起。日落时分,我骑着马走在回家的路上,夜晚清凉的空气中流淌着音乐的旋律,向我宣告他的存在,就好像他在朝我笑似的,他平时就总是爱看着我笑。农场上的土著也非常喜欢这部留声机。他们总是围在房子周围听音乐。当我单独和仆人们在一起时,他们会挑出一些喜欢的曲目,让我给他们放着听。有意思的是,卡曼特一直坚持听,一直最喜欢听的,竟然是贝多芬的慢板G大调钢琴协奏曲。他第一次告诉我他想要听这首曲子的时候,还真有点描述不清楚。
于是,我们就开车继续向前走,但刚开了两英里多,就没有路了。修路工人的工具还在地上躺着。工具前面就是广袤的石头地,在晨光中灰茫茫的,没有任何人工翻修的痕迹。我们看看那堆工具,又看看四周的乡村,只好不管丹尼斯的朋友了,结果如何,只能看他的运气。后来这位朋友回到农场之后,我们才知道,他那天根本就没有机会使用那条枪。我们调转车头,面向东方向农场行驶。此时,东方已经变成红色,把平原和山峰都染成了一片红。我们一边向前开,一边谈论着那头狮子。接着,我们又看到了那头长颈鹿,这次我们看得很清楚,加上阳光刚好落在它身上,我们甚至还看到了它皮肤上的那些方形的黑色斑点。就在我们靠近它的时候,却突然发现有一头公狮子站在它的尸体上。到了长颈鹿附近,我们的车身变得比尸体低。狮子直直地立在尸体上,看起来黑乎乎的。但它后面的天空已经燃烧起来,它看起来像是一只抬起前腿向前行走的金狮,此时风又吹起了它的一缕鬃毛,那真是一幅令人震撼的自然画面。我不由得就从车里站起身。看到我这样,丹尼斯说:“这次就由你开枪吧。”他的那条来福枪特别长特别重,打一枪出去,冲击力特别大,所以我一直不怎么喜欢用。但这一枪可是爱的宣言,难道不应该用最大口径的枪吗?开枪之后,那头狮子直直地跳向空中,然后四脚并拢,落在了地上。我站在草丛里,使劲地喘气,激动得满脸通红,因为射击能带来一种权力的享受,毕竟你是隔着很远的距离就完成了一件事的。我绕过长颈鹿的尸体,看到了公狮,这真是一场悲剧的最后一幕。它们都死了。长颈鹿的尸体看起来非常巨大,而且一览无余。它的四肢和长长的脖子都已经僵硬,肚子被狮子咬开了。母狮四脚朝天躺在地上,脸上仍然挂着咆哮的表情。它简直就是这出悲剧中的蛇蝎美人。公狮离它不远,它怎么就没有从母狮的遭遇中学到点什么呢?它的头垂在两个前爪中间,颈上浓密的鬃毛覆盖在身上,像是一袭皇家斗篷。它跟母狮一样,躺在一大片血泊中。在耀眼的晨光中,血变成了猩红色。
丹尼斯和卡纳西阿卷起袖子,在冉冉升起的晨光中,开始剥狮子的皮。他们忙完之后,我们从车里拿出一瓶葡萄酒、一些葡萄干和杏仁。因为这天是新年,所以我就买了这些东西,预备在路上吃。我们坐在矮矮的草丛里吃着喝着。附近躺着两具被剥光的、赤裸裸的尸体,看起来很是壮观,上面没有任何多余的脂肪,每块肌肉都有着规则的纹路。它们本来就一直是这个样子,所以其实根本不需要什么斗篷。
一团黑影快速掠过草地和我的双脚。我们抬头看,在浅蓝色的高空,很清楚地看到一只秃鹰在盘旋。此时,我的心慢慢变得很轻很轻,被一根绳子系着在天际飞翔,就像风筝一样。于是,我作了一首诗:
苍鹰的影子穿越平原
向遥远的山峦狂奔
丹尼斯和我在音乐上的品味很不同。我比较喜欢古典的音乐家,而他非常喜欢现代的艺术,好像因为自己和这个时代不和谐,所以需要礼貌地弥补一下似的。他喜欢听最新的音乐。“如果贝多芬不是人人都知道,不是那么通俗,我一定会喜欢他。”他告诉我。
只要我和丹尼斯在一起,就总能遇到狮子,好像我们在一起时运气会特别好。丹尼斯常常会带一些欧洲人出去游猎。有时,他会带着他们出去两三个月,回来之后他会跟我抱怨说,他们连一只狮子都没打到。有时,马赛人的牛被狮子吃掉了,他们就会来我家里请我去打死那些母狮或公狮。每到这个时候,我和法拉就到他们的村里安营扎寨,坐等一场猎杀。有时会起个大早,出门去寻找狮子,但每次却连一只狮子的踪迹都寻找不到。而每当丹尼斯和我一起开车出去,平原上的狮子就会像执勤一样,不断地出现。有时,它们在进餐;有时,它们正在穿过干涸的河床。
在一个新年的早晨,太阳还没有出来,我和丹尼斯驾车行驶在新修的纳罗克路上,路况很差,我们只能尽可能开得快一些。
在前一天,丹尼斯把一把非常重的来福枪借给了他的一个朋友,这位朋友准备跟随一个游猎团向南部走。到了晚上,他突然想起来,来福枪的扳机有个小问题,只要轻轻扳动它,枪就会响,但他忘了告诉他朋友了。
他很担心,害怕这位猎人朋友会不小心伤害到自己或别人。除了马上出发,从这条新修的路赶上纳罗克的游猎队伍外,我们想不出什么别的补救办法。从农场到纳罗克一共有六十英里,中间还有一段村里的土路。游猎队伍走的是老路,卡车上也满满地载着物品,所以应该会走得很慢。我们唯一担心的是,那条新路会不会直接通到纳罗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