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第2 / 4页)
突然,圆圆的光圈落在了一只睁着大眼睛的豺狼身上,它看起来特别像一只小狐狸。我移动手电筒,继续向前照,终于看到了狮子。它就站着我们面前,直直地盯着我们。它身后的非洲大地陷在一片黑暗中,而它,则看起来非常的亮。此时,枪声就在我的身边响起,我甚至都没有做好准备,也没搞清楚这是什么声音,好像是一声响雷,又好像自己变成了这头狮子,在那儿站着。狮子像一块大石头一样倒了下去。“继续往前照,往前照!”丹尼斯朝我喊。于是,我把手电筒的灯光朝前打。我的手抖得厉害,那个由我主宰、掌控全世界的光圈跳起了舞。我听到黑暗中丹尼斯的笑声。后来他跟我说:“在打第二头狮子的时候,手电筒有点抖哇。”光圈舞蹈的中心,正是第二头狮子。它离开了我们,藏在了一棵咖啡树后,半个身子在外面露着。灯光找到它的时候,它还把头偏了过去。丹尼斯开枪,它摔倒在光圈之外,但很快又站起身,重新进入了光圈,突然转身朝我们扑来。丹尼斯扣动扳机,就在第二声枪响的同时,它愤怒地长啸了一声。
就在那一刻,整个非洲突然变得无限广阔。而丹尼斯和我,站在它的上面,显得是那么的渺小。手电筒的灯光之外,是一片黑暗。在这片黑暗中,两头雄狮躺在两个不同的方向。天空中依然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最后的狮吼消失之后,所有的一切都静止下来。狮子们静静地躺在地上,脸背对我们扭到它们身体的另一边,好像是在表示对我们的厌恶。现在,咖啡园里躺着两头巨大的死狮,一切都笼罩在黑夜里,周围一片死寂。
我问丹尼斯:“你怎么想?它们今晚还会来吗?”
丹尼斯很熟悉狮子的习性。他说狮子肯定会在晚上来吃剩下的那条牛,我们得给足它们时间,让它们吃完,然后等到九点左右,再去咖啡园里。另外,还要用到他打猎设备里的一只手电筒,好在打狮子的时候照明。他让我选择是拿枪还是拿手电筒。我选择让他打狮子,我拿手电筒为他照明。
为了能在漆黑的夜色中找到那头牛的尸体,我们学着汉兹尔和葛特儿丢小白石头做标记的方式,提前剪了很多纸条,绑在晚上要经过的一行行咖啡树上,作为我们的路标。这些纸条带着我们直接走到了尸体的不远处。我们在离尸体二十英尺的地方,把一张大白纸绑在了一棵咖啡树上。晚上,我们就要在这里停下来,打开手电筒,开枪打狮子。傍晚时,我们把手电筒拿出来,想提前试试,却发现里面电池的电量不足了,所以灯光很暗淡。但此时已经没有时间去内罗毕买电池了。所以,我们使用的时候只能尽可能地节省电量。
第二天就是丹尼斯的生日。吃完晚饭后,他忧郁地说他现在还没有活够呢。我安慰他说,即使不去打狮子,没准明天早上到来之前还会有什么别的灾难降临在他的头上。我吩咐贾马提前准备好一瓶酒,等我们回来后庆功。那天晚上,我一直在想那两头狮子,它们当时在哪儿?是不是正一头在前,一头在后,慢慢地、安静地涉过某条小河?冰冷轻柔的河水是否淌过了它们的胸膛和腹部?
九点到了,我们出发。
安静地等待
等待着夜晚的到来,等待着在大平原上铺开
等待着到泉水边漫步
平原深蓝,在落日中变为砖红。
我和丹尼斯还有一次关于狮子的惊险经历。那是在这次巧遇狮子之前的事儿了。当时,我和丹尼斯才刚刚成为朋友。春天到了,雨淅淅沥沥地下着。
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但天空却挂着一轮明月,它躲在层层叠叠的云彩里,时不时地探出模糊的白色脸庞,在开满白花的咖啡园里倒映出朦胧的身影。经过农场学校的时候,我们远远地看到教室里还亮着灯。
刹那间,一种骄傲和胜利感涌上我的全身,这种骄傲和胜利源于农场的土著。我想到了所罗门王的一句名言:懒惰的人说,外头有狮子,我在街上就必被杀。现在,学校的门外有两头雄狮出没,但上学的孩子们却丝毫没有懒惰,没有让狮子挡住了他们去学校读书的路。
我们继续向前走,找到做标记的两行咖啡树后,我们稍微停了一下,然后沿着咖啡树中间的空道一前一后向前走去。我们穿的是鹿皮软鞋,因此走路的时候一点儿声音都没有。我因为兴奋开始浑身颤抖,但又怕丹尼斯发现后让我回去,所以就不敢靠他太近,但也不敢离他太远,因为他随时可能需要我打开手电筒为他照明。
很快,我们发现了那两头狮子,它们已经要来享用猎物了。不知道是听到了我们的动静,还是闻到了我们的气味,它们朝咖啡树里躲了躲,想让我们先过去。后来可能是怪我们走得太慢,右前方的狮子发出了一声咆哮,声音低沉沙哑,而且非常小,我们都不确定是不是听到了。丹尼斯停下来几秒钟,没有转身地问我:“你听到了吗?”“嗯,听到了。”我说。
我们又向前走了几步,那低沉的咆哮声又响了起来,这次就在我们的右手边。丹尼斯说:“打开手电筒。”为他照明其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他比我高很多,我得保证让灯光越过他的肩膀,照亮来福枪和远处。打开手电筒,周围的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灯光璀璨的舞台。咖啡树上湿答答的叶子闪闪发亮;地上的土块清晰可见。
一天早晨,我的农场经理,南非人尼克尔斯先生怒气冲冲地来找我。他说,昨天夜里,有两头狮子把他的两头公牛咬死了。它们冲破了牛栏,直接吃掉一头,然后把另外一头拖到了咖啡园里,这头牛的尸体现在还在咖啡树中间躺着。他问我能不能帮他写一封信去内罗毕,弄点马钱子碱回来,让他把这毒药放在牛的尸体里,因为他觉得狮子晚上肯定还会回来。
我想了一会儿,觉得不能接受给狮子下毒这种行为,所以就告诉他我不能这么做。一听我这么说,正兴奋的他立刻暴怒起来。他说,如果放任狮子犯下的罪恶不管,它们下次还会来。它们咬死的小公牛可是他最好的劳力,不能再继续失去这样的牛了。他还提醒我说,不知道我想没想过,农场的马厩可离他的牛棚不远。我跟他解释说,我并不是要放任这些狮子在农场上横行,而是觉得它们不应该被毒死,而应该被猎枪打死。
“那谁去打死它们?”尼克尔斯问道,“我不是胆小,只是我已经成家了,不想拿性命去冒不必要的危险。”确实如此,他一点儿都不胆小,他是个非常胆大的“小男人”。“这么做一点儿意义都没有。”他又说。我说,我也没有打算让他去打狮子。芬奇-哈顿昨天晚上回到农场了,我和他一起去打。“啊,那太好了。”尼克尔斯说。
我去找丹尼斯,对他说:“快点来吧,让我们拿自己的性命去冒无谓之险吧。如果说生命有价值,那就是它本身的一无所有了。向死而生者,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我们走到咖啡园里,果然如尼克尔斯所言,小公牛的尸体就躺在里面,狮子们几乎都没有碰它。它们的脚印在松软的地上很清晰,也很深。显然,两头大狮子曾在夜里来过这儿。我们跟着脚印穿过种植园,走到海拔较高的贝尔纳普家,走进周围的树林里。但是因为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很难看清楚什么东西,而脚印到了林子边缘的草丛和灌木丛里后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