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部落与城邦(第2 / 2页)
于是,在共和历二百零五年九月十日,玛雅的语法教师节,刚刚取得了初步胜利的殷商殖民军团首度陷入了困境——敌人实在是太少了。
部落是城邦发展的初级阶段,城邦是部落的高级表现形式,对于两者的关系我们要辩证地来看,部落那些冒着臭气的下等脏鬼们说我们在搞歧视,这是错误的。
听完夫荣的叙述,攸侯喜指挥官感觉到很高兴,因为他总算与当地土人开始了交流;同时他也很失望,因为纳海姆部落很落后,他们很少与外界来往,夫荣最远也不过是到过距离部落聚居地三十公里以外的地方,那还是因为迷路了。
“城邦”在玛雅文中的准确含义是——本着各取所需法的原则——华丽高贵典雅堂皇整洁科学只有高素质上等人才有资格居住的梦幻城市。而“部落”一词的构成则只是简单地在“城邦”这个词前面、后面或者中间加个口气无比坚定的否定形式。
所以在了解其他玛雅城邦、部落这个问题上,夫荣提供不了太多帮助。
正因为如此,玛雅文的翻译工作是本着一个叫做“各取所需法”的原则来进行的:译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翻译玛雅文献中的意思——即是说,你需要玛雅文是什么意思,它就是什么意思,没人能说你错,因为没人知道什么是对的,这个原则大受玛雅研究界欢迎。共和历二七九五年,也即公元1953年,一位挪威学者试图出版一本波克默尔语-玛雅文规范辞典,随后他被烧死在国际翻译联盟(FIT)在蒙特利尔的总部门口,罪名是“试图在公众中造成不安情绪”
攸侯喜指挥官觉得现在有必要采取主动一点的行动,他决定再多袭击几个玛雅部落或城邦,抓更多的玛雅人回来放入到鹦鹉培训语言集中营来。这样一可以扩大殷商殖民军团的影响,二可以开发出一批新的翻译人才——说实话,攸侯喜指挥官对于夫荣的相貌实在没有什么好感,他觉得这样的翻译在交涉的时候会影响情绪,不交涉的时候也会!
甲骨文是商的官方语言,因为以龟甲和动物骨头作为载体而得名。最早甲骨文只是一种在巫师和贵族阶层之间流行的书面文字,经常被用于贵族少女和自己的爱人秘密传递情书,被视作是一种典雅精致的语言。
埃及法老缺乏人权意识,他们在设计的时候只考虑建筑的整体美观,而丝毫不用顾虑是否会在劳工造成伤害。埃及金字塔的形状决定了越向上修建就越困难,因为它太过平滑,工人即使爬到上面,也很难安全地回来。尤其是安放塔尖的时候,负责安装的工人在完成工作后将完全没有立足之地,他唯一能作的就是尽全力往远处跳——这挽救不了他的生命,但至少不会弄脏金字塔。
商朝著名的改革家盘庚大帝殷切地希望能尽快提高国民素质,因此他取消了贵族和平民之间的樊篱,下令商朝的所有子民都必须学习甲骨文,不仅要写,而且要说出来。后一个要求让大家都很为难,因为甲骨文的风格与殷商口语不尽相同,结果经常会产生误解。
从两种金字塔的区别可以轻易地分辨埃及与玛雅工作方式的不同。
最严重的一次误解发生在共和历前四三八年,盘庚大帝批阅完三十捆竹简文件后问他的副手:“还有什么竹子我需要签注的么?”堪为表率的盘庚大帝使用了口语化甲骨文,结果他的副手将其错听成“还有什么阻止我需要迁都的么?”这位副手十分惊讶,连忙问道:“您要迁去哪里?”
但这些语言学家犯了两个错误:第一,破译玛雅文是不可能的,就好像你不可能猜出一个随手抛出的骰子的点数;第二,即使你足够幸运弄懂了玛雅文,你就会发现这种语言是混沌而不可译的。在逻辑学上,这被称为玛雅悖论。
他问夫荣:“你知道距离你们……呃……城邦最近的部落或者城邦在哪里吗?”
事实上,“城邦”和“部落”这两个词的翻译并不准确,它们只是语言学家从现代词汇中选择了两个最接近玛雅文原意的单词。
夫荣仔细地考虑了一下,用非常标准的甲骨文回答说:“不知道。”
——考潘王朝国王姆姆拉六世在泛玛雅文明圈城邦联盟会议上的讲话
玛雅金字塔和它们的埃及表兄不同。埃及金字塔是一个方锥形的光滑建筑,它从塔尖到塔基的每一条线都是笔直的,浑然一体。而玛雅金字塔则是一个塔基呈四方形的建筑,共分若干层,由下而上层层堆叠而又逐渐缩小,最后在顶端形成一个宽阔的平顶。四侧还有楼梯从地面直通塔顶。
这时候第二重误会发生,盘庚大帝以为他问的是:“你要签在哪里?”他不耐烦地回答:“背面。”副手没敢多问,盘庚大帝最讨厌下了命令之后还有人问东问西,于是他分毫不差地把这个命令传达了下去。
真正让玛雅文明分化成“部落”和“城邦”的东西,是金字塔。
当盘庚大帝发现这一误解的时候,商朝的首都已经从奄迁到了北蒙。这是一个悲剧,此后盘庚大帝便取消了推广甲骨文的命令。但是习惯已经形成,殷商人尽管恢复了正常口语,但仍旧将这种语言称之为甲骨文。而真正的甲骨文则被埋到了地下,要到几千年后才会有人试图去破译——幸运的是,这种文字不需要“各取所需法”。
“部落”和“城邦”是玛雅人居住群落的两种普遍类型。这两种群落实质上的区别并没有那两个专有名词之间的差距那么大,或者说的更准确点,无论从市政管理效率、官员廉洁记录还是城市规划的混乱程度来看,部落和城邦根本毫无区别,他们全都很糟糕。弗洛伊德曾经指出:“你很难从两个疯子中挑选出一个更疯的。”(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食指指着荣格,还有三个指头指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