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 / 4页)
沈镇海没奈何地只得上去劝说:“好了好了!金娣的事已经告诉你们了,回去吧回去吧!”
家霆问:“谢元嵩已经算是汉奸了吧?”
金娣的妹妹不服这口气,高声说:“你们的心真比豺狼虎豹还狠!”
童霜威笑了,纠正他说:“这诗里的‘商女’,指的是卖唱的歌女。”他不能说儿子的话不对。他一直想调和儿子和他继母之间的情谊。看来,完全徒劳。儿子越大,越有思想,越瞧不起方丽清。方丽清庸俗、吝啬、古怪,也难怪被家霆看不起。童霜威只好轻轻吁一口气,听着麻将声和留声机京戏唱片声,说:“走吧!离开这里!孤岛的环境恶劣,方家的环境也不好,我真住够了!在香港时,老觉得像坐牢,回到上海,仍像在坐牢,必须换换环境了。”
她娘不让她说,止住她:“银娣!——”又叹口气拭泪说:“我们走吧!”语气伤心极了。
金娣的妹妹流下泪来,用身子护着娘,高声抗议:“谁想敲你们竹杠?我姐姐死得不明不白,一条人命你们一句话就能打发得了吗?我们要问问清楚,她葬在哪里?”
他沉默着,似乎在享受一种精神上的母爱,甚至感到陶醉了。
方丽清尖叫:“葬在广东坪石!这死鬼,老娘还倒贴了丧葬费呢!丧葬费该你们还我!”说这话时,她感到家霆的目光正锐利地对着她。她突然想起过去经常掐打虐待金娣的事,更想起了那天在粤汉路上日机轰炸,是她命令金娣伏在她身上保护她的。结果弹片炸死了金娣,她却安然无恙。这事,就她和金娣两人知道。金娣死了,当然不会讲了。但她一直怕有报应,也怕家霆和童霜威怀疑这件事。她更明白家霆对金娣的感情。现在,看到家霆狠狠盯住她,眼神使她心寒,就住口没继续往下讲。
家霆心酸。母亲的事,爸爸谈得不多,每每是在心情浩茫、感慨很深时才会谈及。也许是不愿触动旧的伤痕?也许是怕刺激儿子的感情?这些事正是家霆最有兴趣最想知道的。妈妈的一张遗像和小叔童军威在南京陷落前托人带出来的一方用血写着“一死报国”四个字的手帕,现在都由他保管着。他将这两样纪念品当作珍宝,藏在一只空雪茄烟盒内,放在床头柜抽屉里。有时夜深入睡前,戏迷表哥方传经外出未归,他就拿出来看看,会引起他许多动感情的回忆与思念。现在,童霜威讲了这么一件旧事,又触动了他的情怀,童年时就离他而去后来被杀害在雨花台的妈妈,形象又一次跃然地活动在他的眼前,给了他一种十分美好、十分神圣的印象。
金娣娘哭着在问:“金娣临死没留下话来?”做娘的已经给女儿的突然失去弄得六神无主了。
“她老是打麻将!”家霆吐露出对方丽清的不满,“真是‘商女不知亡国恨’!”
方立荪手叉着腰,说:“对对对,快走吧!在此地闹,占不到便宜的!”
童霜威点点头:“我是有此打算,要走,就该快走。本来,你继母答应我九月走,现在形势紧迫,等不得了。”
看到这里,家霆明白这母女俩是要被打发走了,决定上楼把事情告诉爸爸,轻轻抽出身来,拔腿上楼。
家霆听了,瞪大了眼,感到吃惊,说:“爸爸,快走吧!我跟您走!我现在跟着您也有点用了。我们还是到香港,先找舅舅和黄祁先生,然后,到重庆去抗战!”
童霜威充满回忆情愫地说:“孩子,你对!怎样也不能做纨绔子弟。我看到你,常会想起你的生母柳苇,你的眼睛和神态越长越像她了。大约是民国十五年,那时你还很小,北平发生‘三·一八’之役<a href="#m1"><sup>[1]</sup></a>,沪上震动,你生母将你留在家里,自己跟人家到南京路上游行示威讲演去了。结果,差点被捕。回家时,天下雨,她浑身都湿了。你刚好在哭,她也来不及换衣就将你抱在身上,说:‘小霆小霆,不要爱哭,快点长大,为民先锋!’我听了,笑了。她是要你为民先锋的,一晃她死已经八年,你也已经这么大了。如果她在,见你现在这样,一定是很高兴的。”言下,带着唏嘘。
方丽清又吼起来:“她是个丫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有遗产,留屁的话!一个炸弹下来,轰的一声,人就见阎王去了!哪来得及说话!”
家霆摇头说:“不常见面,话不投机。他完全是纨绔子弟,打扮得像个花花公子。一个中学生,就常跑跳舞厅。”
方立荪继续大声驱赶:“快走快走快走!我们忙得很!以后不许再来!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他也命令沈镇海:“镇海!叫她们滚!”
童霜威点点头:“我看是!”问:“你跟谢乐山常见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