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闯衙喊冤(第1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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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沾亲!”
“照你这么说,不是‘只兴官家放火,不许民家点灯’吗?”
“带故?”
梁宝成的两只眼里要喷出火来:
“白眼狼恨穷人不死,为了谋财霸产,灵堂设计,栽赃陷害,又许我十亩好地,要我暗杀常明义。只因我没照办,他又派出狗腿子将明义大哥活活打死……”
“我一看你就不是守法百姓!你吃着东家,喝着东家,又跑到大堂上来告东家……”
“惊堂木”打断了宝成的话弦,县令拦腰插进来:
“我是他的扛活的。”
“他常明义姓常,你梁宝成姓梁,他怎么成了你的大哥?”
“我朱某,办案多年,断事如神;熟通相术,观面知心;区区小案,何需细问?”
“你不问是非曲直,凭啥说我诬告?”
梁宝成听了这吹五作六的胡云海嗙,浑身起鸡皮疙瘩。他将一口唾沫吐在地上:
梁宝成怒火燃胸,严词质问:
“呸!”
“你和被告是什么关系?”
“这是按庄乡的辈分儿!”
宝成忍气吞声,规劝自己:“咱是来打官司的,犯不上跟他怄气,算了吧!”县令喘了几口臭气,又问:
“你们沾亲?”
“唗!斗胆!”
“胡诌!凡是东家,都是财主;财主是有识之士,哪能干出杀人害命的事来?”县令打了个饱嗝儿又说,“你定是诬告!”
“唗!该打!”
“东家做坏事不犯王法?东家杀人没有罪吗?”
梁宝成顶腔而上,愤怒陈词:
梁宝成胸有成竹,依法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