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 / 3页)
这段过往虽不光彩,却也难免有知道几分内情的熟人。背地闲谈起来,对沈家二少的评价总离不开一句“会咬人的狗不叫”。
沈克辰多少顾念点以前的情分,每次都是将人赶走了事。次数多了,沈凉生在沈家愈发难以立足,十四岁便被送去英国,说是留洋,与流放也差不多。家里只给付了头两年的学费,后几年全靠自己半工半读,待到学成归国,并非为了认祖归宗,也并非想着为母报仇--说句实话,他对生母、对沈父、对故国都没什么感情,只是权衡了一下形势,比起孤身在异国打拼,吃尽苦头也不一定能出头,还是回国有更多机会。
秦敬确是眼神儿不大好,为了看清东西一直眯缝着眼。少了镜框遮掩,眼角边生来便带着的一颗朱砂痣愈发鲜明。
尤其是北洋政府倒台后,沈太太那个得罪不起的娘家也是雨打风吹去,沈太太在沈克辰面前再说不上话,未等到沈凉生回国便郁郁而终。沈克辰于花甲之年鳏居在津,身边大儿子不太争气,午夜梦回时忆起当年爱过的女人,对小儿子实有几分歉疚,见沈凉生愿意回来,自是欣然应允。
“祖宗,您眼神儿不好就多看着路!”小刘没奈何地扯住他的袖子,生怕一不留神又弄丢了人。
沈凉生一个人在异国磨炼多年,归国做了少爷,外表是严谨而一丝不苟的,骨子里却是不择手段的秉性。此番回国,抱的就是捞一笔算一笔的念头,只待捞够了本便远走高飞,反正世界之大,哪里对他都一样。
走到泊车的地方,一人钻进前座,一人立在车旁,待沈凉生上了车,方陪他一起坐到后座。
“无事,走吧。”
沈凉生原本的车是辆雪佛兰,可自打孙传芳出了事,沈父便逼着他换了辆加装了防弹钢板的道济,可见对这个小儿子有多着紧。
沈凉生突然驻足回头站了半晌,随行保镖不由有些紧张,以为周围有什么动静,手已伸进怀里,暗暗握住枪柄。
但这着紧的缘由,却关系着一段不光彩的秘辛。
秦敬没再接他的话茬,专心垂头摆弄着破片儿掉腿儿的眼镜,一脸“心肝儿我对不住你”的丧气相。
从未觉得哪里是家乡,便处处皆是异乡,反而了无牵挂。
“谁让平安自恃身价,极少上国片。说不准人家沈公子也是阮小姐的影迷,特来观影以悼佳人呗。”
沈家大少原本只是“不太争气”,待沈凉生归国后,多少也有了些危机感。兄弟俩表面上还算过得去,暗地里几番较量,做大哥的却一败涂地,好不容易燃起的一点志气被狠狠打压下去,人便愈发颓唐,整日泡在马场,后来又迷上了赌回力球赛,回家就是伸手要钱,“不太争气”终变成了“太不争气”,沈克辰的精力又一年不如一年,待到沈凉生归国的第四个年头,已将沈家泰半生意投资掌握在手,走与不走,什么时候走,端看时局如何发展。
“那你定是认错了,若真是沈家的公子,看戏也要去小白楼那头才是,怎么会来劝业场凑热闹。”
“二少?”
沈凉生的母亲有一半葡国血统,从事的行当不怎么正经,说白了就是个高级妓女。沈克辰认下了她生的儿子,却碍于得罪不起正房太太的娘家,未敢将人娶进门,只养在外面,先头还给些花销,后来见她染了大烟瘾,怕是个填不满的无底洞,索性不管不顾了。
秦敬这人眼神儿不好,脾气可是一等一的好,而且特别爱开玩笑。闻言也不着恼,只板着脸道:“怪力乱神之事,秦某是从来不信的。”跟着凑去友人眼前,痛心疾首道,“但自打见了你,真是容不得我不信。官人,你可知奴家苦等了你多少年?”唬得友人跳开三尺,连连笑着摆手:“最难消受美人恩,冤家你还是赶紧忘了我吧!”
当年那个被烟瘾折磨得形销骨立的女人曾三番五次跑到沈家闹事,来来回回只叫着沈家大太太的名字,声声嚎着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阿凉,你要还认我这个娘就别放过她!
说起眼角这颗痣,秦敬在北平师范大学念书时,还曾被同窗好友取笑道:“你这痣红得实在邪性,又长在这么个地方,可见你上辈子准定是个姑娘,被相好沾着胭脂点了记号,方便转世投胎再续前缘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