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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玄幻奇幻 >剑与无双 > 第二章 白雾城

第二章 白雾城(第1 /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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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看了看并没有拿过来,而是担忧的说道:“那你可怎么办呢,我看还是你拿着去交差吧,这些一大半本来就是你要来的。”

乔布哈哈笑道:“就哥这副身材,他们打我一顿就当给我挠痒痒了,好啦,就这样啦,别磨磨唧唧的,不像个男人样。”

雷蒙本想说我本来就不是男人,我还是男孩呢,但是这会乔布已经走远了,他也只好跟了过去。

天色已黑,繁星点点的夜空下,一大一小俩名乞丐光着长满了粗皮的脏脚,踩在松软的雪堆里,修长的影子倒映在后面的旁、街头。

那人、那月、那风、那雪、多年以后,当雷蒙再想起时,依然忍不住的感叹。

麦克阿瑟·詹姆斯,一个在凯瑟琳帝国传奇的名字,他生于帝国内忧外患齐爆发之时,正可谓算是乱世枭雄,当时的凯瑟琳帝国内有公侯割据,外有强大的芬利恩人虎视眈眈。老皇帝为了对抗日渐强大的公侯势力,改革军部,在军队内废除贵族爵位头衔,改为更为正规的军衔,变相的提高军队的影响力,削弱了公侯们的势力。并且创办军事学院,而麦克阿瑟,就是毕业于帝**事学院的第三期学员,他以第一的成绩被学校破格授予上尉军衔,被当时的皇家军队看重,任第三骑兵团团长,军衔升到少校,而这时候的麦克阿瑟只有21岁。

本来以麦克阿瑟这样的晋升速度已经堪称奇快了,如果再要往上爬就要开始熬资历了,可这时正好芬利恩人开始大规模的入侵,凯瑟琳帝国边境三十万西北旧军一夜间就被打散,神恩帝国的大军长驱直入直逼帝都萨尔,老皇帝召集各路勤王师来帝都勤王。其中,属麦克阿瑟的皇家第三骑兵团发挥最为出色,麦克阿瑟是军事上的天才,他深知各路来的勤王师根本不可能齐心抗敌,能够不窝里斗就不错了,正面抗衡的话必败无疑,他率领第三骑兵团切入敌人后方,给对方大军造成不小的干扰,后来又以自杀般的方式奇袭对方粮草,那一战第三骑兵团一战全团除了麦克阿瑟无一幸存,麦克阿瑟还是被他的副官打晕藏在了尸堆底下才逃脱一命。不过这一战也直接改变了战争的走势,神恩帝国的远征军团只剩下每人三天的口粮,而后方的粮草一直半会也不会运过来,不得已而退兵。

麦克阿瑟至此一战成名,25岁的他就被授予特等战斗勋章,军衔直接跳过校级至准将,担任皇家军团军长(皇家军队大将军由皇帝本人担任),十年后,雅客力公爵联合其余五位公爵联合叛乱,直逼帝都,叛军一度达到百万之众,少将皇家军团军长麦克阿瑟临危受命,以少敌多将五位公爵连翻斩于马下,授予特等战斗勋章,军衔升到上将,同时被调到新西北军任军长,38岁升到大将,官制西北军团第一指挥官,45岁芬利恩人卷土重来,远征军团大军压境,也在此时,老皇帝病死,新皇帝阿克尔·凯瑟琳上位,力排众议撤掉西北军大将军托尼·凯瑟琳亲王的职位,并彻底空悬大将军一职,至此,麦克阿瑟彻底掌握西北军,迎击远征军团,打败不可一世的芬利恩人,随后乘势而追,收回了凯瑟琳帝国已经遗失百年的领土,随后麦克阿瑟建议在帝国真正的西北地区实行军事管制,又是阿克尔力排众议,让麦克阿瑟担任已经改名的帝国第一常备军团(西北军虽已改名为帝国第一常备军团,人们还是喜欢称之为西北军,或者是西北军阀)指挥官,军衔上升到了最高的元帅,而不是将他召回帝都束之高阁。

麦克阿瑟的经历是传奇的,不可复制的,但后人评价麦克阿瑟时更是先评论那位“独裁者”的阿克尔,阿克尔上位时已经46岁,56岁病逝,他虽然力排众议撤掉托尼亲王,为后来的胜利奠定了基础,但也造成了麦克阿瑟尾大不掉的趋势。此后帝国也无力渗透帝国第一常备军,麦克阿瑟至此一做这第一指挥官的位置就是一百年。如今的西北地区早已不是凯瑟琳帝国可以染指的,麦克阿瑟将西北地区打造的犹如铁桶般,并且还拥有自制与任免权,虽然他并无爵位,却是实至名归的“西北王”,帝国著名学者鲁道夫曾诗曰:帝危渺渺将星现,南征北伐三军敬。当年忠义今何在,帝国枭雄西北王。而白雾城,就是凯瑟琳帝国最西北地区,战时直面远征军团的军事之城,最初在这座军事之城里,驻扎着第一军团第三骑兵团与第三步兵团、第三神枪营、少量的元素能力者,破魔箭手合成的神机营。同时还有那些常年受雇于军团的大型战争佣兵团。后来这里又有了嗅着危机赚钱的商人、妓女,小贩。因为这里最接近神恩帝国,不少为了钱而不要命的商人们往返于俩国的边界,坐着倒卖的生意,使这里俨然成了一个发达的商业城市。

准确来说,虽然白雾城是离着神恩帝国最近的军事之城,可是俩国已经四十年没有过战争了,自从40年前“丘陵会战”大获全胜后,芬利恩人被彻底打老实了,虽然双方小摩擦不断,但这四十年白雾城的人早已不知道战争为何物,甚至连驻扎在白雾城的军队也早已腐朽,暗地里做着违背帝国的勾当。

回忆!总是会把珍惜的留下来,深藏在自己的内心中,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愈发珍贵。你是否也会想起那些璀璨的时光,陪你走过人生中最快乐的季节,随风飘散。</dd>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何况是白雾城这样的畸形军事之城,就是乞丐也是拉帮结伙,在白雾城光是乞丐组成的帮派就有四个之多,而雷蒙与乔布,就属于这四个帮派中“洪林社”的弟子。其实说是弟子,还不如说是最低级要饭的,他们每人每天必须像洪林社在这条街的分处所在地“一座破落的光明女神庙”上交十摩尔,如果交不上的轻则毒打一顿,重则失去了性命,反正在白雾城,人命是最不值钱的,甚至还不如那些有势力人们所养的狗,而乞丐的性命,就更是不值钱了。

此刻天色已黑,雷蒙与乔布一人一个将肉包子吃下去后感觉风也不是那么冷了,此刻乔布在大声的诉说着自己的“身世”,真是闻者落口水,见者轻蔑一眼,哼,你骗谁呢!”只听他是这样介绍的。

“呜呜呜呜!!!!大哥大姐们行行好啊,我三岁丧父,四岁丧母,五岁不知道被哪个天杀的王八羔子给毁容了,如今我身无分文,还带着个小弟,他自幼脑残,痴傻歪斜样样全,呜呜呜呜,我真是活不下去啦。”乔布边说还边手舞足蹈,以头着地,掉落几下不知道从哪里挤出的猫尿。

但是范特西只有深深的鄙视,尼玛,你四岁丧母,那我是从哪里出来的?难道一个屁迸出的我?竟然还说我脑残,你瞅瞅,从你说的话到底谁想脑残?”

不过别说,乔布这一番声情并茂的演出,还真的让几个过路的行人撇下一俩摩尔,虽说乔布与范特西自小就生活在白雾城,白雾城的老人们也对这俩个少年有这印象,特别是乔布,那半边脸全是疤痕,这印象就更深刻了。但是白雾城的流动性还是非常大的.终于到了天黑,该是按约定去交份子钱的时候了,俩人数了数今天要到的摩尔,乔布要到了十四摩尔,而雷蒙只要到了五摩尔,俩人加起来只有十九块摩尔,往常他们都是能够要到30多摩尔,刨去份子钱,还能剩十多摩尔,今天也许是太冷的缘故,路上的行人非常少。雷蒙的笑脸耷拉下来:“这下可不好了,怎么就差了一摩尔,现在再要也没有时间了,这可怎么办呢。”乔布拿过俩人合要的十九摩尔,将九摩尔揣进了自己的兜里,十摩尔递给雷蒙道:“你去拿这十摩尔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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