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附庸的附庸也该是我的附庸(第3 / 3页)
相同主力麾下的与力之间产生的,不涉及武士及武士亲属人命的纠纷,必须先通过主力的裁决。除非认为主力领主偏袒,否则此种情况下,不得首先通过太守府发起诉讼。
如果经太守府的研判,主力领主并未偏袒,则与力领主当年贡赋提高一成,多缴纳的一成将一分为二,平分给太守府和主力大名作为诉讼费用和赔罪。
反之,则除了纠正主力领主判决外,将主力领主、被偏袒的与力领主当年贡赋进行如此分配。〕
“首先,不管什么寄亲寄子,其实,都是今川家的臣子对吧?只不过他们作为领主,有大有小,所能为我今川家出力的大小有所区别而已。
那很明显的,第一句就应该把‘没有知行的人将不属于今川家的臣下’写出来,并且也应该反过来写,而且两位,你们不觉得‘寄亲寄子’这个词的等级化太明显了吗?
寄亲不过是今川麾下较强大领主,寄子相对较弱而已,都是今川家臣子,怎么能用‘亲’、‘子’?不如直接统一用‘主力’、‘与力’称呼。”金试真挠着头,思索道。
“有些道理,说下去。”老和尚示意金试真继续。
“因此不如这么写:
甚至在你点醒下,老和尚我甚至想到了怎么用这制度攻略尾张乃至美浓。但是,这个方略是有极限的。
一方面,对今川忠心的亲族、谱代家臣不可能凭空产生,这需要一代一代的培养,因此也会限制今川家扩张的速度,一旦忠心的亲族谱代培养跟不上扩张的速度,今川家新占地的统治就会不稳,甚至波及已稳固的地方。
其次,人是会变的,今川的亲族、谱代也是会变的,我们能不能保证他们一定会对今川家忠心耿耿,特别是让他们临时性服从其他人或让他们统率大量其他家武士的情况下。
最后,这一制度就算统一了天下,也不过是足利幕府第二,主君—寄亲—寄子的关系,你看像不像将军—守护(守护代)—御家人?
足利幕府一开始就有问题,第三代才勉强压制住问题,八代将军后就彻底崩溃无法挽回。”
〔一、只要有今川家承认知行地的人,就是今川家的家臣,所谓的主力和与力,只是基于领有土地人口不同、实力不同而对为今川家奉公出力的职责大小进行划分的说法,并没有今川家更亲近某一方的意思,寄主寄子本身地知行地等的权益,都受到今川家同等的保护。〕
“这样一来,原本像是今川家附庸的附庸的寄子,也是今川家的家臣,他们只不过是在今川家领导下,配合较强领主做事而已,就不存在地位下降的感受。”金试真尝试着自己写下条文,并且向两人解释这么写的原因。
“嗯,如果我是寄子领主,我也会觉得这个条款会让我更加舒适。但是寄亲又如何体现?”今川义元看着金试真写下的内容,若有所思。
金试真看了眼今川义元原本的那几张纸,继续写下了:
〔二、关于相同主力麾下不同与力的纠纷
最后,老和尚总结:“才12岁的你,能够仅从法度文字和今川家征伐过程,得出如此结论,确实不凡,却有点幼稚,但是,不得不说,日后待你成熟些后,今川家业到你手上,你爹可以放心了。现在,你再斟酌一下,这些条目的法度,要不要保留?”
“为什么不保留?至少在目前,这一制度可以有效减少今川家对已占据土地上领主的统治成本。
可以在攻伐新领地时减少敌对力量,甚至可以吸引其他出现内斗的国家中的失败者主动来找我们,为我们介入其他国家提供大义名分。”
金试真领会这几条法度的实际应用后,觉得保留更好,“不过我觉得,可能需要修改。”
“哦?说说看!”今川义元面带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