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重新推行《御制大诰》!(第2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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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八年,南直隶常熟县农民陈寿六,因受常熟县知县顾英欺压,愤然与亲友一起将顾英捆绑,头顶《御制大诰》,将其送到应天府来治罪。
沿途二百余里,行过诸多官府衙门,竟无一人敢阻拦!
陈寿六入京后,朱元璋得到消息,表现得非常高兴。
朱元璋亲自审理此事,最终顾英贪污罪名坐实,被打入大牢。
同时朱元璋还赏赐了陈寿六三十锭银钞,免了他杂役,又给其他随行人员,各赏了两件衣服。
以贪墨为例,《大明律》里贪墨满八十贯以上为绞。
而在《御制大诰》里,则是剥皮揎草!
所谓剥皮揎草,就是将贪污受贿的官员绑在案板上,在他活着的时候,就将其人皮完整地剥下。
剥下的人皮填入稻草,制成人皮稻草人,立于衙门门口,或者当地土地庙的门口。
用以警告继任官员,切勿贪赃枉法!
随后朱元璋为了防止其他官员,对陈寿六打击报复,还特意下了一道圣旨。
“敢有罗织罪名,害陈寿六者,诛其族!”
“陈寿六若借朝廷之名义,行不法之事,地方官员无权决断,须押解入京审判。”
至此后,直至朱元璋驾崩,常熟县无一官员,敢胆贪污受贿,欺压百姓!
而且这还不算完,朱元璋为了能让大明百姓们,知道自己手中的权力,特意下旨规定。
除此之外,《大明律》中不少只应处笞、杖的罪名,《御制大诰》却加重为死刑!
依朱元璋对天下官员的痛恨来看,写进《御制大诰》里的罪行,一半以上都是死刑,只是死法不同罢了。
同时朱元璋为了自己的百姓,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勇于对抗敢胆欺压百姓的官吏和豪绅。
特意在《御制大诰》中规定:允许任何人手持《御制大诰》,捉拿扰民官吏,押送进京,由朱元璋亲自过问!
其沿途正官首领,及一切人等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