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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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菜刀在手,天下他们有的气势。
但上面知道了,一句话,迷彩服出手,一夜之间,就销声匿迹了!抓的抓,毙的毙!
再说一下在我们东北,鼎鼎大名的四爷。
那多厉害了,有人甚至把他跟魔都的杜老板相媲美,但太狂了,最后迷彩服出手,直接就嗝屁了!
这就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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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read2();</script>有人肯定会说了,这苟伟也太垃了吧!
不是鼎鼎大名的一方势力,手底下好几百人,当地非常牛的大佬吗?
不是连斌哥都不敢对其得罪,甚至牺牲利益,要绑在自己船上的大哥大吗?
怎么也害怕啊!
苟伟手下人不少,真打起来,咱就说他和一个团能打个七七八八的,但团背后的势力呢?
得罪了军区的下场呢?
苟伟不想混了?活腻歪了?
还有就是,苟伟能在这片土地混的这么平安,是有自己一套做事儿方法和准则的,是遵循自己一套逻辑的。
我告诉你,地方武装势力再牛逼,也怕那一身皮!
就像是咱们国内,以前这个帮那个社的,耀武扬威不可一世,但只要那一身迷彩服出手,谁不老实?
好像是八十年代左右,太具体我记不住了,咱们‘堂’山的菜刀队有人肯定听说过,没听说过的自己去搜索。
那多猛啊!
可以说令普通老百姓闻风丧胆,不可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