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抢亲】(第3 /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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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里看花,别有一番风味。
小家伙脸蛋白而薄透,眉心一点朱砂痣,神似点睛的一笔,把他雕成尊玉像,妙法天成。
原作中,这是魏国境内的一股江湖势力,背后有朝廷撑腰,力量不容小觑。
这个组织的扛把子,练就一身的邪功,时常强抢民女,用以采阴补阳。
小娃娃被强掳,算是实锤了。
“……”
小娃娃局促地低喘,奋力挣脱开顾栖,东倒西歪站起来,兀自面冲送亲队。
未及弱冠的少年人,高马尾、红玉冠,秋水为神玉为骨,哪怕一脸的惺忪,也是清隽得惊人。
尤其一对桃花眼,实在太招摇,似笑非笑,如梦如醒,好像但凡他望到的地方,都会散一场缤纷的落英。
可他的脸色,又比寻常人苍白上太多,似是沁着层病气,飘飘杳杳,驱之不散。
一众旅人活了大半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送亲队已追进小茶肆,他们眼珠子都没能从顾栖的身间移开。
好在总有人惜命,茶肆掌柜和伙计一面感叹顾栖的风貌,一面麻溜揪着大伙儿钻桌底。
顾栖瞄眼大汉们,余光再扫扫小娃娃,神情微妙地起变化。
其实,刚才和小娃娃身体接触后,他已发现不对头——小屁孩当新娘也就罢了,性别居然还是男!
这部小说虽说是耽美,主要角色同性相吸,但故事的背景,依然遵循传统价值观,男婚女嫁是主流。
原书中,让小男孩当新娘的荒唐事,普通人撞见,必须是“小刀剌屁股,开了眼咯”!
小家伙瑟瑟地发抖,滴答泥水的发绺,鬼使神差偏往了一边。
顾栖和小娃娃俩,这就成了仅剩的活靶子。
“好你个小兔崽子,竟敢三番两次从我们冥漠之都逃跑?!”
送亲队人马,歘一下亮出身后的大刀。
冥漠之都?
顾栖瞬间不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