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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封建”契约(求追读)(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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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每当需要伊萨贝尔抛头露面的时候,其都是做男性装扮,因为这样更容易取得民众信赖。

属于是麻风王多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弟弟……有关王室隐秘狗血八卦的消息,在个别村子里传的愈发多了起来。

一个月前,就是现如今盖里斯带着扎伊德所经过的这片农田上,召开了一次民众大会。

在那次大会上,盖里斯是主持,伊萨贝尔则是东道主,周边的五个村还有阿尔哈迪镇的头面人物参与投票,还有两三百闲着蛋疼的村民作见证。

除去进行了一次卓有成效的农村赶集外,在一片鸡飞狗跳中,伊萨贝尔以自己王族的身份,同村民们签订了一份“封建”契约。

《社会契约论》,并不是一套现成的政治体系,确切说那只是卢梭按照他“臆想”的结果,给出了一套对国家形成的解析。

为什么说那是卢梭“臆想”的结果呢?因为卢梭对国家形成的历史,并无多少过往案例能够加以证实。

事实上反倒是在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论后,才有新宪法的制定参考其逻辑理论,比如1787《美利坚宪法》。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将社会分成了三部分,代表集体意志的主权者,由主权者任命的行政执行者,以及形成集体意志的公民群体。

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卢梭并未在《社会契约论》中明确反对君主制,而只是提出了主权在民。

——

《外约旦领与安茹王族之约》

日期:儒历1186年8月10日

签约人:

以至于在某些情况下,他模糊表明君主制可以成为一种政府形式,只要它符合人民的共同意志,并且统治者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

关键在于,君主制必须依赖于人民的同意,并且君主的权力不能超越人民的主权。

卢梭更关注的是政府的合法性和其代表人民意志的能力,而不是政府的具体形式。

盖里斯是认同卢梭思想的,但受限于时代的原因,他并没有直接抛出《社会契约论》里最关键的“主权在民”,转而帮助伊萨贝尔设计了一份过渡期间的,关于某些定义相当模糊的“封建”契约。

嗯、是伊萨贝尔而不是伊莎贝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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