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善意第三人(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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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最后的时候,语气里甚至带着点哭腔。
宠物养的时间久了,确实会有感情,特别是小猫小狗这种。
王静静也拿着手机,等着金胜的指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狗作为一种动产,可以被个人所有,因此属于个人财产。?”
“你让她把转账证明拿给警察看,在说明情况后以盗窃的名义,正式报警并要求立案。”
“你朋友的狗是自己买的,还是别人送的?有没有付款凭证,或者是发票?另外养狗的手续和证件都办了没?”
“养了几年的狗,平时拍的照片、视频之类的有没有?”
一连串的问题让王静静连忙制止了。
“停停停....你说慢一点,我把问题发给她。”
金胜耸了一下肩膀,又重新说了一遍。
“8000块钱,已经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属于数额较大级别的。”
“偷狗的一旦被抓获,量刑标准会在二到三年。”
“一旦立案后,你朋友可以要求申请进行DNA验证。”
“只要能确定那条狗是你朋友所有,那就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返还。”
过了一会后,对方回了一条语音,王静静直接点开播放了起来,还特意把声音调大了几分。
“嘟嘟是我爸买的,花了8000块,有转账记录,疫苗接种的证明,狗证都有。”
“照片跟视频手机也有,但是我给警察看了,还是没有用啊!”
“他们说,无法证明宠物店的这条狗就是我的,因为嘟嘟脖子上写着名字的狗牌没有了。”
“可是那明明就是我的嘟嘟,他一看到我就一直想从笼子里出来,一直叫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