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比尔的第七天(第2 / 3页)
十九岁的我,身穿一条血迹斑斑的裙子,飞跑着穿过芝加哥,当时我被吓破了胆,我心里知道小便正顺着自己的两条腿往下淌,浸湿了内衣,一切优雅美好的感觉都荡然无存,我感觉自己浑身上下粗鄙不堪,被巨大的羞耻感缠裹着。
光天化日之下,更是增添了我的恐惧,我一览无余地暴露在这座高雅体面的城市里,刚才目睹的那一幕凶杀似乎把我变成了非人类的什么东西,绝对称不上优雅。迷蒙中,我仿佛看见安妮和莫德一脸惊骇地望着我。但在当时,我的头脑已经发生了错乱。我朝着这座城市里相对残破的地区一路狂奔,奔向我们暂且安顿的那个角落。我可以想象出一个鲜明生动的画面:警车停在艺术学院门前,上百个影影绰绰的身影凌乱地混杂在一起,最为突出的是那个一袭黑衣的男人,他赶在我之前就跑了出来,就我所知,他和我正去往同一个方向,他已经注意到了我,此时就尾随在我身后。在我眼前闪现更多的是塔格,他背靠那面溅上鲜血的墙,就像一个大块头的屋顶工人蜷缩在那里。
我又一次从河面上走过,冷风吹在我身上所有浸湿的地方,寒冷彻骨,虽然我拼命奔跑,可还是隐隐感觉自己会在这冷风的侵袭之下染上可怕的肺炎。我的眼睛似乎在渐渐失明,就像是用金属做成的两个小碟子,上面燃烧着什么东西,疼痛难忍,仿佛是不属于自身的异物一般。漂亮的建筑物在我眼前变成模糊一片,行走在烂熟于心的街道上,我却跌跌撞撞摸不清方向。黑衣杀手在我头脑中的阴影,塔格的幻象,当然还有《圣经·启示录》里的四活物和二十四长老——他们把我当作一个不敬畏神灵的罪人,一心要惩罚我,这一切就像是形形色色的狼群,一直紧紧地跟随在我身后。
说实话,那时候好心的汉娜·莱利已经对我有几分冷落,因为她希望我和塔格结婚,但我们似乎并无此意,她的冷落是一个明确而善意的姿态。作为父亲和我的表亲,她绝不会抛下我们不管,也不会下逐客令。但我知道她得应付当地的牧师,她和我们不一样,我和塔格想方设法避人耳目,她则是每个星期日早晨都到湖边的教堂去做弥撒,把教区牧师的宅邸里那一个个亮堂堂的房间擦得窗明几净,为的是让自己将来更有机会在天堂里得到一个好位置。所以,我们慢慢地成了她刻意遮遮掩掩、绝口不提的表亲,其中还有一个特别的原因——我们从爱尔兰逃到美国这段故事父亲只是说了个大概。话又说回来了,如果汉娜有什么政治倾向的话,直到今天我也不得而知。
因为这个缘故,我必须轻悄悄地走进她家,一步跨进自己那间小木屋,赶紧关上房门,站在光秃秃的木地板上气喘吁吁,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如何是好。我觉得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完完全全孤立无助,没有一丝希望能找到一个愿意帮助我的人。木木地站在那里,我感觉自己的人生仿佛被一笔勾销了,就好像在天国的某个殿堂里确实进行了一次离奇古怪的撤销行动,把我无情地摒弃了。我左思右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待在事发地点,陪在塔格身边。美国警方难道不会帮助我吗,用某种我说不清楚也想不明白的方式?我知道塔格已经离我而去了,如此看来,就算是躲到和爱尔兰相隔四千英里的大西洋彼岸,他也没能逃脱死刑。我猜想,他们正在紧锣密鼓地谋划怎么把我杀掉,我的死期会接踵而来,但我的确想象不出我的故事里会有怎样的情节,因为我猛然撞上了一个从未经历过的处境,我变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独自去面对将要发生的一切,只有我一个人。
“那时候他两岁,厄恩肖大夫。”
“这孩子个子不算大,对不对?说实话,他长得很瘦,皮包骨头,可我每次给他打针他一点儿都不发怵。我记得清清楚楚,有一回,他得了食物中毒,我用给马注射用的针头给他打针。可怜的小家伙,当时我必须赶快把药水注射到他的身体里。扎进肌肉的时候会很疼。可他纹丝不动。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笑了。他说得一点儿不错。
“布里太太,当年我这辈人应征到朝鲜去打仗,那是我赶上的战争。一九五○年我正好十八岁。人们都说那是一场短暂的战争,不过,你的威廉经历的战争更短暂。几个月?我想让你知道,布里太太,认识他让我感到非常骄傲。怎么说呢?我从心底里感到无比骄傲,真是这样。”
“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很喜欢到您这儿来。他喜欢你给的棒棒糖。”
不管怎样,我还是脱下了那条湿透的亚麻布裙子。我还记得,当时的我赤裸着身体,把裙子放在地板上,将衣袖摊开,摆得平平整整,裙子上的血迹晕染出的图案像是某个不知名国家的地图。塔格的鲜血。那是我最好的一件衣服,但我知道,我不能把上面的血迹彻底除掉,除非在一个专门洗衣服的日子拿出十足的劲头儿,把裙子放在锅里煮沸,直到它发出哀求的嘶鸣,再摊开来,晾在维克罗某一处正好派上用场的灌木丛上——这在当时绝对不可能办得到。我的手臂和鞋子也沾上了血迹。兴许脸上也有。我瞥向陋室里那面我们曾经一起用过的破损不堪的小镜子。我简直看不出镜子里的人是谁,一个脸上斑斑点点,带着条条污渍的女人,那不光是血迹,还有一道道长长的泥痕,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抹上去的。我的头发也成了乱蓬蓬的一团,仿佛一触即碎,就像一簇开败的金雀花。我知道,我必须把自己收拾一番,面目一新才行。如果我斗胆跨出这个房间一步,就必须整个人上上下下收拾妥当。
“啊,棒棒糖。现在还有这个惯例。没有棒棒糖,我就没法做事儿。”
凯提斯太太在门廊里帮我重新穿上雨衣,用力抖落伞上的雨水。她一直都在笑啊,笑啊,笑得那么灿烂。
我带上药方沿着人行道一路走去。
主啊,我们不知道本应向你祈祷。这句话出自《罗马书》<a id="jz_13_1" href="#jzyy_1_13"><sup>[13]</sup></a>。比尔喜欢引用这句话。他每每谈起一个话题,试使人成义是天主。这句话也出自《罗马书》。我猜想,保罗在写下这封书信的时候,脑子里一定想好了要说些什么,他把自己要说的话用某种方式表达出来,因为他的信是写给罗马的基督徒会众,而且他自己本身就是罗马人。莉莉的信呢?是要写给谁?日复一日,我坐在这儿,眼前或者脑海里有时候会浮现出父亲的脸庞,有时候竟然是迪林杰先生,真是有点儿颠三倒四,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越来越多映现出来的是天父的面容,须发毕现,这张面孔大概是我很小的时候从别人拿给我的一本书上看到的。我知道自己深爱着上帝,因为我深爱他创造的这个世界。我的罪孽在于,没有了比尔,我不再留恋人世。在生命这场盛宴上,我是个不速之客。我吃的、喝的本来都是为他而准备的。
我哽咽得说不出话。一时还好,伤感归伤感,但总算还能强忍过去。接下来的一刻,悲痛塞满了我的喉咙,这时候如果我非得开口说话,一定会发出尖厉刺耳的嘶鸣。这感觉很蠢,因为自小就有人教导我们说,流眼泪是愚蠢的表现。悲痛有时候的确会产生滑稽的效果。一个八十九岁、干瘪丑陋的老太婆哽咽得说不出话来,我觉得这副样子一定不够雅观。不过,我对这所谓的愚蠢毫不介意。优雅已经被我抛到一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