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1 / 2页)
汤姆身上透出某种冷峻的感觉,似乎他现在身负要让我开心的重任,我也努力从后座挤出只言片语来让他轻松一点。可能他在重新考虑要不要把这个又秃又老的爱尔兰前少校带进奥苏的夜生活,但是哪怕他这么想了,他也没有说出来。当我们开到我们所在街道和奥苏之间那段比较好的地带时,他打开了摩托车风门,同时似乎也给自己找到了一个更好、更愉快的挡位。他低声歌唱,如往常般,这次用的是他自己的语言——埃维语。
很快,我们便穿梭在奥苏街头,穿梭在周六晚上人们制造出的高声喧闹之中。我们飞驰过瑞吉影院,我是第一次注意到它——要是曼的话可能早就注意到了。我们左侧是沉静肃穆的大西洋海岸,如绸缎般广阔无垠的黑暗,镶嵌在这个整洁得令人惊诧的城市边缘,这里有铁皮屋子和临时照明、煤油灯和发电机,突然我脑海里浮现出关于斯莱戈夜晚的回忆,装着大灯的马车抄近路穿过广阔的沙田前往斯特兰希尔,如果那晚有月亮相伴,朋友们会互相呼叫对方,想着马上要跳舞便激动得要发疯。福特车和奥斯汀车在沙田里,就像是闪着微光的动物,直晃行人的眼,跋涉着,跋涉着,从镇上走了长长的一段路,在呼呼作响的大风和雨夹雪中紧握住被风摧残的帽子,更美丽的女孩们挥手搭车,等人拯救她们于风雨之中。曼和任何活人一样生气勃勃,散发着简单的人类的喜悦。
汤姆载着我到达一处安全地点停放好摩托车,礼貌地交还给我钥匙,然后我们边道歉边挤进一处挂着亮闪闪的“银拖鞋”招牌的地方。我原本隐隐担忧着自己到底在做什么,但是却发现“银拖鞋”只是“An Slipear Airgid”<a id="jz_6_1" href="#jzyy_1_6"><sup>[6]</sup></a>的别称,其实就是我父亲最喜欢的长笛舞曲,更不用提它也是班多伦一个著名舞厅的名字,于是我的忧虑便烟消云散了。
走进大门,花几便士买了两张票,人群拥入走廊,随即向洪水过境般,散入一个巨大的房间,房内有眼花缭乱的灯光,一支乐队正在宽阔的舞台上演奏汤姆的强节奏爵士舞曲。初看之下,这群舞者就像是喧闹的旋涡,但当你细细观察,就会发现男士都穿着汤姆那样的宽松白色西装,女士们穿着明亮的夏裙,这群人似乎串通好了某种密谋,一进来就把你迷惑刺激到失去意识。
影片过后,我们穿着娇贵的皮鞋,漫步在街道上,道路被夏日暴雨淹没,好像一层缓缓流动的黑色清漆。
“我们去罗拔待会儿,等雨停吧。”我说,我一般不愿意带她去酒吧——我觉得这不是柯万先生会让他女儿去的地方。
我很感谢下雨这个借口,因为我正需要尽可能地让自己鼓起勇气。我把她安顿在包间里,里面还有几个被雨淋湿的女人,我给了她一杯红柠檬汽水,然后去站着一排黑人的、真正的吧台点了两杯威士忌,猛地一口喝了下去。
那时我感觉准备好了,至少是准备得更充分了。
三天来,我什么都写不出来。除了呼吸,我什么都干不了。
等到我几乎每周都带她去戈尔韦的电影院的时候,我发现电影于她而言类似宗教信仰。影院大厅里挂着许多影星的照片,她全都认得,就像合格的俄罗斯人认识当地教堂所有圣像。那些照片中凝视的双眼迸发着什么,倾倒在她身上,而她身上也的确有着相同的东西,回望着它们。
“市政厅”,他们是这样叫的。它看起来像古老的东方城堡,闻起来是擦脸香粉、消毒剂和死老鼠的味道。前厅门卫一定会就准尉副官的职位和汤姆·奎伊一决高下。
在爱情的第一波洪流面前,我们像疯子一样交谈着。她对什么都很感兴趣,而我似乎不是那样。我不大懂政治,说实话,即便是内战<a id="jz_1_1" href="#jzyy_1_1"><sup>[1]</sup></a>时,政治也只存在于生活的边缘地带,如果它在你的眼里,那也是在角落里。历史是生命之书里烧焦的边边角角,好似的确曾有那么一场大火,但是它并不是故事本身。我弟弟埃内亚斯因为与政治相关的那些困扰而饱受苦痛,这使得我倾向于对此类问题保持沉默,直到现在。但是曼对新政府极具热情,且颇为拥护,她生来就应该在迈克尔·柯林斯<a id="jz_2_1" href="#jzyy_1_2"><sup>[2]</sup></a>的圣坛下顶礼膜拜,原来柯林斯是她住在卡文<a id="jz_3_1" href="#jzyy_1_3"><sup>[3]</sup></a>的一位姑母的朋友。幸好我弟弟汤姆也是柯林斯的狂热拥趸,所以我能冒用一些他的言论,假装是我自己的,我希望这种诡计无伤大雅。
“这个古老的国家需要换上新衣。”她会这样说,带着狂热,面色泛红,仿佛还在凝视着那些影星的照片,我确信此时在她的想象中,柯林斯和加里·库珀<a id="jz_4_1" href="#jzyy_1_4"><sup>[4]</sup></a>这些影星早已交错在了一起。
“等我毕业,”她会说,“我会试着在政府里找份工作,等着看吧。我可能会教几年书,然后去都柏林,再然后……”
大概是三年前的一个下午,我突然决定再也不喝酒了。就在我像往常那样走去俱乐部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是时候了。我掉头向家走去,在喝了四十年酒之后。奇怪的是,我一点也不想它,戒酒一点都不费力,好像这就是我该做的事,而且我也能做到。
汤姆·奎伊和我一样,甚至比我更清楚大雨迫近,而且雨滴一旦砸下来,就没必要再骑印第安摩托车出门了,因为小镇的这一端会变成沼泽地,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到铺石的路面。出门就是湿透的衣服和坏掉的靴子,泥泞和暴涨的河流暂时统治了世界,哪怕是汤姆也没法开上摩托车穿梭其中。
所以当汤姆建议我和他晚上一起去奥苏消遣一下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抵抗力拒绝。事实上,在他的灌输之下,我对这场即将到来的暴雨恐惧极了,有史以来我第一次感到独处不自在,虽然我这几个月都过得好好的。于是我草率地和他一起出发了,日落之后一个小时,夸张的深红色日光还残留在天边,植物的绿散发出怪异的光芒,而我自己则败倒在汤姆对车把的渴望之下,栖身于劣质的摩托车的后座。
我们就这样出发了,尽管我们俩没人希望如此,但我们活像二人转,像翻版的斯坦和奥利,希望这只是我自己这么想。我坐在汤姆身后,必须牢牢拽着他的旧卡其衬衫,有幸目睹它背后有这么多小洞,好像是被老鼠咬过的米袋子。
我们在汤姆的小房子旁稍作停留,很快他就穿着我之前见过的那身时髦西装出来了,头发梳得油光发亮,就像压在帽子下的甲壳虫,而且,等我们重新坐上摩托车的时候,他身上还散发出某种刺鼻强烈的油味。
这个“再然后”有些含糊,但是她的雄心壮志发自内心,令人鼓舞。
一天晚上,那时我们大概交往了六周——如果那是交往的话,我们从没给它定过性——她告诉我一会儿她要带我回家见她父亲。没有提前打招呼就得知这个消息,我很害怕。她打扮得好像要参加皇室盛会,但是其实她一直都那样,可以和丽莲·吉许<a id="jz_5_1" href="#jzyy_1_5"><sup>[5]</sup></a>一争高下。所幸我刚买了件带皮领的高档大衣,我最好的毡帽,灰亮如水獭,正斜戴在我头上。她一只手腕上戴着石榴石手链,鲜红如血滴,脖子上戴着一串珍珠,是她父亲买给她的首饰。
她父亲。
当过无线电报员还服过两年兵役的年轻人,是能存点钱的。虽然现在为了上大学花掉了一大笔,但我银行里还有些钱。我希望她父亲能够意识到这个闪光点。
我并没有全神贯注于银幕上的影片。我坐在她身边,身处电影院能给予人的独特私密空间中,看着她的脸朝着光亮和阴影高高抬起。脸上的脂粉给她的脸颊增添了如花般的光泽。乌黑的发丝上绑着精巧的发网,发网上带着小小的箔片,当她的头微微晃动,便会反射出细闪的光。她一颦、一笑,或是哭泣,都带着超脱尘世的感觉,仿佛她正睡着,只是睁着眼睛,或者是我正睡着,在梦中与她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