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我们私奔吧(第1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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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五年,私奔是格外大胆的事情。
丹椿没有好的家世,没有好的背景,她只身来到北城,这里戏剧闻名,她端茶送水,好不容易有了在老师屋里旁听的资格,她走到这一步,怎么能让她说放就放。
那个留着卷发,鼻梁上架黑框笨重眼镜的文艺初恋给她写信,对方明明可以用手机,那种覆盖黑沉沉的手机,是她没有钱,只能用最传统的沟通方式。
眼泪混着墨水一起写字,丹椿无论如何都不会服气。
初恋也给她写诗歌,夹在信里,真心恳切:“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第一百二十四章我们私奔吧
苗族人大多会唱山歌,丹椿长大的村子里每年都有一次篝火晚会,成年的男子会在夜晚给钟情的少女送花,别在耳后。
她穿一身银饰,吊坠在耳边顶儿啷当相碰撞,像是山雀在唱歌。
火烧得快要有天高,她混在人群里,这一年她十八,距离她高考离家还有百来天不到,为此格外珍惜今晚最后的混唱。
竹笛的音调高昂,他们载歌载舞,丹椿今晚没有收到花,她年龄还未到。
丹椿看了一眼,最后回他,
“我们不合适。”
“你留不住我的。”
她那时就想,如果可以的话,以后的丈夫在恋爱之前也要给她送花,否则她不会答应。
她想要真挚的爱,但是丹椿的糟糕恋情里她从未收到过花,她收到最多的往往是表演结束后的花束。
向日葵,粉玫瑰,满天星,它们聚在一起,被包成传统的送礼花束。
丹椿从婚姻里逃离,再奋不顾身投进去,像是连续不断一直打洞的兔子,可她一直没能找到自己最渴望,最舒适,可以称作家的那个兔子洞。
唯有初次的恋爱,花束般短暂的恋情,那是她最费尽心思的一次,对方长辈却以家庭为由把她拒之门外,初恋是文科男,攻读法国诗歌,他泪眼婆娑和她说:“我们私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