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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第2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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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id="note_3" href="#noteBack_3">[3]</a>引力角(Grab Corners),大激流城早期商业中心,后更名为大草原广场(Campau Square)。——译者注。

“我们能干成的。”我说。

我去了尼尔太太那边,向她请求让薇诺娜跟我们走,当个女佣。尼尔太太说她对此早有心理准备。“姑娘们九岁左右就要出去开始做点活计了,”她说,“薇诺娜英语讲得不错,能识数,其他该学的知识大都也学了。对了,她还懂些简单菜式厨艺,用起双层炖锅来可谓行家。你喜欢牛奶沙司调味汁,不是吗?”我们就这样在尼尔太太那昏暗的前厅中讨论着薇诺娜的未来。尼尔太太对我已经足够了解,也对我直言不讳,提出了令我难以回答的尖锐问题。这世上的女人,只有她才会这样问,而她确实问了。“那大概也是她的本分吧,只是我心里会不安的,除非我问了你。男人们觉得可以弄个印第安小姑娘作为娱乐玩物,但我不赞成,所以你现在最好就说实话,你要这个姑娘,是不是只为了让她当女佣?”

我们回到房间,点燃油灯里的灯芯,脱下沉重的靴子。我们都没底气让薇诺娜到楼下去买点吃的上来,所以我们要饿肚子熬过一个夜晚。薇诺娜把每样东西都整理好,然后就躺卧到了那小沙发椅上;那沙发被紧靠着我们的床腿放置。今夜我们过得够简朴,就像真正的旅人。很快,薇诺娜那整洁利落的小身影沉入了睡梦,不时发出细微的呼吸声,起起伏伏,仿佛有一条不安的小溪从床铺中间流淌而过。我们在黑暗中肩并肩躺着,听着外面夜晚纵酒寻欢者的大呼小叫,听到马匹在路上踩踏的蹄声,等待睡眠女神的降临。

痛苦的。我相信他的话,因为上校素来对约翰的评价非常高,尤其是在打仗方面,约翰总能在与敌人短兵相接时舍命搏击。

注释

“再合适不过啦,就跟知更鸟栖息在灌木丛里一样完美。”约翰说。

我们可不是什么有钱人,只能在勒梅租了个房子。这地方位于大河边,离圣路易斯只有几英里。说来也奇怪,约翰挺喜欢这地方的,他看上去精神挺好的,轻灵得像只兔子,他因此疑惑是不是拉勒米那见鬼的饮用水有问题。约翰说,他在寻思酝酿着一个计划,随即就给我们的老朋友——在达格斯镇雇佣过我们的努恩先生——写了信。这封信就像先前他收到的那封信一样,在广阔的土地上转悠了一大圈,约翰足足等了一个多月才得到回音。从努恩先生的来信中我们得知,他早已离开了达格斯镇,原因是太多的外乡人来到了镇上。努恩先生说,他要在大激流城弄起一个新场子,搞滑稽说唱和演出,就是白人扮演黑人的那种;他还说,假如托马斯·麦克纳尔蒂那俊美的小模样没在战场上被毁掉,那么大概还是有活儿给他干的。那天夜里,在那张老旧的破床上,我们躺在床上各自想着心事,隔壁房间里,薇诺娜发出阵阵小猫打鼾那般的轻微呼噜声。我们感知到未知前景的诱惑力。

“那敢情好,”泰特斯说,“我可是抱有很高期望啊。我还记得很清楚,你俩当小妞的时候,那些矿工有多喜欢你们。让我们干杯,他妈的,来庆祝一下。”我们也挺高兴,于是就举杯庆祝了。

我们到达密苏里的时候,有一封信转寄来到了约翰·柯尔手上,信里说他父亲死了。约翰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样的消息,因为没有农场也没有别的什么东西要他去继承,他父亲死了,这事算是有了个了结。约翰说,他当然愿意在父亲死前见上他一面,只不过事与愿违。另外,他从信上得知,父亲竟然是在宾夕法尼亚州去世的,那信又是谁寄来的呢?信里没说。离上次见到他老爹,已经超过十年了,而那次父子道别也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那你妈妈是什么样的?”我问,同时对自己感到惊讶,因为我之前一直没问过这个。“我没印象了”,约翰说,不过他那神态看上去好像是希望能记起来曾经有过妈妈。“你老爹多大年纪?我问。“我不知道,”他说,“我肯定有二十五了吧,应该差不多。那他也许是四十五,也可能五十岁吧。”

努恩先生说,大激流城这里也有矿工,沿着大河边采挖石膏矿层。矿工身上有一种东西,可以让他们成为很好的观众。不管怎样,我们希望会是如此。然后,泰特斯·努恩,行了个躬身礼,手在空中潇洒地划拉一下,戴上礼帽离开了。约翰和我,还有薇诺娜,我们第二天上午外出,把剩下的所有积蓄都花在了购买舞台演出的行头上。约翰说,他一定要置办最好的衣服,必须是一等一的好货,只要我们买得起。喜剧小品的标准可不那么简单,我得打扮得光鲜靓丽,要像个出身上流社会的华丽贵妇。好吧,就这么着吧。在一间女子服装配饰店里,我们要完成那个有恶搞色彩的扮靓任务,挑选购买整套的服饰,好在店里的姑娘们态度还不算糟。我们告诉她们,我们将要参加滑稽演出,她们认为那非常风光,于是我们就神气活现地吹了一通,大言不惭地说往后一定多光顾。

少校说这些话的时候,约翰·柯尔一直盯着他看,面色煞白。突然就离开部队,我认为约翰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那种感觉就仿佛是被扔出了天国。从但到别是巴<sup><a id="noteBack_2" href="#note_2">[2]</a></sup>,从天涯到海角,都没法找到军队这么好的安身地的。少校说,他很清楚约翰的心思,被迫请他离开,自己其实也挺

<a id="note_1" href="#noteBack_1">[1]</a>这里的冈特应该是指英国数学家埃德蒙·冈特。——译者注

约翰的身体状况不太好,少校决定等他的服役合同到期后,就不再续签,让约翰离开军队回去休养。既然约翰和我是一起应征当兵的,服役期也一样长,我自然也可以选择跟他同时离开。“你们两个是二人组。”少校笑着说,那是种讨人喜欢的笑容。我们会领到一些军饷,还有几美元的遣送费,作为去东部的盘缠。我们的帽子、格子呢裤、衬衫,还有亚麻的马裤都可以带走。少校说,对约翰而言最好的安排就是先退伍,如果身体养好了,可以再回来入伍。他还说我们是很出色的骑兵,理应在部队效力。

<a id="note_2" href="#noteBack_2">[2]</a>“但”和“别是巴”是两个地名,“从但到别是巴”指基督教中“应许之地”的全境。——译者注

接下来的故事,发生在大约两年之后。各种事情都正常运行,唯一值得一提的是,那些模样自以为是的印第安孩子中,有一个对我挺感兴趣的。她跟着尼尔太太学英语,而我则开始试着了解她。她曾经用混杂着英语的语言谈论自己的过往,如今却张口闭口都是关于尼尔太太的。我猜想,她肯定是那死去的薇诺娜的表姐妹。她的那苏人语言组成的名字很简洁,我却始终念不好。我请求她的谅解,问她我能不能就喊她薇诺娜,她看来并不介意。在她原本生活的古老族群里,重名是很正常的事情。斯塔林·卡尔顿对此挺恼火,说我不该跟害人虫交朋友,他这么说的时候,身体因为愤怒而颤抖,下巴止不住地震颤,就像鸟儿的胸脯似的。他说爱尔兰人坏透了,当然他也讨厌非洲人,一度希望他们都被抓走,扔给猪群啃食,但他无疑认定印第安人才是最坏的,冈特<sup><a id="noteBack_1" href="#note_1">[1]</a></sup>就是这么认为的。我说不准斯塔林是不是认真的,因为说这些无稽之谈时他面无表情。约翰说,斯塔林若这样下去,恐怕最后会进老布洛克利——一所著名的疯人院。我表示,薇诺娜才八岁,她不是什么害人虫,根本都无从谈起。斯塔林还是不断地提起他那些理论,持续了有半年左右,最后总算闭嘴了。

我又一次感觉到她身上冒出那种奇异又猛烈的热能,就仿佛有人在她的紧身上衣里点燃了木头,火光熊熊。

我们拖着步子回头往“甜美”旅馆走时,大激流城的暮色已经降临。我们疲倦得就跟印第安战士似的。酒馆,客栈和小餐馆,都透出了灯光。人行道在我们的靴子下面发出咚咚咚的小小碰击声。女店员们忙着给店铺橱窗插上挡板,夜晚的冷空气漫溢在马路上。我们连雇一辆小车来装运所购物品的费用也出不起,只能一路行走搬运,肩上的麻袋里装着一位淑女所需要的各种物件,这些东西加在一起,仿佛和大铅块一样重。美可是有代价的,耗资不菲,而我们现在把所有身家都押上了,就赌那“演出”会成功。万一那计划玩不转,我们就得赶紧找活儿干,打工挣钱了。

“我信你,”她说,“但假如我听到不一样的情况,一定会派人去惩罚你的。”

“上帝创造世界都要一周时间的呢。”约翰说。

“哎呀,”我说,“不管这世上的人和事有多复杂多难理解,你都可以相信我,我只要她做做杂事。我会保护她的,就像保护自己的孩子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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