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替罪羔羊(第3 / 4页)
现在要是有人能把经过我们行星数据加壳封包的共享软件破解出来,我估计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会把他当成尖端人才供奉起来。
音像制品现在也采用了一些新的加密方法,盗版不像以前那么容易了,所以早晚会是个技术活。
偏偏这些无法在台湾出版的作品还深受大陆青少年的喜爱,所以国内的那些盗版商就直接从网上下载或者通过手打的方式把那些作品印出来到处卖。
因此,往往在那些作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写的书的盗版卖到了自己家门口,他们却连一分钱的稿费都拿不到,还为此深受刺激。
但问题的严重性还不在于此,因为现在网络对人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文学作品对青少年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大部分作者为了迎合台湾出版社的口味,只能按照他们的要求写书。
对那些站来说,电子书销售的利益因为盗贴的存在很难得到保证,所以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也以作品能不能出版为前提,对那些方便出版的大力推荐,不方便出版的则打入冷宫。
因为网站的倾向性行为,读者能看到的就大部分都是那样的书,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不管是网站、作者还是读者,就只能被台湾出版社牵着鼻子走了。
上飞机的时候,李远方跟王湘林坐在一起,隋丽和叶铮然坐在他们前面,陈飞则跑到另外一边靠着窗口坐在那里看风景。
王湘林是个传统媒体记者,所以上飞机之前在机场买了份报纸看着。
李远方虽然平常都是上网看新闻,但因为实在无聊,就从王湘林手里拿过一张报纸看着。
看着看着,发现一条与互联网有关的新闻,新闻中说全国人大通过了一个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法,而不是以前那样由有关部门制定的法规。
就在嘴里念叨着:“正式立法了!”王湘林听到他说话声音,转过头来问道:“什么立法?”李远方就把报纸递过去给王湘的林看。
要是长期这样下去,对我们这个国家没有什么好处,所以国家一方面出台了这个法律,一方面动员国内出版业介入网络作品的出版,但因为盗贴和盗版的大量存在,出版社的利益很难得到保证,所以推行起来很难。”
王湘林说的这些,李远方其实是知道的,但为了给王湘林面子,所以才耐下性子听他说完,等王湘林说完后,李远方笑着说道:“以前一部电影里不是有句话吗:‘我最看不起这些抢劫的,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
我也最看不起这些搞盗贴盗版的,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盗版的还稍稍好一些,我觉得盗贴的人跟卖国贼没有什么区别!”李远方这话说得非常夸张,把王湘林给听呆了,看着他问道:“此话怎讲?”李远方笑了笑说:“这个网络知识产品保护法,所涉及的内容有软件、音像制品、文学作品等方面内容。
要做盗版软件,得先进行破解,然后才能做成光盘或者放到网上给人下载。
破解软件是个技术活,不是谁都能做的,所以要是有人能破出来,只能说明他们水平不错,有的时候还挺让人佩服的。
王湘林看了一会,苦笑了一声说道:“有什么用,网络世界的事情岂是那么好管的,就算有这个东西,也只是对那些在国内注册、服务器在国内的网站有约束力,要是人家根本就不注册,在境外租个服务器,你怎么去找人家?”然后对李远方说道:“像我们新闻出版行业,最讨厌的就是这些不经授权发表文学作品的网站和论坛,我们一些作者好不容易写出来的文章,他们不花一分钱就拿去放在他们的网站上,看的人多了,还会影响到作品本身的发行,影响到作者和我们出版社的利益。”
发现引起了李远方的兴趣,王湘林接着说道:“相对而言,我们这些正规的新闻出版单位还好一些,有这帮人在那里,损失最大的是那些原创站和网络作者。
因为体制的问题,现在国内愿意出版网络文学的出版社并不多,所以那些作品不管在网上的影响有多大,在大陆都很难出版,想出版只有找台湾那边或者一直在网上以电子书的形式销售。
台湾民众的口味和大陆不同,为了迎合台湾民众的口味,有许多作者就不能不按照台湾出版社商业运作的要求来写书。
不迎合台湾民众口味的,就只能一直在网上销售电子书,但因为网上盗贴的太多又管不住,他们的利益很难得到什么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