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抚养人?我还在挑选中!(第2 / 4页)
推荐小说:
林立对于他的口碑还是较为信任的,能火那么长时间,自然是有一定道理。
刘天王继续说道:“介于你现在还是未成年,按照律法,由你监护人代签,所以谁来签?”
刘天王笑道:“肯定比这个多。”
“多少是多少?”林立期待的问道。
“50W!”
(PS:价格别较真,毕竟我没卖过歌,只是按照剧情后续定价!)
“多少?”
像他这类只买演唱权的,分钱的算是天地良心了!
“刘叔那你打算出多少钱呢?我在网上看,很多人卖歌都是几千块钱,上万块钱呢,好多钱!”
他露着没见过世面的懵懂神色。
心中很清楚,刘天王不会给自己低价,毕竟这首歌曲算是已经成功了,有着一定的播放数据支撑。
若是换做刚写出来的歌,公司方,歌手都不知道这首歌曲的潜力如何,价格普遍偏低。
“五十万!”刘天王笑着重复了一遍,见着林立吃惊的表情,他解释道:“如果买断的话,价格更高,之所以是这个价格,因为这首歌目前在网上验证过了。”
老谋子终于看到林立这小屁孩鬼灵精怪外的其他表情了,对于他的吃惊,很是满意。
他开口补充道:“这首歌曲后续还不止这么点,你还有分成。”
“对,你放心,每一笔钱都不会少,这点你可以相信我。”刘天王眼神认真。
“我当然相信你。”
并且有些公司会直接买断署名权!
也就是说,你写出来,到时候歌曲的创作者名字那一栏就不是你的了!
这是最亏的!
假设歌曲火了,虽然你只赚了卖歌的几千块钱,但是起码创作名字是你本人,这对创作者来说是一块招牌。
有利于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在后续歌曲售卖中,增加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