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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犯人只取走现钞,没有拿戒指和怀表等等。这些东西太难处理,留在身上或自己的房间有可能被员警发现,况且犯人才不是为了金钱而杀人。」
「是……因为凶手的失误,不得不解开?」
「什么!你、你别冤枉……」
「什么错误?」
「我只是说你做的某件事帮了犯人一个忙,并不是说你是凶手。你在前一晚替俞芊柔烧了好些纸钱,令房子和庭园充满焚香烧东西的气味吧。」
骆督察脸上再次泛起笑容。他对蔡婷说:「凶手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所以不得不这样做。」
「那又……咦?」蔡婷插口说,但话到一半又止住。
「胶带的搜证技术在美国早有研究,我读过相关的研究报告。」骆督察说:「凶手应该是行凶后才发现自己犯下这个错误,他只有两个选择——一是解开死者手脚上的胶带,一是撕去玻璃上的胶带带走。前者较后者合理,因为后者他不但要处理胶带,更要处理碎玻璃。」
假如犯人先在玻璃窗上贴了两张胶带——称为一号和二号,,再从胶带卷撕下两张捆绑死者——称为三号和四号,那么,一号和二号的接口相连,一一号和三号相连,三号和四号相连。不过,如果犯人先捆绑死者,再在窗子上伤装有人入侵,就会出现怪异的情况——被二号胶带盖着的一号胶带的接口,会跟三号或四号的吻合。
「但我看不到前者和后者有什么不同,不过是多了几片碎玻璃要处理吧。」俞永廉反驳道。
众人因为这句话露出疑惑的表情,倒是阿声首先说话:「对啊,如果是入侵者,一定要先打破玻璃窗,进入室内再捆绑死者。如果反过来,鉴证人员搜证,就有机会发现问题——贴在玻璃上最底层的胶带,不可能跟死者手脚上的胶带接口吻合!」
「胶带可以烧毁,但玻璃不能。」骆督察说出这句时,恍似已看穿一切。
「哔。」
「犯人把胶带用火烧了。灰烬和残余物大概丢进马桶冲走了吧。附带一提,我想那二十万现金都烧成灰,冲走了。」
骆督察左手摸着下巴,亮出沉思的表情,除了俞永义沮丧地垂下头,其余四位嫌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期待他解读出老侦探的想法。良久,骆督察忽然擡起头,向床上的老人问道:「师傅,我刚才的推论是完全无误,连」次序「也说中了?」
「咦!」
「哔。」
「把胶带贴在玻璃上伪装入侵,和捆绑死者的次序。」骆督察满意地说着。
「烧毁?」胡妈问。
「什么次序?」
「我认为,犯人为了伪装成劫案,在现场考虑了很多细节,包括赃物的处理。」骆督察竖起一根手指,指着胡妈:「你帮了犯人一个大忙。」
「他搞错了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