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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哥先检查厕所,确保没有人,没有可以用来当作利器的东西,才让石本添进去。我将石本添锁在扶手上,因为他说双手被手铐锁住上不了厕所。
看完两段影片,蔡督察站起来,说:「就和简报前知道的差不多吧。」
——谈回案件吧。你从窗口追出去时,有没有留意手铐在地上?
当然,我们要防止犯人接触其他人。但那男人很不满,说他也有权使用厕所,骂我滥用职权。我好言劝阻,他不听,于是我们吵起来了,我说了几句后,方哥就从厕所走出来。他在惩教署工作了很多年,很懂得处理这种麻烦。我之前押送犯人到医院,都没遇过这种事……
咦?啊,好像是,我不太记得了。
——你阻止他了?
——我们在现场找到这根发夹,你认为石本添用它来开锁吗?是……吧?我不清楚,我只肯定钥匙一直在我身上。署方的手铐并不特别,如果说石本添懂得用发夹开锁,一点也不出奇……
是的……我追不上。或者我沿着窗缘攀下去的动作太慢吧!我走到车道时,石本添已经跳上车子,任凭我如何努力也追不上,唉……
——但你追不上。
——你和吴方之后就联络署方?
嗯……方哥回到厕所后,不到几秒,我就听到他大喊「别逃!」,连忙冲进厕所支援,方哥站在窗前,指着外面,我走近他身后一看,只见到穿着咖啡色囚衣的石本添向着一辆白色汽车直奔。我叫方哥从楼梯包抄,我就直接跳出视窗追过去。
没错……唉,这次麻烦大了……不过责任不在我身上吧?我没有犯错啊?我已经依足规则执行任务啊?方哥是老鸟,他一定无事吧,但我只在惩教署工作了几年,长官,你要替我向署方好好说明啊……
方哥在厕所里看守,我就负责守门口。但我站在入口不久就有一个黑色长发、穿红色T恤的男人走过来,想进入洗手间。
——这根发夹会是石本添事前藏在身上的吗?
有,有。方哥也可以作证。—接着你和吴方在厕所看管石本添吗?
应该不是……方哥有替石本添搜身。
——你肯定手铐行锁上吗?
——接下来你们发现石本添跳窗逃亡?
——施先生,我们只是负责调查,惩教署的内部聆讯是你们署方的事,警方无权干涉。
是的,方哥说可以召来员警将他拘捕,他就摸摸鼻子、一脸不快地走了。
哎……但署方会参考警方的调查报告吧?拜托,别把我当成代罪羔羊,我不想丢掉差事……
——结果那男人被吴方喝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