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再来黑云峰(第1 / 2页)
想到这景笑变强的决心更是不断的增强。
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只要是想要杀自己的人,景笑绝不会手软,就算是乌云城城主马曲思前来,景笑也要一拼到底,决不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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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云峰
此时最难过的莫过于城主马曲思,黄山三老也就算了,元婴初期的修士还是很好找到的,但是元婴后期的修士却是很难找到,更何况这个任千裘可是耗费了他很多精力在上边的,不但给他很多晶石,更是给他不少的法术,绝学武器等,就是仙器都有好几件。而且用在任千裘身上的灵丹妙药更是不少,想到这自己千辛万苦培养出来的高手,就这样死了,能不难过?
杀子之仇不能不报,马曲思现在相当于就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生活着世上了,虽然有着众多的妻妾,但是没有一个能给自己留下孩子的,所以这些女人给婢女一般无二,根本算不上他马家的人。而给自己生活孩子的原配早多年就死了。
自己的父母什么的,也都没有了,如今就剩下自己,想到这马曲思嘴角突然闪出一道狠光。
“大哥,咱们现在就要去黑云峰吗?”盘根驾驭者斧头,然后一个手指头伸进嘴里,揪着恰在嘴巴里的肉丝,对着景笑说道。
“我们先去乌云城杀了邵剑,然后再去找其他兄弟”
“桀桀,小子就这个东西还想杀老夫?”这些风刃虽然众多,但是攻击力却不是太厉害,就在任千裘的话音刚落下,只见一个紫色的巨大剑芒直接向他劈了过来,这才是九天剑绝的真正威力,刚才的风刃只不过是因为剑的威力而形成的产物而已。
任千裘满眼惊恐的看着紫色的剑芒从自己的头上,然后直接劈到脚下,嘴里没有发出一丝声音,接着剑芒散去,周围也平静了下来,天空中只剩下景笑和满眼惊恐的任千裘。
接着任千裘的身体直接裂开成了两半,只听“噗通”一声,任千裘的尸体掉落到了地上。
此时在地上烤着烧烤的盘根长大着嘴巴,看着景笑,太厉害了,元婴后期呀,就这样杀了。不过随即盘根就高兴了起来,有这么个厉害的老大,以后绝对不用愁呀!
“大哥,大哥,你太厉害了,俺盘根太佩服了,这是狗肉,俺特意给大哥你烤的,俺都忍着没有吃,就是为了让大哥先吃”说着盘根直接将牛犊大小的烧熟的狗肉,一个手拎起来,走到景笑身边说道。
刚才景笑和盘根将狗肉吃了后,景笑便决定直接去黑云峰去杀了邵剑,毕竟这里虽然离黑云峰不是太近,但是也不远。
之前景笑杀了任千裘后,便看了任千裘戒指中的东西,一看将景笑吓了一跳,好东西实在是太多而来,光是下品晶石便有上万枚,中品晶石虽然少了点,但是也有几百块,上品晶石更是有七块之多,这可是一笔很大的财富呀!
除了这些晶石之外,更是有很多给类的灵丹妙药,还有一些还未炼制丹药的药材,炼制武器的矿石等,虽然没有一个是最顶尖的东西,但是都还是非常好的。
光是仙器就有四把,一个是剑,一个是刀,一个是枪还有一个是玉牒。除此之外灵气更是一堆,黄山三老的东西和任千裘比起来,他们就是乞丐一般。可见任千裘在乌云城的地位是多么的高。
此时景笑心里也是不平静,毕竟这次是元婴后期的修士,下一回是什么级别的呢?
对于盘根的行为,景笑也是哭笑不得。景笑挥手将任千裘的储存戒指和那个灯收了起来,然后和盘根一起开始吃起来狗肉。
成为修仙者后,景笑很少去吃饭,因为一般情况下,修仙者是不用吃的,但是虽然如此,仍然会有很多修仙者吃东西,毕竟人间美味众多,虽然自己不担心饿,但是还是可以尝尝的。
就在景笑和盘根此时正高高兴兴的吃东西的时候,乌云城中却是异常的阴晦。
因为城主马曲思刚得到一个消息,存放任千裘的玉简破碎了。这意味着什么,大家都很清楚,乌云城中除了城主之外的最厉害的人死了。而且还是在去追杀一个金丹期的修士的时候。
而且为了杀这个金丹期的修士,城主府派出去的人是接二连三的死去。想到这城主府了的人都感到一丝冷意,没有人敢为了城主所给的那一点好处去追杀景笑了,因为此时这些人心中真的胆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