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3 / 4页)
“噢,还有,雅茅丝,”弗拉辛太太回头把她叫了回来。“把这堆东西收好,挂在原来的地方,我的好孩子。要不然弗拉辛先生会生气的。”
随着英国游客不断涌入宾馆,这里周日与周三的区别已经与英国别无二致。这里的周日变得与英国完全一致,充满了沉默的糟糕回忆或对繁忙工作日的忏悔情绪。英国人虽然不能令阳光变得暗淡,但却能够以某种奇迹般的方式令时间变得缓慢,事情变得乏味,就餐时间变得漫长,甚至令女佣与男佣的表情变得礼貌中带着厌倦。每个人都穿上了最体面的衣服,这行为也加剧了他们带来的这种变化;每位女士就座时仿佛都会把干净笔挺的衬裙弄出皱褶,而每位男士呼吸时仿佛都会伴随着僵硬的衬衫前领突然发出的撕裂声。在这个特殊的周日,时钟的指针快要指向十一点之际,人们手中握着红色封皮的小书聚拢在大厅。就在十一点的钟声即将敲响的时候,一个矮胖的黑色身影带着心事重重的神情穿过了大厅。虽然意识到了人们的致敬,但他仿佛不愿意回应似的,匆匆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
雅茅丝对这一切只有一个回应,“是,太太。”
又到了一个周日,除了蕾切尔和西班牙女佣以外,别墅里没有人对此特别留意。蕾切尔依旧前往教堂,因为就像是海伦说的那样,她从来没有费心质疑过这个行为。自从他们在宾馆举办过教会活动后,每当她穿过花园和通过宾馆大厅的时候内心都充满了期盼,尽管她并不确定能否见到特伦斯或者有机会与他说上话。
当他们进入长长的餐厅时,虽然没有刚才那么浓郁,但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周日的气氛。弗拉辛家的餐桌在窗户旁边,这样弗拉辛太太就可以审视每一个进来的人了。她的好奇心似乎十分强烈。
“我们必须组织几个人参加,”她接着说道。“十个人就能够租一艘汽艇了。目前看来,你会参加,还有安布罗斯太太会来,赫斯特先生和其他几位绅士呢?我的笔呢?”
会众踏入小教堂的一瞬间,就被风琴温和悦耳的和弦包围了。威利特小姐躲在粗呢帘子后,正在用游移的手指弹奏出有力的和弦。那声音就如同被落石激起的一层层涟漪,在小教堂中荡漾开来。大约有二十或者二十五名会众。他们先是低头致敬,然后端坐在座位上,开始环顾四周。一切都十分安静,照耀在这里的日光似乎也比楼上的更加苍白。他们省略了以往的互相致敬与微笑,但已经认出了彼此。主祷文在他们的上方响了起来。随着孩童吵闹声般的声音逐渐升高,那些会众,虽然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在楼梯上才初次见面的,但依然感到他们在感情上凝结到了一起,彼此间充满了好感。祈祷文仿佛是一只燃料点燃的火炬,升起了一缕轻烟,在这空间中勾起了那些在国内所参加过的无数的周日清晨礼拜活动的回忆。尤其是苏珊·沃灵顿,当她用双手捂住脸颊,从指缝间看到一条又一条弯曲的后背的时候,心中涌起了一种情同姐妹的亲切感。她的情感平稳均匀地翻涌着,感到了一种对她自己与生活的满足。一切都是那么安静而美好。然而,就在营造了如此祥和的气氛后,巴克斯先生突然翻了页,开始朗读一首圣诗。虽然他的声音没有变化,但这氛围却已经被破坏了。
她畅谈着自己的计划,整个人越来越自信和兴奋。她坐在床边,列出了一串名字,其中不少都拼错了。蕾切尔也情绪高涨,因为这个想法确实让她感到无比欣喜。她一直都十分希望能够看看那条河流。况且,特伦斯这个名字又令这份向往多了一丝光泽,甚至有点美梦成真的意思。她竭尽全力提示弗拉辛太太这些人名,同时帮助她拼对它们,还用手指计算着日子。接下来的工作花费了一点时间:弗拉辛太太想要了解这些候选者的出身和兴趣爱好,并且时不时地讲述了一些与艺术家脾性和癖好相关的故事,另外还提到了一些曾经来过奇灵戈雷的同名者,虽然肯定不是同一个人,但他们都是对埃及古生物学深感兴趣的聪明人。
这是一个老旧的小修道士教堂,相当凉爽。据说几百年来这里一直用于弥撒,人们在冰冷的月光下忏悔,对着古老的褐色画像以及那些高举赐福双手的圣徒立像做礼拜。在从天主教向新教的过渡时期,这座教堂曾有一段时间被闲置,不再进行宗教活动,而是用于储存油、酒和折叠式躺椅;随着宾馆的兴旺发达,一些宗教团体接管了这座教堂。现在,里面装满了光滑的黄色座椅和深红色的脚凳,以及一座小讲道坛和一只背部驮着《圣经》的黄铜雄鹰。此外,虔诚的女信徒们还送来了难看的方形地毯和用金线绣着文字的长长条纹刺绣。
用手指计算日期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最终弗拉辛太太寻找起了日记本。她把写字台的每一个抽屉都拉开又关上,随即带着怒气大喊,“雅茅丝!雅茅丝!这该死的女人!每次需要她的时候都不在!”
时光就这样流淌着,平静而明亮。又有来自英国的信件寄来了。又有来自威洛比的信件寄来了。生活被这一件件的小事不断填满,时光飞逝。从表面上来看,品达的三首颂诗被进行了改编,海伦完成了刺绣作品的五英寸,还有,圣约翰写好了一出戏剧的前两幕。他现在已经和蕾切尔成为了非常要好的朋友,会把自己的作品大声地读给她听。而蕾切尔已经对他产生了由衷的钦佩之情,不仅因为他是特伦斯的好朋友,更是因为他那高超的韵律技巧与对形容词的多样运用。在她的盛赞下,圣约翰不禁开始考虑自己是否更应该投身于文学之中,而不是法律。这是一段充满了深刻的思想与意外的启示的时期,不仅仅局限于这一对情侣与几位单身人士。
“那是佩利老太太,”当亚瑟推着一张轮椅进来后,她小声地说。接着是索恩伯里夫妇。“那女人真不错,”她用肘部碰了碰蕾切尔,提示她看看艾伦小姐。“她叫什么名字?”这个浓妆艳抹的女士总是迟到,脸上挂着早已准备好的微笑,迈着轻快的步伐走了进来,好像身处舞台一般。她也许会在弗拉辛太太审视的目光中感到一丝胆怯,这股目光充满了她对所有化浓妆的女士的深深敌意。接着进来的是两个年轻男士,弗拉辛太太将他们统称为赫斯特。他们坐在了过道对面的位置上。
如果说蕾切尔对自己的心意置若罔闻的话,那么她对他的想法就更是视而不见了。起初,他的一举一动都如上帝一般;随着对他的了解,他依然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但这种非凡中也混杂着一股神奇的力量,令她更加大胆与自信。她感受到了自己身上的某种觉醒,那是她之前从未意识到的、来源于未知世界深处的情感与力量。每当想到他们之间的关系时,她并不会进行严谨地分析,而是在眼前浮现出一个场景,代表了她心目中的特伦斯的感受:他穿越过整间屋子来到她的身旁。他的这种行为令她产生了某种生理反应,而这意味着什么,她却不清楚。
弗拉辛先生对他的太太既赞赏又纵容。他总是用温柔而又流畅的话语应对她的粗鲁与无理。当她评头论足与喋喋不休的时候,弗拉辛先生给蕾切尔讲起了南美艺术的历史。他很懂得如何回应太太的感叹,随即又不动声色地回到自己的主题上。他也懂得拿捏好枯燥与亲密的程度,保证午餐惬意地进行下去。他有着独到观点,告诉蕾切尔,伟大的瑰宝还隐藏在大地的深处;而蕾切尔看到的事物不过是一段短暂的人生旅途中的一小段插曲而已。他认为在山坡上可能会雕刻着巨大的神像;他还相信在无人知晓,只有土著涉足的广袤草原的中央矗立着庞大的人物雕塑。他坚信在欧洲艺术的黎明到来之前,早期的猎人和牧师就已经用巨大的石板建造出了神殿,还利用深色的岩石和巨大的雪松构建出了众神和野兽的形象,以及伟大自然力量的标志:水、空气和他们居住的森林。他也相信就像在希腊和亚洲一样,可能还存在着更多的史前城镇伫立在树海中的开阔之地中,里面充满了祖先民族的杰作。没有人去过那里,几乎一切都无人知晓。就这样,弗拉辛先生在高谈阔论间勾勒出了自己的这些理论,而蕾切尔的注意力被他深深地吸引了。
她与特伦斯经常见面。而当他们没有会面机会时,他就会请人把夹着纸条的书或者关于某本书的纸条送给她。毕竟他无法忽视他们之间那种日渐亲密的情感。但有时他也会一连几天既不与她见面,也不给她写纸条。当他们再次相见的时候,体会到的不是由衷的喜悦之情就是煎熬的绝望之情。他们的每次分别都很仓促,双方都感到意犹未尽,尽管他们并不知道彼此都有这种同样的感受。
“我们都是往那边去的,”索恩伯里太太轻轻地回答。很快他们开始两两并排地走下楼梯。蕾切尔在最先下楼的人群中。她并没有看到在人群后面的特伦斯和赫斯特。他们手里没有拿着黑色的书籍,圣约翰只在腋下夹了一本淡蓝色封面的薄书。
就在这时,午餐的开饭铃响了起来。弗拉辛太太也拼命摇着自己的铃。一个与女主人一样体面端庄的女佣打开了门。
随后一部分聚集的人群开始向那黑色身影消失的方向挪动。而那些没有加入的人用怪异的目光盯着他们缓慢而小心翼翼地向楼梯走去。只有弗拉辛太太例外。她跑下楼梯,大步穿过大厅,气喘吁吁地加入了这列行进的队伍,对索恩伯里太太激动地耳语:“去哪儿,去哪儿?”
“噢,雅茅丝,”弗拉辛太太说,“去把我的日记本找来,看看十天后有什么安排,接着问问行李员,一艘容纳八个人,在河上开一周的船,得需要多少人手和花费。问清楚后写在纸上,放在我的梳妆台上。现在——”她用食指指了指门,蕾切尔只得走在前面带路。
“那是巴克斯先生,”索恩伯里太太轻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