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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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队,这味道不对。”其中一个手下说道。
他手背上的皮肤以极快的速度碳化,变成黑色的硬痂。
我真的内疚死了,那段时间把他当病号一样伺候。
他的手不能沾水,我就每天帮他擦脸。
他的手不能握笔,我就帮他写作业,虽然他们高中的知识我不懂,基本都是容云衍口述,我只负责当一个没有感情的写字机器,把他说的全都写下来。
等他终于完全好了的时候,手背上仍旧留下一小片皮肤的颜色发暗。
<script>app2();</script>
<script>read2();</script>我立刻否认了:“不对!”
于此同时,现场有一个人跟我一起出了声。
容云衍:“不对。”
刘队狐疑地扫了我们两个一眼:“怎么不对?”
这个疤痕,从那时候就一直伴随他了。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去看容云衍的右手。
而他,好像也似有所感,左手轻轻地摩挲着自己的右手手背。
突然,他看向了我。
我吓了一跳,赶紧收回视线,目视前方,装作没有注意到他视线的样子。
我说:“浓硫酸是会腐蚀肌肉组织没错,但是它也会让肌肉组织碳化,变成黑乎乎硬邦邦的。而沈棠的腹部是一滩血水,应该不是浓硫酸造成的。”
这个知识点,是容云衍用手指教会我的。
我那时候理科不好,尤其是化学。
容云衍就带我去了学校的实验室,给我讲各种知识点。
结果不小心碰倒了装浓硫酸的瓶子,一些浓硫酸滴落在他的手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