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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千金买马骨(第2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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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着当年走马观花般读过的史书,唐旭能回忆得起来,兵部辖下原本第一个响应纳捐的,是兵部里的中书汪膘,此人也因此而得授职方武选司主事一职。如今虽然还没有听到此人的风声,但是有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留在脑海里,也是唐旭想出这么条路子的最大原因所在,其中只不过是把汪膘换成莫国用罢了。

“佥事大人既然是兵部的辖下,那么自然只需捐给兵部即可。”唐旭提醒莫国用不要想着去抢黄嘉善的风头,“况且佥事大人出身辽东,资助昔日袍泽正是名正言顺。”

“这样倒也未尝不可。”莫国用低头沉思片刻,默默的点了点头。

“那依贤侄看,这捐献的数额,以多少为宜?”莫国用在心里权衡了几回,这个法子多少还是有点希望。

“至少一年。”唐旭在脑海略一思索,开口回道。

“朝廷自然有朝廷的法子。”莫国用只是一个卫所里的指挥同知,虽然多少有些消息渠道,可朝廷里的钱粮大事也不是他所能完全了解。

“这几天里,黄尚书便就会疏,请朝廷调各项银两援辽东。”唐旭不再隐瞒,把自己所知道的和盘托出,“其中的一项,便是请内外百官捐俸银以助辽饷。”

“哦。”莫国用惊诧的瞅了唐旭一眼,“既然黄大人尚且来得及上疏,你如何会知道。”

“也是耳闻罢了。”唐旭微微一笑,并不多说。

“贤侄的意思可是说,让我也捐俸助边?”莫国用不用多想,便一下子明白了唐旭话里的意思。

“那便是三百两。”莫国用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指挥佥事是从三品的官,如今的年俸总共是三百石出头,以京师的米价算,也就是三百两银子左右。

虽然说,除了俸禄之外,每年的其他孝敬和名堂还有不少,但是平日家里的各种开支,以及衙门的迎来送往也少不了。这十年来,莫国用积下的家产,总共也只有三四千两的样子,一下子捐出三百两,便就等于莫家十分之一的家产。

若是果真捐出这许多银子,真的能有见效,莫国用自然是毫不犹豫。问题即便是唐旭自己,只怕都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若是事情不成,这偌大一份银钱岂不是白花了,最多只能在黄嘉善面前混个眼熟。

“佥事大人若是心疼,只怕别人倒未必肯落在后面。”唐旭小声的提醒莫国用。

唐旭的法子其实很简单,如果按照后世里的说法来说,那么其实也就是争树典型。

无论历朝历代,朝廷或者地方上若是遇见什么大事,号召文武百官捐献俸银之类,都是免不了的内容。

既可然是集体活动,那么其中自然免不了会要树典型。而这一类活动的典型,也很简单,说白了,往往就是前面几个高调出头的人。

所谓烧香争头香,出名要乘早,只要是先出头的人,或多或少,总会得到些回报,约莫也就相当于“千金买马骨”的意思。

法子虽然简单,可是上千年来的经验表明,这个法子始终都是屡试不爽。正如行军打战一样,头功往往会给第一个登上敌城的人,虽然后面跟上的人,即便是杀敌更多,出力更大,可却也丝毫占不着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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