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听朝2(第2 / 3页)
熊荆看了一下父亲,见他没有表示,答道:“大府不管岁入几何,每年必拨付令尹府一万六千金,余者用度,皆有父王、左徒做主,可以吗?”
“一万六千金?”昭黍、淖狡越听越觉得不对。昭黍道:“大府每年结余不过八千金,何来一万六千金?”
“大王已许我,每年必予令尹府一万六千金。”黄歇不看昭黍,而是看楚王。他当然知道一万六千金是狮子大开口,没想到楚王为了立熊荆为太子居然答应了。熊荆闻言也吃了一惊,他本以为大府每年有一万六千金的结余,没想到结余还不到八千金。剩下八千金怎么办?
诸人全都看向楚王熊元,熊元道:“寡人已令王尹削减宫中用度,此或有数千金。内府数十年积攒金银珠玉,当有数万金,可……”
“大王,内府所存,乃历代先王积攒,怎可尽予令尹?”昭黍忍不住站了起来,他指着黄歇喝道:“大府之余,历年皆予令尹。一万六千金,几乎等于田税,他要拿去干什么?”
“两万金?”熊荆感觉有些不对,堂堂一国的农业税只有两万金。他记得父亲和黄歇达成的协议,大府每年结余拨付令尹府的钱就有一万六千金。这些钱还是王宫、王卒用剩的,怎么农税如此之少?
其实这既有他不懂先秦税收的原因,也有时代不同的原因。先秦税制,列国所收之税,田租是免不了的,这田租就是后世的农业税,按收成的比例算,一般是十分之一,可实物可钱币。不过除了田租,还有军赋。
何为军赋?军赋就是你当兵出征时吃的粮食、用的武器、穿的盔甲,这些本来是要你自备的,但普通农家不可能自己去造一副盔甲,铸一把戈戟,所以就由国家代造,作战的时候再发给你。国家代造不是国家出钱,钱还是你出,所以要你每年要提前交钱,这就是军赋。
列国军赋皆不同,有重有轻,楚国一般是量入修赋。东迁与秦国议和,楚王即位后楚国战争不多,也就拔是彭城(考烈王二年)、救赵(考烈王六年)、灭鲁(考烈王七年)、合纵攻秦(考烈王二十二年)。战争不多,军赋自然而然就少,令尹府每年收取的田税、军赋,还有可有可无的户赋加起来,也不到三万金。
王室则不同,关市税不多,口赋每人每年三十钱(不足傅籍的十二钱),不过五六千金。真正的大头是山海池泽——出的盐、炼的铜、淘的金、伐的木……只要不是农田里长出来的,皆为王室所有。管仲富国之策所谓的‘唯官山海为可耳’,靠的就是齐国出产盐铁。
昭黍的神情恨不得把黄歇吃了,他觉得令尹府就是个无底洞,给多少钱都不满足,最气人的是什么事也办不成,钱全让官吏门客贪光吃尽。黄歇则道:“列国图强,皆以人为本。各国之士投我楚国,不善待他们,如何为我所用?”
楚国权力很不集中,封君、县尹分权甚重。权往往等于钱,山海池泽之利也常被下面封君、县尹截留,可再怎么截留也是要上交一部分。即便如此,每年大府也有五万多金的收入。王室每年花费一万多金,王卒每年花费三万多金,余下的钱就拨入令尹府了。
税制如此,时代也有关系。汉以后历朝历代财政素以农税为重,山海池泽之利所占比例不大,但汉以前,特别是先秦,山海池泽的收入从来都是重于农税的,两汉则基本对等。究其原因,在于两汉及之后山海池泽毁坏殆尽,无重利可收。
还是太年轻了。熊元见儿子入了黄歇的套,心中如此想到,但他不想点醒儿子,这种事情要靠他自己慢慢琢磨领悟。
包括父亲,大家看自己的眼神全有些不同,熊荆顿时领悟自己上当了。田税收取涉及甚广,全程又控制在令尹府手里,多多少少谁说的清楚。他也不着急,只道:“不如以大府岁入为限,多于往年者即用于军校。”
大府控制在王室手里,令尹府管不着。黄歇担心楚王此前答应过的一万六千金没有着落,急道:“大府岁入,必以拨付令尹府之一万六千金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