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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第1 /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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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吵嘴、闹闹小别扭、撒撒娇,受委屈的时候哭一哭,哭到他手足无措为止傶禶q像自己也会这样的情绪化,好像回到学生时代谈恋爱的那种心情。

人类分成两种,一种人渴望被了解,一种人则不愿被了解。

渴望被了解的人害怕孤独寂寞,不愿被了解的人是绝对的自我,不愿披牵制、主宰。

我想,我就是邢种渴望被了解的典型吧?如果不是他太了解我,我也不会被他制得死死的。

人之所以要工作,其实只是因为需耍花钱买食物填饱肚子,顺便打发活着到死亡的这段时间而已。

如果说有什么东西比赚钱更重要的话,那我觉得就是“经营人生”吧?

除了工作之外,我近来最努力去做的事,就是开始去喜欢一个人。

以前老觉得花时间去喜欢一个人是很费力的,就像照顾小盆栽一样,天天都要去浇水灌溉,若是疏于照顾的话,花朵就会委靡不振。

那跟恋爱是一样的。

可怜的乔轩啊!自从踏出校门之后,就再也不曾痛痛快快的放长假了,真的,只有在这个时候会觉得当学生真是幸福啊!

记得念大专的时候,寒假放一个月、暑假两个半月、春假十几天,加上每个星期六都不用上学,更别提还有排得少少的课,算一算,一年之中有五个月都在放假,多幸福啊!可现在有周休就要偷笑了!

呜呜我好想出国玩喔!

不知道是不是年纪越大,野心就越小的关系,从前的雄心壮志就是要赚很多钱、花不完的钱,在天母盖一栋很溧亮的别墅,穿着香奈儿或纪凡希的名牌服装,优雅的抱着波斯猫在阳台上喝下午茶。

现在呢?

原本这本>要写的是轩子和初恋情人的爱情故事,预计用60%的真实、30%的虚构、10%的美化来完成这本书。

但是我发现写到后来,女主角的形象跟自己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远,所以故事走了样,变成了10%的真实、80%的虚构、10%的美化。

也就是说-这本书跟一般的罗曼史小说没什么两样,各位看倌们就不要拿书中的情节来印证轩子的初恋了,因为那根本是两回事(尴尬的笑)。

从前初恋的心情是很难忘怀的,而且我很难得对工作以外的事情认真,但我觉得现在这么努力、这么不顾一切的去喜欢一个人的自己很可爱。

我不知道是我比较容易满足,还是我比较呆,哪怕他给我的只是一张卡片,还是一颗糖,(可恶!难不成我还是被当成小孩子?好吧!算了,不追究。)我都会很高兴。

我想要到澳州去牧羊。

早上在偌大的牧场里放羊吃草,三不五时理理羊毛,顺便帮羊儿做造形;晚上窝在小木屋里,升上一壁炉的火,看自己喜欢的漫画或小说,那该有多棒!

赚钱那么累,干什么这么虐待自己呢?

我一直以为金钱可以代表一个人的身分地位,可以买到所有的东西。

可是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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