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2 / 4页)
乐乐的咯咯笑声像银铃般悦耳,却天真得有些诡异。
“丹雅,你是他花钱雇的人手吗?”她刻意耍白痴,明知故问,“既然不是,何必听他使唤?”
“因为他是……”马兰的朋友,“反正,只是……做个顺水人情。”
“这样啊。既没有雇佣关系,也没有合约,那他刚才的恶意批评可以算作毁谤啰?”
“你懂个屁!”以撒超不爽这女的。
“以撒先生,你如果不收敛一下你的舌头,我会直接叫服务生把你架走,因为你的行为已构成对他人的骚扰。”乐乐悠哉地吸着冰沙,凉得很。
“去啊,你有本事就叫啊!”怕她啊?
“以撒,我不希望把事情闹大。”丹雅为难地清清喉咙,“但是我劝你稍微节制一点。一位艺品拍卖公司的少东如果出现不良的记录或报道,再成功的酒会也挽不回形象。”
“什么意思?”
“乐乐她是说真的,她也有本事说到做到。”
“干吗?她是高干子女还是什么公主不成?”笑死人。
“乐乐做事很讲理,所以碰到不讲理的对象,不管是一家企业体或一所机构,她都可以一个人就把对方扳倒。”
“哇,好勇喔。”掏掏耳朵,稍痒,“例如?”
“XX人寿保险公司因为少数同仁的行为偏差,不但高层向她公开道歉,还留下人员素质不良的狼狈记录。XX银行也因为客户危机处理不当,被她狠狠参了一本,财政部金融局那里留有完整存盘……”
“她有病啊!闲着没事干是不是?”
“对呀。”乐乐呵呵笑。
“乐乐她不要名也不要利,只要一个‘理’字,所以很难有人打得倒她。”
丹雅诚恳的婉言忠谏,听得他发毛。这个看来跟高中生没两样的臭丫头,该不会跑去申诉他什么吧?
他僵硬干笑,生平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正代表着一家公司的形象。“真的假的?你把她说得像是天下无敌的神鬼战士一样。”
“她是。”丹雅郑重道。
“为什么?”
“因为上帝站在她那边。”
没多久,拍板定案。以撒他爹的老字号艺品拍卖公司,恭请乐乐娘娘为预展酒会献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