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1 / 7页)
老天开了它一个大玩笑!堂堂虎王玄逍,竟落得这样悲惨的命运。
"怎么有人的味道?"正当玄逍"顾影自怜"的当儿,姬川老实不客气的走了进来。
一进玄逍洞里,就闻到一股好香的味道,害它嘴巴想关都关不住,口水一直流下来。
它们说:它天生是个败类。
山林里的活命原则首要是不能心软即使是对同伴。
心软,就只有等着被吃掉的命运。
在这个世界里,不是吃掉其他生灵,就是等着被吃,没有第三条路可以选择。因为它天生是虎,天生该当山里的王,所有生灵都要臣服在它锐利的爪下但瞧瞧它做了什么?
刚刚它放走了一只看来相当多嘴的野兔子。更早以前,它还放走了一个人女只因为他们的血让它想吐!
可恶!为何它做不到?
那么简单的一件事,只要轻轻一扑、一抓,张嘴一咬或是利爪一撕,甚至不用花什么力气就能完成的,为什么它就是做不到?
夜雨已经停了。雨一停,天上就云开见月。山洞的凹穴积了一摊雨水,它伏在那摊水旁,黑暗中也能辨物的视力让它能清楚的看见自己的倒影。
倒影中浮现的是一张比所有同类都要端正无双的虎颜。眉心上那一道白毫并不是每只虎徒都会有的,那白毫曾是同伴们嫉妒的目标族里,以白毫为王者的象征。同伴里只有它得天独厚,但是在第一次独立的狩猎里,它才发现它与其他同伴更与众不同之处它,竟然做不到。
印象依然清晰,那次狩猎里,它已经逮到了它的猎物一只小鹿。但当其他同伴个个叨着猎物回到营地时,只有它姗姗未归。
这太荒唐了!
如果这世间真有神,那么这一切定是老天爷所开的玩笑。
它是虎,不是和尚!当虎,就该当得威风,而不是见血就逃。
当虎,就要大吃血肉,而不是只能吃其他同伴猎来的已经看不出原来是什么东西的食物,或是捉捉湖里的鱼、采采树上的果子来充饥。
它不要受其他同伴鄙视!它不要活得这么悲惨!它更不要自杀。当一只虎当到想自杀,恐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偏它实在活得太辛苦。
它永远忘不掉那小鹿在它爪下呜呜低鸣的情景,忘不了当同族知道它非但没带回代表胜利的鲜血,反而还放走已经叼到嘴里的猎物时,那种惊讶、鄙夷的目光。
它下不了手,最后,是同伴去猎杀了那只从它嘴上逃脱的小鹿。当它看见同伴叼着已经肢残的鹿尸回来时,它病倒了。那一整夜,它不断的听见母鹿的哀鸣,从此更咬不下口。
它真的是虎么?
明明披着虎皮,明明有一双利爪、一口利牙,为何它就是没办法像其他同族一样,干净俐落的弄死猎物再大坑阡颐一番?
它不怕见血的,起码不怕见到自己流血。但为何每当它要弄死被它逮到的猎物时,见到那开膛剖肚的画面就会让它恶心得想吐,甚至还吐上好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