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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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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二十一岁那年重读此书,才发觉陈家洛兄弟一个也不可爱,没有红花会陪衬,也就没有他俩,但那已是后事。

是张家骏发现她的。

开头以为是只小动物。

“幸亏后来你摸清楚了方向。”

“是家父逼我读法科,”朱智良尚余惆怅,“他简直抹杀了我成为本世纪本都会最流行作家的可能性。”

常春是各大报刊副刊老读者,她知道几乎每个写作人都自诩是最著名作家,于是拍拍朱女的肩膀,“作家太多了,不少你一个。”

“律师也如过江之鲫。”

常春咧开嘴笑,“做孙行者好了,只得一只猢狲大闹天宫。”

朱女微笑,“所不同的是,我没有得到这个机会。”

“你比我们幸运。”

朱女问:“要喝什么吗?”

常春要一小杯白兰地。

常春再看看照片,“那时你几岁?”

“你才是猪八戒。”

常春叹口气,“我了解你对张家骏的情意。”

朱女说:“少年的我有颗寂寞的心。在家,我是一个透明的孩子,不存在,我不出色,但我亦从来不为家长制造烦恼,他们不关怀我,亦不留意我,我坐在客厅一个角落看上一天书剑恩仇录,也没有人会问我一句半句。”

朱家老式客堂很大,有两组沙发,一新一旧,旧的那组放近露台,朱女就趁暑假窝在那里读书剑。

她爱上了陈家洛。

“十三。”

“已有读法律的志向?”

“不,少年的我向往做作家。”

“做什么?”常春笑出来。

“小说家,文学家,搞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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