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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我要收购和记实业!(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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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二十岁的林泽豪,就能取得如此成就,反观李超人自己二十岁的时候,还在别人的工厂做总经理呢,连属于自己的事业都没有。

如此一来,李超人想让林泽豪为自己所用,为自己赚钱的想法,强烈到了极点!

“如果不气盛,还叫年轻人吗?”

“不过还是多谢李老板的好意了,我暂时还没有想要上市的想法。”

“至于出售股份,更是连谈的必要也没有,就算我答应,和胜和的五万兄弟也不答应。”

虽然港岛发展这么多年,一直没有真正的离开社团,期间也涌现出不少显赫一时的社团大佬。

其中李超人就接触过不少,比如曾经义群的跛豪,以及之前的蒋震和向前等人。

可是,从来没有一个社团大佬,能够像林泽豪这样,能够在短短两年的时间之内,从最底层的四九仔,做到港岛四大社团的龙头!

如果单单只是这样,李超人也不会太惊讶,在他们这些富豪看来,一味混社团到最后肯定没有好下场。

林泽豪在正行的一系列操作,才是让李超人真正刮目相看的地方!

林泽豪不咸不淡的回了一句,虽然嘴角依旧挂着得体的笑。

可是熟悉他的骆天虹却明白,这样的笑容,有些冷。

林泽豪从来没想过将和记实业上市,这种跟社团业务息息相关的产业,根本就没有上市的必要,除了自找麻烦之外,没有任何作用。

如果日后真的有其他适合上市的产业,完全可以单独拆分出来操作。

以莫大毅力和魄力,创立和记实业,拍电影,搞地产建筑,收拢物业。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不是社团中人能做出来的。

这些社团出身的古惑仔,但凡能做好上述中的一件事,就足够让人敬佩了。

可林泽豪偏偏每件事情都做成了,而且还不是常规意义上的成功,而是超越标准的成功!

就说前段时间上映的《英雄本色》,就连不太喜欢看电影的李超人,都在家里的私人影院看了两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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