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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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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双群想,他作为一个品学兼优的男人,是应该行使这些权利的,对于彭丽媛的享受,就是听她唱歌,对于杨丽坤的享受,就是看她跳舞。

他想象不出来,如果他看见的永远是她们的黑白面孔,看见一团黑乎乎的影子老是在那里蹦蹦达达走来走去,会是怎样的一种滋味。她们的美丽是与她们的鲜艳血肉相连的,而他将永远地看不见这个世界上任何绚丽的色彩了。他想如果不出什么太大的意外的话,按道理他还应该在不久的将来与某位女子建立婚姻关系,他希望她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希望她脸色红晕皮肤白皙明眸皓齿,可是他能够充分地欣赏到她的漂亮吗?还有那些斑斓的鲜花,天上瑰丽的朝霞,田野里荡漾的青纱,湛蓝的天空和深黛色的海洋,银色的游鱼和碧绿的莲叶……全都远他而去。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宁肯当一个聋子,而保留对于色彩的接受和判断能力。在人的生命中,色彩的需要比起形状的需要更为至关重要。比起色彩,旋律和气息甚至都可以退居次要地位。一个人一旦失去了对于色彩的接收和判断,这个世界便对他隐藏了一半以上的内容。

嘴角在黑暗中无声地蠕动了两下,常双群笑了,两行温热的泪水从笑开的面肌上蔓延开来,缓缓地爬行于耳根处的发丛里。

是的,这是优秀的集体。训练相同,服装相同,饭菜相同,甚至连生活方式也差不多是相同的。把一种精神天长日久地阻塞阻塞到一群同样年轻的肌体,把一种意志不厌其烦地灌输给这些强壮的血管,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了生命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信念是种子,把它种进士兵灵魂的土壤里,它就会长成精神之树。

可是,却有一棵正在茁壮的并且是出类拔萃的年轻的树干突遭横祸,不知道是哪路神仙派来了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虫子,无声无息却又不屈不挠地咬噬它的根须。

常双群久久难以入眠。今夜他领略到了空前的孤独。尽管有几颗诚挚的心在身边热烈地烤灼,他仍然提前承受了生命的寒冷。他感到他已经站在这个绿色方队的边缘了,有一种魔鬼般的力量对他紧抓不放,拉着他一寸一寸地向命运的低洼处滑行。他似乎已经看见了不久之后的一副景象——身边的这些朝夕相处的兄弟们终于跨过了人生的一段沼泽,踏上坦途,迎着新鲜的春风,精神抖擞地走向九派河之滨太行山脚下,活跃于中原广袤的土地上。而他,一个色盲症患者,一个被炮兵事业所遗弃的前炮兵业务尖子,将无奈地背着一副萎缩的铺盖,只能站在门前的土圩子上,用力地睁开一双分不清红蓝紫绿的迷惘的眼睛,面无表情地注视他们目送他们眺望他们。那些已经并不遥远的业绩倏然离他遥远了。

色——盲?

色盲是个什么东西?

星期五中午打篮球的时候,凌云河很技巧地摔了一跤,把膝盖内侧刮破了鸡蛋大一块,然后就到大队卫生所去抹紫药水。

这次行动是找丛坤茗咨询有关色盲的医疗方案。偏偏不巧的是,丛坤茗那天中午跟田医助到四中队给一个教员瘫在床上的家属换药去了。柳潋给他消了炎,又很细致地上了一块敷料,两个人有一搭无一搭地聊着天。

硬着头皮等了十几分钟,丛坤茗还是没有回来,凌云河就不好继续赖下去了,含含糊糊地说走又不走。

柳潋说:“凌云河你干吗猴头猴脑的,心怀鬼胎啊。说老实话,你是来上药的还是别有什么阴谋企图?”

就在十天之前,他还对这两个奇怪的字眼一无所知。而现在,这个不受欢迎的玩艺儿就像一个赖皮的盲肠,阴阳怪气地长在了他的体内。他想拒绝它,他讨厌这个不速之客。据他所知,他家祖宗三代没有听说谁有这个毛病,他没有思想准备弄上这个尾巴夹在身上,毫无道理嘛。

可是,它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不请自来。命运是多么不可捉摸的东西啊,它偏偏在你最得意的时候给你一个不得意,在你最自信的时候从刺斜里飞起一脚踢掉你的自信,踢给你一个苦涩的无奈。

常双群的苦恼还不仅仅是提干的希望受到了威胁,他突然意识到色盲这个东西在他今后的生活中会产生的巨大的影响,那比能不能当上干部显然还要严重得多。你看上帝考虑得是多么周全?他给了人一张嘴巴,不仅可以吃喝,还可以品尝,他给了人一双耳朵,不仅可以听人说话,还可以听见音乐和一切天籁之音,他给了人一双眼睛,不仅可以看见外部世界的形状,还可以看见一切物体的色彩。

上帝是没错的。

可是有人却违背了上帝的善意安排,他居然只能看见形状而看不见色彩了。使用了二十二年的眼睛在顷刻之间丧失了一部分——而且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功能,如此一来,电视机是不用买彩色的了。星期天他在队部看新闻,他还奇怪这回的新闻为什么全是黑白节目,幸亏当时没有傻乎乎地乱问。他想上帝之所以给人的五官配置得如此周全,无非就是希望人类能够利用这些物件充分地认识和享受生活中发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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