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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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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是“小宗”

再用下表显示它们的全部关系位置:宗法制度最大的功能是,为继承顺序,提出一个可行的标准。

、“庶”

既然分明,宗法制度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是唯一有权继承国王或爵位的人。

庶子即令比嫡长子年龄大,比嫡长子有才能,都不能继承。

嫡长子即令是一个白痴或神经病,宝座也只有他的屁股才能坐。

这个继承法案,可归纳为两句话:“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

否则的话,每一个国王或每一个有爵位的贵族死亡,都可能爆发一次骨肉残杀,因而导致国家和家族的崩溃。

周王朝的解决方法是宗法制度。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儒家学派的学者往往穷一辈子的精力,都弄不清楚它的细节。

但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话表达的话,我们可以说,即“嫡子继承制度”

,也可以称为“亲属等差递减制度”

假使嫡长子死亡,则由嫡长子的嫡长子(即嫡长孙)继承。

所有庶子固然不能问津,即令同母的胞弟嫡次子也不能问津,除非嫡长子无后。

嫡长子继承之后,庶子并不是全被逐出家门。

他们仅只不能坐到金銮殿上称孤道寡而已,但他们可以得到次于宝座的爵位。

在术语上,嫡子是“大宗”

那就是以母亲的身份和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儿子划分为“嫡”

、“庶”

划分的标准,用下表举例说明:诸子的“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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