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1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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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是“小宗”
。
再用下表显示它们的全部关系位置:宗法制度最大的功能是,为继承顺序,提出一个可行的标准。
、“庶”
既然分明,宗法制度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是唯一有权继承国王或爵位的人。
庶子即令比嫡长子年龄大,比嫡长子有才能,都不能继承。
嫡长子即令是一个白痴或神经病,宝座也只有他的屁股才能坐。
这个继承法案,可归纳为两句话:“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
否则的话,每一个国王或每一个有爵位的贵族死亡,都可能爆发一次骨肉残杀,因而导致国家和家族的崩溃。
周王朝的解决方法是宗法制度。
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儒家学派的学者往往穷一辈子的精力,都弄不清楚它的细节。
但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话表达的话,我们可以说,即“嫡子继承制度”
,也可以称为“亲属等差递减制度”
假使嫡长子死亡,则由嫡长子的嫡长子(即嫡长孙)继承。
所有庶子固然不能问津,即令同母的胞弟嫡次子也不能问津,除非嫡长子无后。
嫡长子继承之后,庶子并不是全被逐出家门。
他们仅只不能坐到金銮殿上称孤道寡而已,但他们可以得到次于宝座的爵位。
在术语上,嫡子是“大宗”
。
那就是以母亲的身份和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儿子划分为“嫡”
、“庶”
。
划分的标准,用下表举例说明:诸子的“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