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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为了荣誉而战(第1 /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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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医的人,医术大多都是代代相传,能记录成书的不多,因为古人害怕自己掌握的医学知识泄露出去,而且也不愿意和外人分享,就和学木匠的人一样,技术外露了,他估计得饿肚子了。所以才形成了,文人学士遍天下,奇淫技巧无几人的怪异现象。

可是那个天杀的军师,居然丝毫不考虑学医的人的难处,以后是否因为人人都掌握了医学从而找不到糊口的工作。居然堂而皇之写一本护理类的书,这是在逼着全天下学医的上香咒骂啊。

陈华知道,古人对技术的保密程度是很看重的。不过,他只是想让军队中多出几个优秀的护士,他才不管那些老军医暗地里骂他败家子。如果陈华愿意,他还想让大唐多出几个鲁班,多出几个孙思邈,甚至多出几个牛顿伽利略呢,大唐朝辉煌了,就有了称霸整个世界的能力,绵延后世万万代。

现在军需处那几个军医,天天嚷嚷着要向陈华讨说法,闹心啊,陈华只有跑在军队最前方,做出一副身先士卒的样子,其实是怕被一群老头围着对他指指点点。

军队向库山急行军两日,陈华就和李承乾他们身先士卒的两日。带兵两日,陈华突然觉得金代海陵王完颜亮那首诗太有霸气了。

一道命令,将先行一步的杜荷召了回来。让他押运粮草改道西北,向着库山出发。李道宗将军受困库山,现在唯一能够救援的只有李承乾这支新兵蛋子。粮草先行了,大军随后跟上,一刻也不停留。

程处默扛着一把大棒槌,学名叫狼牙棒的武器,跑在军队的前面。同行的还有尉迟宝林,以及行军书记长孙冲。

这三人的后面,跟着一脸严肃的李承乾和轻松骑白马的军师。

将士们就纳闷了,军师一向都是住在太子的牛车里,如今居然破天荒出现。他们知道这是要去库山营救李道宗将军,但能够看见军师一面,就觉得一下子有了强有力的主心骨。

能靠几封书信,就能让马贼乖乖送来粮食的军师,就像神人一样,将无所不能的形象印在了将士们心里。古人的崇拜是低起点的,你只要做了两件他们认为不可思议的事,就会从内心深处对你由衷的崇拜,哪有现代人这么奸,总是思前想后想着是否会被你坑。

“提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

陈华手下现有三千兵马,将领数人,指哪儿打哪儿,踏平一座山,碾平一座城,都在他运筹帷幄中。难怪有伟人会说枪杆子里出政权,男人啊,就得有枪,真枪,不论对方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能够驾驭。

陈华现在想吟诗一首,“饮马青海畔,挥师踏库山。”不过看身边几位纨绔一脸严肃的样子,陈华收住自己诗兴大发的心。

打仗没什么可怕的,大不了就是死人,一个人死在一处和数万人死在一处没什么区别,无非是场面壮观点,地上的血渍更多了。史书上写着库山大捷,唐朝攻打吐谷浑之战全面爆发。陈华觉得机缘太重要了,他居然亲自参与了唐击吐谷浑之战的重要一战,他想此战不论死伤多少人,活下来的日后封赏,必定是有功之臣。

“大唐朝的儿郎们,那就让某,带着你们,为了以后的荣誉,向着库山前进吧。”陈华心里带着责任感想到,然后他叫醒了身边正在神游的李承乾,道:“太子爷,传令下去,全军将士全速前进,让我们擦亮宝剑,骑着战马,为了大唐朝的荣誉,决战吧。”

陈华穿了一件白色轻甲,是向李承乾勒索的。他看上这件铠甲的原因,除了铠甲很轻之外还看重了铠甲胸前用来护心的两块薄寒铁,比程处默那大棒槌穿的明光铠胸前厚实的护心镜还要结实。

铠甲,并不是看重量重就是最好,得看质量。

这两块寒铁,估计是很难炼出来的精铁,甚至可以说已经有钢的成分,唐人的炼铁技术还不是比较发达,能炼出来的好东西,当然是给重要人物使用。李承乾把这件铠甲丢墙角,陈华顺手拾来穿上,废物利用。

精钢铠,陈华给自己的护甲取了个拉风的名字。他还用昨夜军营剥下的牛皮,给自己的沙漠之鹰做了个适合佩戴的枪套别在腰上,这次去库山会死很多的人,他、李承乾、长孙冲,程处默,不知道谁会牺牲在库山,所以陈华亲自出马,准备的相当充分,一边行军,一边催促军需处配制特效刀伤药。除此之外,陈华还教导军医营里几个类似后世护士职业的小兵,学习简单的救助技巧。然后根据后世护士学的内容,陈华又写了一本名叫《护理操作五十条》的书出来,由于现代和古代用词差距比较大,这本书是陈华让大才子长孙冲代笔的。

这本书一出,军需处里面几个老军医立刻傻眼了。然后指着陈华的鼻子骂他是在欺师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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