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恩 惠(第1 / 2页)
他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算是回答了王陈氏。
双手端起面碗,看着份量足,但色香味不怎么健全,要是有碗牛肉面就好了,陈华有点想婉儿了,还是婉儿煮的面好吃啊。
旁边的程处默吃的嗨皮,这厮钢铁般的胃着实强大,就没见他有啥水土不服的。他吃完了,就盯着陈华丝毫未动的碗,哈喇子都留出来了,程咬金都教了些啥儿子啊,怎么一家老小都是粗人一个。
老胡看样子是吃过苦的人,面碗入手,吃的很慢,但连汤带水一滴不剩,节约美德就是说他这种人。
最终陈华要了一碗混沌,凑合填饱肚子。婉儿做的东西,陈华吃顺嘴了,突然吃到不同口味的,陈华食之无味。
对洛阳的记忆,大多数都来自杨广,杨广把国都迁到了洛阳,同时下令修建大运河,方便他去江南游山玩水。杨广在未登基前干了最大的一件事就是消灭了写<后|庭花>的陈叔宝,据说俘获美人无数,才让杨广总想着隔三差五就跑江南一年半载不回京师,有好墨者甚至笔耕杨广厌弃关中女子的粗狂,怀念江南女子的水柔,把他大昏君的形象层层渲染深入人心。
如今的洛阳,早已从战争的疮痍中从获新生。老李开明的政治,大力鼓励农耕商贸,早让洛阳成为作为唐初时期东都、长安与中原腹地一带最重要的交通枢纽。
这里地理位置非常特殊,西达突厥、东近齐鲁、北通辽东、南接江浙的城池,在经济上、政治上、军事上的重要性不亚于长安,如此便利的地势,刺激了经济的发展,城外运河上商业贸易船只过尽千帆异常繁华。况且洛阳曾经作为隋朝的国都,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经济基础,此地更是富甲天下之地,前朝许多遗民深居在此,尽管王谢堂燕不在,可家中的财富还是足够吓人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一个经历了几代的贵族,底蕴在那儿,还是能够无良子孙挥霍几代。
“公子,前面就是洛阳集市,我们不去专门卖药材的药铺看看,跑集市做什么?”老胡像个忠心的管家跟在陈华身后,粗狂威猛的程处默如同看家护院,他那狼牙棒的大棒槌武器太显眼了,于是换了把宝剑挂在腰间,大户人家都喜欢养几个护院看宅子,像程处默这样面相凶煞的人,这在洛阳城内不少见。
陈华说过,在外面都称呼他公子,于是程处默感觉自己被华哥儿占了便宜,不过,一切为了组织,程处默终究是忍了。
现在已经是开市的时辰,集市上随处可见车载斗量屯街塞巷的商品。这些商品,都是常见的日用品,物美价廉,几个铜钱就能淘到手。在长安东西两集市都淘过不少东西的陈华,手头开始痒了起来,不知道洛阳有没有类似潘家园一样的古董街,说不定能淘到几件皇宫里流出来的稀奇玩意。
在一家幡子上写着“面”摊子的地方坐下来吃点东西,陈华、胡老先生,程处默,除了胡老先生外,都没来过洛阳,熟话说,淘宝穷三代,陈华觉悟太低,难得来一次洛阳,怎么想都得弄点东西留作纪念。
面摊煮面的是一对夫妻,听周围的食客称呼,男的姓王,女的为王陈氏,这是家门开的店子,要照顾生意,二话不说,陈华考虑每人的饭量,顺手点了三大碗面,要是吃不完就交给程处默解决,今天遇见家门,是高兴事,撑死程处默都不怕。况且程处默好像早有准备,都已经在松裤带了,简直粗人一个。
王陈氏的面摊子,今天还是第一次遇见一个公子哥带着管家仆役坐下来吃寻常人家的粗面。她的相公胆小如鼠,看见穿着华丽的人,就从心底里害怕,阶级害死人啊,但王陈氏这个女人倒是很会张罗,一个人麻利地煮面入碗,然后端着面条,嘴里抹了蜜似地,遛到陈华此桌,道:“听公子的口音,是外地人?”
陈华心想,难道这家面摊有专坑外地人的嗜好,家门,我也姓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