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救命食物(第3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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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手中这只地狼脖子上的白毛捋了捋,然后用匕尖轻轻刺穿,鲜血从刀身流下来时,直接就张口去接,咕噜咕噜喝了好几口。
温热的地狼血,能给他提供温度与补充能量,这是一种非常高效有用的救命食物。
当然,并不好喝!又腥又苦!
没办法的,想要在这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下去,余乐就必须这样做,最大可能地利用一切对生存有用的东西,相对于保命,什么偏见与矫情,都得先放下来。
记得外国有一档求生节目,主角叫做贝爷的,那里面的种种求生方式,喝尿吃毛毛虫什么的,让一般人看了根本受不了。
余乐没怕它们走,因为在这个封闭的地道里,它们也没路可去。
一共三只,长着一身银白色的毛,个头跟黄鼠狼差不多大。
这种地狼,又叫做雪虠,是一种可以生活在地底的动物,善打洞,以地鼠之类体型更小的动物为食。
余乐把它们赶到一个角落,然后一只一只捕捉,捉住的,就拿绳子绑了腿,带回去。
因为是吃生肉,要吃新鲜的,所以就没有一起都杀掉,余乐挑了一只个头最大的,其他两条,则仍然绑着,放在一边。
其实当一个人真正要面对这种残酷环境的时候,往往比电视里拍得那些还要残酷得多。
只不料,余乐在外面偷偷摸摸地喝地狼血,还是被田秋秋发现了。
她居然也偷偷跟了出来!
趁刀子还干净,余乐就先递给了田秋秋,道:“你先去割块肉,一边吃去吧。这不用你帮忙了。”
田秋秋应着,很快拿了熟肉,割出足够的份量,然后再把刀子还给余乐。
余乐没有当着她的面宰杀,而是拎着地狼出了石室。
因为接下来的举动,余乐怕她受不了会呕吐。
余乐,他要喝这地狼的血!